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面臨破產危機,交通部積極準備強制接管程序,高鐵局官員昨 (8)日表示,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修正案尚未完成立法,目 前的營運接管辦法並不完備,如果只依行政命令接管,可能引發糾紛 ,會有接管風險。
不過,目前獎參條例修正案仍在立法院,還未完成審查,交通部正 協調希望排入下週立法院交通委員會。
交通部次長范植谷表示,高鐵預計3月破產,若80日內不見改善, 交通部將進行接管程序,預計6月底前完成接管。
獎參條例過去雖訂有營運接管辦法,但屬於行政命令,這次修法提 升至法律位階,明訂適用獎參條例的重大建設,發生經營不善,或重 大違約缺失時,交通部為維持運輸服務,不使中斷,必要時可以強制 接管。
政府強制接管高鐵,將面臨什麼問題?高鐵局官員說,依照目前規 定,政府作為接管人,僅為銜接契約終止與尋得接續營運OT機構之過 渡,不僅無權處分公司資產,亦無法進行公司財務改革。
舉例而言,在政府接管期間,政府以高鐵營運不中斷為最高原則, 但董事會及股東會仍得行使公司法職權,「如果董事會叫高鐵停止營 運,請問高鐵員工要聽誰的?」 政府推動獎參條例修法,就是要杜絕 這樣的狀況,讓政府能在接管期間完全接手高鐵的營運。
除此之外,大股東若擅自變賣高鐵資產,也將成為問題。官員強調 ,新修正的獎參條例,也確保政府強制接管高鐵後、高鐵在被政府強 制買回之前,民間機構的經營必須被凍結,防止資產被掏空或債權不 當移轉。
交通部表示,政府是暫時接管高鐵的營運,確保高鐵破產後仍能繼 續行駛;如果沒有充分的法令為依據,可能引起高鐵股東抗爭等糾紛 。
交通部將等完成高鐵資產鑑價收買及移轉手續後,才會結束接管,之後再依促參法公告招商,選出新的營運公司。<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