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來函辦理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期
間超逾一年訂定之改善計畫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98/11/17
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98年11月12日金管證審字第0980062058號
函辦理
3.因應措施:本公司對轉投資新加坡三統公司之其他收款項新台幣
32,481千元將轉成長期投資增加,新加坡三統應付台灣華歌爾的
帳款轉作資本,於新加坡辦理增資,進行相關的法令程序。
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改善計畫已呈送本公司監察人,並由董事
會控管改善情形
(二)該案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