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設計新商品未嚴格把關就送金管會審查,未來可能被張
貼出來公告周知。金管會昨(6)日發布新法令,只要保險業送
審商品被退件,或被金管會限制送審商品、命令停止銷售商品和
限制商品簽署人員簽署等,將對社會大眾公告。
金管會表示,此舉是為了督促保險業審慎送審保險商品。依據統
計,95年9月到96年3月,六個月的時間內,就有三家保險
公司被命令停止銷售商品、一家保險公司送審商品被退件,可見
保險業把關不力的情況還是很嚴重。
金管會昨天公告「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修正案,新增
「對外公告」的條文,以後保險業對送審商品把關不嚴謹,將丟
面子又輸裡子。
依據規定,保險公司商品簽署人員(包括精算、法務、核保、理
賠等主管)是商品的最大把關者,如果商品有問題,簽署人員將
被記點。只要三年內累積記點達三點,就會被停止簽署資格。
金管會指出,保險業送審商品,如果內容不符法令規定、有重大
錯誤或缺漏、沒有合格簽署人員簽署等,就會被金管會退件。
如果遭主管機關停止銷售保險商品仍繼續銷售、或遭主管機關限
制簽署人員資格仍繼續簽署、商品有四次以上被退件等,保險業
一年內不得報請核准或備查任何商品。
<摘錄經濟C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