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送保險業「小確幸」。壽險公會及保經代公會爭取多時的金融營業稅調整案,財政部已正式發文,壽險銷售投資型保單向投資銀行收取的通路費、手續費,被認定為非屬保險本業,稅率由5%降為2%;另外,保經代的佣金收入亦被認為非保險本業收入,目前正預告條文,預計回溯3月1日起,稅率同樣由5%降為2%。
影響所及,如去年壽險業銷售3,493億元的投資型保單,估計通路費、手續費1年有近百億元,稅率降為2%後,1年可省約3億多元的稅款,如國泰人壽、法國巴黎人壽、安聯人壽、合庫人壽等都是銷量較大、受益也較大的公司。
保經代則分銀行保經代及傳統保經代業者,銀行保經代去年銷售壽險新契約保費達6,118億元,傳統保經代去年則銷售566億元的保單,據統計調降稅率為2%後,保經代業者1年可省下高達18億元的稅款,其中如中信銀、台新銀等銷售保單能力極強的銀行保經代,受益最大。
這次壽險業者共提出3大訴求,但最後財政部只同意1項,即投資型保單的通路費、手續費等收入視同非保險本業收入,金融營業稅率由5%降為2%。
但其他訴求,如金融營業稅由2%提高為5%,但過去的保單是以稅率2%去計算費率,請求財政部對續期保費部分,繼續適用2%,不要溯及既往,同時對於目前仍在虧損的壽險公司,可否等獲利後再將稅率提高到5%。
財政部回應,任何法規都不能預期永久實施,保險業用2%的稅率去設算長年期保單,是「主觀的願望或期待」,不在信賴保護原則內,所以過去銷售保單的續期保費,一樣適用5%稅率。
另一項是壽險業建議1年期內以的保單可比照產險業,剔除可能賠款等,但財政部建議回歸金管會準備金辦法檢討,未同意比照。<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