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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8 | 康霈生技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6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 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5元,共計新台幣10,000,000元。於股東 常會通過起一年內依相關法令規定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並自主管機關申報生 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4.既得條件: (一)類別一:研發相關部門適用,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A:公司整體新藥研發績效,佔比80%。 (1) CBL-514減少皮下脂肪(局部減脂) A1:Pivotal Phase 3取得US FDA IND,開始收案。既得比例:10%。 A2:Pivotal Phase 3 解盲成功,療效達統計顯著差異。既得比例:12%。 A3:US FDA NDA 送件。既得比例:10%。 A4:US FDA 新藥核准上市。既得比例:10%。 (2) CBL-514D竇根氏症 A5:Pivotal Phase 3取得US FDA IND 核准,開始收案。既得比例:8%。 A6:Pivotal Phase 3 解盲成功,療效達統計顯著差異。既得比例:10%。 A7:US FDA NDA 送件。既得比例:10%。 A8:US FDA 新藥核准上市。既得比例:10%。 指標B:留任公司年資,佔比20%。 年資條件: B1: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滿二年仍在職。既得比例:10%。 B2: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滿三年仍在職。既得比例:5%。 B3: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滿四年仍在職。既得比例:5%。 (二)類別二:營運業務相關部門適用,各項指標說明如下。 指標C:公司整體營業績效,佔比80%。 營業績效條件: C1:完成CBL-514(含CBL-514D)國際全球授權或合作協議簽訂。既得比例: 10%。 C2:完成CBL-514國際全球授權或合作協議第一筆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既 得比例:10%。 C3:完成CBL-514國際全球授權或合作協議50 %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既得 比例:15%。 C4:完成CBL-514國際全球授權或合作協議100 %研發里程碑金入帳。既得 比例:20%。 C5:完成CBL-514國際全球授權或合作協議產品上市後第一年銷售分潤入 帳。既得比例:15%。 C6:完成CBL-514國際全球授權或合作協議產品上市後第一筆銷售里程碑金 入帳。既得比例:10%。 指標D:留任公司年資,佔比20%。 年資條件: D1: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滿二年仍在職。既得比例:10%。 D2: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滿三年仍在職。既得比例:5%。 D3: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日起滿四年仍在職。既得比例:5%。 以上達成指標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若指標獲配對象於既得時點未 在職時,視為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 理註銷。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聘: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於離職(勞動契約關係終止)當日即視為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 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退休: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退休生效日即視為未達 既得條件,本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但董事會得 考量員工之特殊功績與整體貢獻後,給予一部份或全部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3)轉任關係企業:因公司營運所需,員工經核定須轉任公司關係企業,員 工於轉任時其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受轉任之影響。 (4)留職停薪及育嬰假:經由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或育嬰假之員工,未達 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既得期間條件 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死亡或一般死亡者: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 法繼續任職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依本條既得條件之 時程比例達成既得條件。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由繼承人於 被繼承員工死亡當日起,仍依本條既得條件之時程比例達成既得條件。 除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外之其他死亡均視為一般死亡,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即視為喪失達成既得條件資格,本公司將依法按 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6)就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因前開各項所列事由所致之 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按原始發行價格收買並予以 註銷,惟其所衍生之配股及配息,員工毋須返還或繳回。 (7)既得條件未成就前,員工違反第六條第ㄧ項的規定終止或解除本公司之代 理授權,本公司有權向員工按原始發行價格收買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並予以註銷。 (8)依上述規定收回或收買之已發行股份,應於每季至少向主管機關申請資本 額變更登記一次。 6.其他發行條件:依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本發行辦法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在職且達到一定績效 表現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 股數百分之五十以上之海內外子公司全職員工為限。 (2)按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之既得條件並參酌依年資、職等、職務、工作績 效、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擬定之分配標準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 策略所需,應依下列規定經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審計委員 會討論後,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A.認股權人為具本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本 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本公司審計委 員會討論。 B.子公司如設有薪資報酬委員會者,發放對象為具該子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 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提報該子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針對公司新延攬之人才與對公司重要發展具特別貢獻之主管與關鍵人才,為 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本公司民國113年5月7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 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總和 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每股335元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 能費用化之金額總計約為新台幣550,000千元;依既得條件,每年分攤之費 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78,571千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若以本公司民國113年5月7日之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39,438,786股(包含庫藏 股20,000股)計算,預估每年每股盈餘之影響約為新台幣0.56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對未來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亦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一、員工自獲配本公司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工 作規則,或有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時,就其獲配但尚未 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得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 理註銷,惟其所衍生之配股及配息,員工毋須返還或繳回。 二、依本辦法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員工於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 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1.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擔保或作 其他方式之處分。 2.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 3.股東配(認)股、配息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惟配股配息亦需一併 交付信託。 三、依本辦法所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應以股票信 託保管之方式辦理,並於獲配新股時,視為已授權本公司代理獲配員工代為 簽訂、修訂信託有關合約。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一、員工於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認購權利後,本公司將於增資基準日將其 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本公司新發行之 普通股;且得於股票以信託保管方式辦理時依信託契約約定,於既得條件限 制期間內交付信託保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提請股東會討論通過,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 後始生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 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 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達成既得條件之情形,如可既得股數與股份撥交員工之日期等相關事 宜,以本公司公告為準。 三、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未達既得條件前,針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本公司股 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 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或董事長依 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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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康霈生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13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 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 持有具表決權之股數百分之五十以上之海內外子公司全職員工為限(以下簡稱 「員工」)。 (2)個人績效目標及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依本辦法所得認股權之數量, 將參酌包括但不限於資歷、年資、職級、工作績效及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擬定 分配標準,應依下列規定經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 討論後,再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A.認股權人為具本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本公 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 討論。 B.子公司如設有薪資報酬委員會者,發放對象為具該子公司經理人身分之員工 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提報該子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討論。 (3)本公司給與單一員工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募 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得認購股數,加 計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 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與單一 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000,000股 7.認股價格: (1)本公司股票於興櫃掛牌發行者,則認股價格以不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 日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申報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所稱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定價日前三十 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 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2)本公司股票於上市掛牌發行者,則認股價格為發行日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 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分別依下列時程行使認 股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七年,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 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 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A.截至發行日,到職滿ㄧ年以上之本公司員工或副總級以上(含)的員工, 其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如下: 屆滿二年 30% 屆滿三年 50% 屆滿四年 75% 屆滿五年 100% B.截至發行日,到職未滿ㄧ年以上之本公司員工,其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如下: 屆滿二年 20% 屆滿三年 40% 屆滿四年 65% 屆滿五年 100%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如有前一年度工作考核分數未達 84分以上者,或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委任契約或工作規則等事由時,本公司 有權就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予 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解雇、資遣、退休: A.自願離職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聘 依本條第二項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事實發生日起3個月內(惟 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 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 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 職或解聘當日即失效。 B.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 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 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 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2)轉任關係企業 因公司營運所需,員工經核定須轉任公司關係企業,員工於轉任時其已被 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影響。 (3)辦理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 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3個月內行使認股權,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 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復職 起回復其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本 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死亡或一般死亡者 A.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 任職者,於認股權人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已到期之認股權利。惟仍應於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 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始得行使之。 B.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 權利。惟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該認股權利, 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始 得行使之。因法定繼承而應得行使本認股權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 生後依認股權人所屬國繼承相關法令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申 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惟任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本認股權 憑證之有效存續期間。 (5)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其未行使部分 即失效。 (6)失效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失效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 銷不再發行。 11.其他認股條件: (1)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 分,但因認股權人死亡其繼承者不在此限。 (2)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 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1)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本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 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 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 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 發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A.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 或轉讓之庫藏股。 B.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C.本公司因合併而發行新股時,認股價格不予調整。 D.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認股價格不予調整。 (2)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發放現金股利,認股價格等幅調降之。 (3)股票面額變更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於申報生效後,如遇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 股份增加時,應依下列第一款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向下調整, 向上則不予調整),並依下列第二款公式計算其調整後每單位認股權可認 購之股數(計算至1單位,畸零單位則不予發放),但以公司章程載明有足 以供認購股份數額為限。另洽主管機關公告,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A.調整後之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 B.調整後每單位認股權可認購之股數= 調整前認股價格×(調整前每單位認股權可認購之股數/調整後認股價格)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1)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本條第四項規定外,得依本辦法向本 公司提出申請行使認股權利。 (2)本公司於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於期限內至指定銀行繳納 股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自願放棄該次請求之認股權利,該次已請求但 未繳款之部份視為未認購,認股權人需再次重新辦理認購請求,且認股權 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 (3)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認購之股數 及員工姓名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 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股票,上述普通股股票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 買賣。 (4)認股權人除於下列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外,得於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 定之範圍與期限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A.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B.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 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 C.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5)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 所交付之股票數額予以公告,並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 請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依本辦法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 普通股股票相同;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及其交易所產生之稅賦, 按主管機關所訂之相關稅務規定辦理。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保密規定: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 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 情事,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2款辦理。 (2)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 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實際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 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 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3)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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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康霈生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第1季虧損撥補暨113年第1季不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第1季虧損撥補暨113年第1季不發放股利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第1季 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03/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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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康霈生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5/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96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652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40,94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18,47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8,47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8,47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57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652,275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23,99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528,27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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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台灣矽科宏晟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議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5號8樓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112年度董事酬勞暨員工酬勞提撥情形報告 (4)112年度公司與關係人及集團企業間交易報告 (5)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新增議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董事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4)擬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5)申請股票上市櫃案(新增議案) (6)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市櫃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 暨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討論案(新增議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3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5月29日至 113年6月25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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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仁新醫藥 興 | 代重要子公司BeliteBio,Inc公告113年第1季法人 | 代重要子公司BeliteBio,Inc公告113年第1季法人說明會將於113年5月15日召開 1.事實發生日:113/05/15 2.公司名稱:Belite Bio, In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本公司持有Belite Bio, Inc 56.06%;若假設該子公司給與之認股權全數經執行轉換為 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49.21%;若再假設該子公司發行 之權證全數經行使轉換為普通股,本公司對Belite Bio, Inc之持股比例將稀釋為47.64% 。另Belite Bio, Inc於111年績效獎酬計劃訂有Evergreen條款,對本公司可能產生持股 稀釋之影響請參閱111年度股東會年報「捌、特別記載事項」之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 項章節說明。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Belite Bio, Inc召開線上法人說明會,公布2024年第1季財務報告及 更新公司進度。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5/1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4:30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 A.重要子公司Belite Bio, Inc公布2024年第1季財務報告及更新公司進度; B.參加方式:請參見以下網址: investors.belitebio.com/presentations-events/events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官網,詳細網址如下: investors.belitebio.com/presentations-events/events (6)公司網站是否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 investors.belitebio.com/presentations-events/events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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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華旭矽材 興 | 代子公司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公告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5/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嘉駿/內部稽核主管/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徐明揚/副理/鹽城碩鑽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暫代)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3/05/08 8.其他應敘明事項: 因內部職務調整規劃,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任命案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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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共信-KY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今周刊 2.報導日期:113/05/08 3.報導內容: 今周刊:.......現正向新加坡申請藥證,而共信最快也可望在今年第二季掛牌上櫃。 .....中國、東南亞之外,共信也開始布局美國市場,PTS藥物已獲得美國核准進行 犬類黑色素瘤臨床試驗,也取得氣管腺樣囊性癌的孤兒藥資格,已經進入臨床一期試 驗。 .....「氣管腺樣囊性癌(一期臨床試驗),已經在最後階段了。」.....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有關本公司新加坡申請藥證之相關報導,PTS302目前並未正式送件申請新加坡藥證 ,實際送件進度請依照公開資訊觀測站。 2.本公司係於2004年送審美國FDA IND 核准臨床I期試驗,之後並未在美國執行臨床試驗 ,而是前往中國執行臨床試驗,並於2016年將在中國的臨床試驗成果回到美國申請以PTS 新藥治療腺樣囊性癌的孤兒藥資格認定,並於2017年取得孤兒藥資格認定。 6.因應措施: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說明,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 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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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共信-KY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台灣子公司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5/8~113/5/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30,000,000股 每單位價格:1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億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電匯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方式:依面額認購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3.81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含本次交易) 累積持有股數: 128,597,800股 累積持有金額新台幣 1,285,978仟元 累積持有比例 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 :19.38%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例:22.61% 營運資金數額: 990,490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無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5月8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5月8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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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共信-KY | 代子公司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設立子公司 | 1.事實發生日:113/05/08 2.公司名稱: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因應業務發展所需,子公司共信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設立子公司, 預計投資總金額台幣100萬元,投資持股比例100%。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有關設立子公司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分次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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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共信-KY | 公告本公司民國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5/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44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3,18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7,452)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6,91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6,918)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5,45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2)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547,804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26,06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326,98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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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家碩科技 | 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 1.