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凌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6年度第一次之一員工認股權憑證
發行及認股辦法首次行使員工認股權發行新股普通股發放
暨上興櫃市場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九
月五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43911號函暨本公司九十六年度第一次
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二、本公司九十六
年度第一次之一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九十九年七月十九日首次受理
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計普通股14,000股。本公司收到股款後
之五個營業日內交付新股,且新股於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直接
帳簿劃撥入指定之集保帳戶,並自同日起依規定掛牌上興櫃市場
買賣。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四、股務代理
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4
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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