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於99年5月4日期前清償「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計畫
新臺幣3,233億元聯合授信案」之借款及「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計畫
第二聯合授信案」之甲、乙、丙項授信之借款
1.事實發生日:99/05/04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99年5月4日動用「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
運計畫新臺幣3,820億元聯合授信案」甲、乙、丙項授信額度,期
前清償「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計畫新臺幣3,233億元聯合授
信案」之借款及「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計畫第二聯合授信案」之甲
、乙、丙項授信之借款。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在完成借新還舊後,未來本公司將持續推動提
升營運績效,提供社會大眾更優質之運輸服務。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