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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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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4 | 祥翊製藥 興 | 本公司受邀參加元大證券所舉辦之法說會 |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12/05/02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5/02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元大證券寶慶大樓4樓會議室(台北市寶慶路69號)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元大證券舉辦之法說會,說明本公司最新營運成果及未來展望。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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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4 | 展逸國際 興 | 澄清媒體報導 |
1.事實發生日:112/04/242.發生緣由:澄清台灣新生報之報導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傳播媒體名稱:台灣新生報 (2)報導日期:112/04/23 (3)報導內容:台灣新生報之報導「展逸4/27登陸興櫃 由國票證券輔導的全台第一家 運動健康休閒娛樂集團展逸(6798)將於4/27登陸興櫃,......;法人分析, 展逸去年第4季每股盈餘已轉虧為盈,今年第一季更達0.12元,在進入下半年 活動旺季下,全年有機會上看2元水準。......今年第一季每股獲利則達 0.12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媒體報導內容,本公司未對外公開揭露 任何財務預測訊息與業務資訊相關事宜,純屬媒體臆測,相關資訊請依「公開 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媒體臆測之報導,請投資人審慎判斷,以保障自身權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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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4 | 欣訊科技 興 | 因應本公司上櫃申請需要委託簽證會計師出具內控專審報告 |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12/04/24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11/01/01~111/12/31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本公司申請上櫃作業需求。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12/04/245.意見類型:無保留意見。6.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全文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路徑為: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專區/內部控制審查報告):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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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云光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2/04/2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徐凡晴 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後另行公告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12/04/218.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稽核主管職務先由稽核代理人代理,待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主管任命案後另行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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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創控科技 興 | 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綜合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
符合條款第XX款:30事實發生日:112/04/25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2/04/25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國泰金控仁愛大樓(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296號15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國泰綜合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與未來展望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與112/03/28召開之法人說明會相同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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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美賣科技 興 | 有關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之相關說明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2/04/21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37,584,546彌補期初累積虧損8,868,351及本期稅後淨損11,763,623及處分採權益法之子公司損失16,952,572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5.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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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美賣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重大決策 |
1.事實發生日:112/04/212.公司名稱: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111年度簽證會計師委任及報酬案。2.本公司111年度之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3.本公司111年度虧損撥補案。4.本公司111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案。5.擬制定本公司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案。6.本公司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7.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8.訂定112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暨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9.本公司擬以現金增資方式辦理112年度私募普通股案10.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案。11.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12.修訂本公司召開112年度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案。13.子公司廣航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選任董事及監察人案案。14.111年經理人獎金發放案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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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美賣科技 興 | 代子公司廣航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選任董事及監察人案 |
1.發生變動日期:112/04/212.法人名稱:廣航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董事(亦為董事長):呂柏宏/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監察人:馮世文/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舊任者簡歷:請詳3.5.新任者姓名:董事(亦為董事長):呂柏宏/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監察人:馮世文/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6.新任者簡歷:請詳5.7.異動原因:任期屆滿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8/03/21至111/03/209.新任生效日期:112/04/1210.其他應敘明事項: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唯一法人股東,依法指派董事與監察人代表人<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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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美賣科技 興 | 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1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4/21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02,804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80,562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4,041)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067)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1,995)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1,764)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54)11.期末總資產(仟元):250,11512.期末總負債(仟元):88,961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61,154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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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美賣科技 興 | 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1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4/21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83,993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9,621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501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319)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1,764)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1,764)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54)11.期末總資產(仟元):250,11412.期末總負債(仟元):88,960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61,154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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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美賣科技 興 | 董事會決議發行112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1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1)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居留證者之員工為限。