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新聯貸案,最明顯可見的,就是銀行對高鐵放款增加,
但不論政府或五大原始股東,卻沒相對的債務承擔延伸,非常說
不過去。
銀行將集體發聲向交通部爭取的運量保證,是退而求其次的
一種「兩全」作法,不是要交通部替高鐵對3,083億元之外的737
億元放款,承擔債務,而是要求對高鐵的運量推估,能出具保證
函,以其專業保證運量推估是合理的。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