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纏兩年的國泰世華銀行SOGO聯名卡與SOGO 集利卡紛爭,
台北地方法院今(二)日上午將召開辯論終結庭,承審法官李維心聆
聽雙方最後辯論理由後,預定在農曆年節前作出判決。
遠東集團在接手SOGO百貨後,未經與國泰世華銀達成任何協議,
逕行發行SOGO集利卡,到底有無違反SOGO在太平洋建設集團
經營時代,與國泰世華銀簽訂發行SOGO聯名卡的契約規定,SO
GO的新經營團隊只有今天的最後機會進行辯駁。
SOGO方面如果此次官司敗訴,所要負擔的違約金,依契約規定可
能就要九億元。至於國泰世華認為SOGO集利卡的發行,影響到國
泰世華 SOGO聯名卡的利益,倘若法官認同並且採信國泰世華的
損失估算金額,屆時SOGO可能還必須負擔七億五千萬元。
法官承審本件履行契約訴訟之後,曾給予兩造約兩年的和解談判機會
,其間雙方達成三項協議,國泰世華並簽署其中兩項,但是卻未對S
OGO所提撤銷假扣押、假處分的部分同意簽署,使得雙方的和解,
在去年底宣告完全破局。
<摘錄工商A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