事實發生日:113/05/08 2.公司名稱:家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13/05/13~113/05/17 (2)承銷價:每股新台幣216.80元 (3)公開承銷數量:2,310,000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0股 (5)占公開承銷數量比例:0%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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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億而得微電子 | 公告本公司營業地址變更案 | 1.事實發生日:113/05/08 2.公司名稱:億而得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應本公司營運需求,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將原設址於 「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28號7樓之2」,遷址至「新竹縣竹北市台元二街12號 11樓之2」。 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遷址變更登記等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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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億而得微電子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1季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5/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9,889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9,67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6,097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7,49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4,94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4,94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5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73,22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1,839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01,390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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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明遠精密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3/05/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洪本原/本公司總管理處 副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5/08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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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亞洲教育平台 興 | 更正本公司112年第四季合併財報及個體財報部分附註揭露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13/05/08 2.公司名稱:亞洲教育平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合併財報及個體財報附註揭露部份資料誤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2年度合併財務報表、112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112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第33頁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2.12.31 111.12.31 流 動 $111,760 $106,640 非流動 11,800 28,200 合 計 123,560 134,840 112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第72頁 負債 112.12.31 111.12.31 應報導部門負債合計數 $813,863 $734,093 其他部門間調節及消除 (1,553) (1,540) 集團負債 合 計 830,310 732,553 112年度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第45頁 其他利益及損失 112年度 111年度 處分子公司投資損失 $(459) $ - 租賃修改利益 25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9,150 8,318 量之金融資產損益 其他損失 (4) - 合計 8,710 8,318 112年度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第65頁 項目 摘要 金額 薪資支出 $21,095 攤銷費用 2,673 保險費 1,912 折 舊 1,534 郵電費 1,137 伙食費 480 其 他 18,140 合 計 46,971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112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第33頁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2.12.31 111.12.31 流 動 $139,361 $106,640 非流動 11,800 28,200 合 計 151,161 134,840 112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第72頁 負債 112.12.31 111.12.31 應報導部門負債合計數 $831,863 $734,093 其他部門間調節及消除 (1,153) (1,540) 集團負債 合 計 830,710 732,553 112年度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第45頁 其他利益及損失 112年度 111年度 處分子公司投資損失 $(459) $ - 租賃修改利益 25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9,150 8,318 量之金融資產損益 其他損失 (6) - 合計 8,710 8,318 112年度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第65頁 項目 摘要 金額 薪資支出 $21,061 攤銷費用 2,673 保險費 1,912 折 舊 1,534 郵電費 1,137 伙食費 480 其 他 18,140 合 計 46,937 9.因應措施: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財務報告 申報資訊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財務報告更正,請參見「財務報告更補正專區」之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電子書。 (2)前述更正對財報損益金額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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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平和環保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確定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確定承銷價格) 1.事實發生日:113/05/08 2.公司名稱:平和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承銷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000,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0,00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04月08日臺證上二字第113170130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7.83元, 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 量加權平均價格為新台幣68.66元,高於最低承銷價格之1.15倍,故公開承銷價格以 每股新台幣55元發行。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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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巨漢系統科技 | 公告本公司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延長股票上櫃買賣開始期限 | 1.事實發生日:113/05/08 2.公司名稱:巨漢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3年2月27日函知本公司股票上櫃乙案,本公司因考量 辦理相關作業程序不及等因素,已於113年5月2日向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上櫃 買賣開始期限延長三個月,並於113年5月8日取得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延期函。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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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攸泰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3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5/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3/01/01~113/03/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516,521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40,18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0,061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9,258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4,73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4,736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2,124,838 12.期末總負債(仟元):721,51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403,328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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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8 | 豐技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增列議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1號3樓(臺大校友會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一一二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增列)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補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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