本公司出售子公司領先奈米製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因買方違約,本公司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1.事實發生日:110/08/3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先前發布重大訊息於109年9月28日與買方簽訂股權買賣契約,買方
為此開立付款日為110年8月31日之本票以擔保其契約責任,因上述本票付
款日屆至且買方未完全履行其契約義務,本公司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3.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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