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昨(24)日公告八大行庫銀行團控告高鐵積欠特別股息的初審判決結果,地方法院初審判銀行團敗訴。對此,統籌訴訟的兆豐銀行高層指出,會代表其他7家公股行庫再向高等法院提上訴,預計 4月中旬前就會提出。
兆豐銀高層也表示,由於近2個月來,其他債權人的判決結果也幾乎全敗訴,其實銀行團先前已有敗訴的心理準備,但會堅持到最後,因此會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兆豐銀並引述其他同業的作法指出,例如,中華開發日前也提出了上訴,因此銀行團的作法將會一致。
兆豐銀行此次對高鐵的訴訟,是委任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進行,後續也將由國際通商代表提出上訴。
由於高鐵即將提出完整版的減增資方案,本身也為高鐵3,820億元聯貸案最大債權人的八大公股銀行團是否支持將是關鍵,而此時地方法院作出八大行庫敗訴的判決,值此之際更為敏感。
有銀行團成員私下透露,高鐵財務部日前其實已向主要銀行表達減資規畫:「希望特別股先前積欠的股息,能在此次減資被一併減除!」消息傳出,銀行團相關成員大呼沒有道理,一方面是銀行團當初持有特別股,原本就沒有普通股所擁有的選舉權、表決權等權利,結果 高鐵還要趁減資時,把特別股息一併減除,銀行團成員直批不合理。
此次八大行庫銀行團向法院提告的特別股息總共約有8.56億元,是針對高鐵所發行甲種特別股從96年1月5日至當年度年底應發的股息及延遲利息,僅占高鐵所積欠近30億特別股息近四分之一比重,銀行團成員表示,去年提訟最主要是因為該筆利息即將超過追溯期,因此才先就此部分出手保障權益。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