(控制及從屬公司定義依金管會107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號函釋規定辦理)(2)認股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及發展潛力等因素為決定原則,由公司內部管理階層討論後提交總經理及董事長擬訂,並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核後,提報董事會同意。(3)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處理準則第六十條之九規定,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之ㄧ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656,79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發行之新股總數為656,790股7.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段所稱「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8.認股權利期間: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四年,期間屆滿後,未執行之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年 60% 屆滿3年 100%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全部或部份收回註銷。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1.自願離職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離職當日起視同放棄;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離職當日起失效。2.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第八條第一項所述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3.轉任關係企業因本公司營運所需且經董事長核定需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4.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八條第一項所述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5.退休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退休日起三十日內行使其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 八條第一項所述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退休日起失效。6.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起失效。7.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 使之。(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8.其他勞動契約終止(1)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勞動契約終止者:已具行使權利及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勞動契約終止日起失效。(2)非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勞動契約終止者: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勞動契約終止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八條第一項所述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勞動契約終止日起失效。(五)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六)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收回註銷11.其他認股條件:無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13.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如: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受讓他公司股份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拾五入)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之認股價格X【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X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及已繳款之股款繳納憑證,並應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3.若係屬合併增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司最近期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金額為受讓基準日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5.所稱「每股時價」:所稱「每股時價」,於股票上市(櫃)掛牌前,應以除權基準日、定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後,係以除權基準日、定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應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公式調降認股價格:1.調降後認股價格=調整前之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2.所稱「每股時價」:(1) 所稱「每股時價」,於股票上市(櫃)掛牌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後,係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2)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扣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股價格。(三)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減少股份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之認股價格及調整後之認股比例,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1.減資彌補虧損時: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之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2.現金減資時: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之認股價格 - 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3.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並應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四)依前述各項所進行之認股價格的調整,遇有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面額者,則以每股面額為認股價格。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一)認股權人除依下述停止認股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利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停止認股期間:1.當年度股東常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2.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停止過戶日前15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3.決定當年度之合併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後至當年度合併基準日止之期間;或決定當年度之分割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後至當年度分割基準日止之期間。4.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5.其他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二)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認購之股數及員工姓名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上述普通股股票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得掛牌買賣。(四)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增發股份之資本額變更登記。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所交付認股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9.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辦法經董事會董事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之特別決議,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後生效,於發行之前修正亦同。若日後基於法令變更、客觀環境變動或提請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二)本辦法如實施細節未及完備必須小幅變更,須經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始行變更,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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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美賣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現金增資方式辦理112年度私募普通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1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A.本次私募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擬包括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B.應募人如為本公司內部人或關係人者,本公司可能之應募人名單暫訂如下: 暫訂應募人名單 與本公司關係--------------------------------- --------------------------------凱基商業銀行受託保管調色大師國際有限公司投資專戶 本公司法人董事及持股10%以上股東(Color Mix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元大商業銀行受託保管社網服務家有限公司投資專戶(SNSplus CO.,LTD.) 本公司法人董事及持股10%以上股東 呂柏宏 本公司董事長 張志弘 本公司副董事長 馮世文 本公司董事 鄧彥農 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廖鈺琦 本公司總經理 周世恩 本公司技術長C.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應募人如屬法人者,應揭露下列事項: 該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 與本公司關係 法人名稱 之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 -------------凱基商業銀行受託保管調色大師國際有限公司投資專戶(Color MixInternational Limited) 呂柏宏(100%) 董事長元大商業銀行受託保管社網服務家有限公司投資專戶(SNSplus CO.,LTD.) 鄧彥農(100%) 董事D.本公司目前尚無已洽定之特定人,洽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4.私募股數或張數:於6,000,000股額度內5.得私募額度:本次預計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6,000,000股,每股面額5元,授權董事會於112年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預計分四次辦理。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A.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前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實際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提請112年股東常會依法令規定,授權董事會視洽定特定人及當時市場狀況訂定之。B.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第一至四次私募資金將用以充實營運資金或轉投資,以強化財務結構、擴展營運規模、提升獲利能力及創造股東長期價值。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金市場狀況、籌資時效性、發行成本等因素後,透過私募有價證券方式籌資,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且私募有價證券相對公開募集較為迅速簡便,可降低籌資成本及提高籌資效率,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有價證券辦理籌資。