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破產危機火燒眉毛,預計下月正式提出財務改善方案,將 以「財改方案」、「政府買回」二案讓股東二選一;在財改方案不見 得能成功之際,政府提出獎參條例修法,賦予政府接管的法律位階, 站在確保全民利益的角度看來,此法案的修正實有必要。
長久以來,外界因不希望圖利五大股東,迭有政府買回高鐵的呼聲 。政府這回提出獎參條例的修法案,無疑是對五大原始股東宣告,政 府並非無能力接管高鐵,一旦走到那一步,五大股東必須釋出指揮權 ,不能再以「暫停營運」來威脅全民。
同時,在高鐵收歸國有、清算財產之前,獎參條例也為預防民間機 構可能有的不當動作,在暫態狀態下的董事會、股東會決議都不算數 ,以防止高鐵資產被淘空或債權不當移轉,造成財務窟窿更形擴大的 嚴重結果。
財務改善方案若未能成功,高鐵最終將走向破產而被收歸國有,結 果將是政府、股東及全民「全盤皆輸」,不僅股東長年的投資心血付 之一炬,血本無歸之餘,隨之而來的訴訟、抗爭等後果,也將令人難 以想像。
由政府買回高鐵的代價極高,反觀政府規劃的財改方案,先是透過 減資六成,後續再由泛公股增資,挽救高鐵目前嚴峻的財務狀況,並 規劃於後年上市,開放全民認股,以落實利益全民共享、高鐵也交由 全民監督的理想。
高鐵財務已是「不得不處理」的危急時刻,五大股東應為全民利益 ,協助政府落實高鐵財務改善方案,交出經營權,才能去除「高鐵圖 利五大股東」的指責。高鐵經過減增資、重整財務,並提高泛公股持 股比例與全民釋股,讓高鐵健康地繼續營運下去,應該也是生大股東 的願望吧。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