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10/08/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王伯綸董事
慈鎂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葉明功董事
邱振源獨立董事
高資承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0/08/30~112/06/2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扣除利益迴避後以出席
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王伯綸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湖北香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湖北天明生醫食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武漢天明購電商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湖北香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湖北省利川市東城路666號
湖北天明生醫食品有限公司:中國湖北省利川市東城路666號
武漢天明購電商有限公司:中國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
光谷三路777號A辦公樓4層401-315號工位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湖北香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中藥製造及國際貿易業務
湖北天明生醫食品有限公司:食品製造及國際貿易業務
武漢天明購電商有限公司:國際貿易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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