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未定。11.參考價格:未定。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僅可轉讓「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對象;俟本公司股票於交付日屆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審核程序後,始得提出上櫃交易申請。其餘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及其他未盡事宜,或遇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需修正時,提請112年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視實際狀況調整之。<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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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美賣科技 興 | 美賣*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補充公告(增列召集事由)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7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00號15樓Opera展演空間(茹曦酒店入口)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1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111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案。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1年度虧損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以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案(本案與承認事項(2)併案列示)(2)本公司擬以現金增資方式辦理112年度私募普通股案(本案增列)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9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7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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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景凱生物 興 | 說明合作夥伴Immune Therapeutics, Inc |
說明合作夥伴Immune Therapeutics, Inc.(已更名為 Biostax Corp.)簽約金付款狀況。 1.事實發生日:112/04/212.公司名稱:景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說明與合作夥伴Immune Therapeutics, Inc. (於112年2月28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更名為”Biostax Corp.”,以下簡稱Biostax)簽訂新藥JKB-122獨家授權產品臨床開發與經銷合約之簽約金收款現況。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一、本公司於111年9月29日與Biostax簽訂新藥JKB-122獨家授權產品臨床開發與經銷合約,關於簽約金部份,約定Biostax支付美金50萬元及股票25萬股予本公司。由於Biostax因組織變動及市場利率等因素影響致募資時程遞延,截至112年4月21日已支付美金15萬元,剩餘美金35萬元尚未支付,本公司就前述未收回款項全額提列預期信用損失,25萬股股票則已於111年11月按時交付,本公司依IFRS9估計上開股票公允價值為0。另因Biostax與本公司協議延長付款,已於112年1月額外交付25萬股票。二、此簽約金延後收款不影響本公司正常營運。三、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四、Biostax之官方網站www.biostaxcorp.com/,供投資大眾閱覽。<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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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景凱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預計發行股數以12,000,000股為上限。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以新台幣120,000,000元為上限。6.發行價格:預計募集金額以新台幣300,000,000元為上限,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 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處理。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預計保留發行股數之15%, 預計1,800,000股予本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除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供員工認購,其餘85%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上限約認購135.7791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者,自停止過戶日起 5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 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發行價格、 認股期限、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增資基準日等並全權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 宜。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辦法、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募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 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 圍內全權處理。<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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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景凱生物 興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2/04/21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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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景凱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
1.事實發生日:112/04/212.公司名稱:景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6.因應措施:依法提交112年股東常會報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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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景凱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財務報告經董事會決議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21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4/21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5,355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9,922)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96,394)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92,467)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2,467)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2,467)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23)11.期末總資產(仟元):79,78912.期末總負債(仟元):8,185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71,604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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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景凱生物 興 | 補充說明本公司112年3月13日私募專區資訊 |
1.事實發生日:112/04/212.公司名稱:景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充說明應募人選擇目的:更正前內容:本公司目前尚未洽定特定應募人。更正後內容:本公司目前尚未洽定特定應募人,應募人之選擇將以充實營運資金需求及間接協助本公司業務者為主要選擇對象。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訊,並補充申報資料。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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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21 | 機光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建物門牌: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16樓之62.事實發生日:112/4/21~112/4/21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交易單位數量:土地面積32.6平方公尺(折合約9.86坪);建物面積507.71平方公尺(折合約153.58坪,含停車位2個)2.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9,370,98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頎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頎欣投資)2.與本公司之關係: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互為配偶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設置研發實驗室及小型量產據點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自然人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相對人相互之關係:無任何關係4.前次移轉日期:110/9/115.前次移轉金額:新台幣43,800,000元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依不動產買賣契約書約定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定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專業估價者之估價金額3.決策單位:經112/4/21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後提交112年股東常會決議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1.估價事務所:信彩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2.估價金額:新台幣49,370,980元11.專業估價師姓名:邱纓喬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一0八)新北市估字第000一三三號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華信會計師事務所18.會計師姓名:林振鵬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北市會證字第3875號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不適用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4月21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2年4月21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49,370,980元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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