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興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23/4/10 | 連訊通信 興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4/10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連展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母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30,906(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9,000(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營運週轉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9,000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0.25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連訊通信 興 | 代重要子公司連訊通信(深圳)有限公司公告法人 董事與監察人改 |
代重要子公司連訊通信(深圳)有限公司公告法人 董事與監察人改派代表人 1.發生變動日期:112/04/102.法人名稱:連訊通信(深圳)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1)原指派顏志勳擔任董事(2)原指派陳奕君擔任監察人4.舊任者簡歷:(1)連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營運長(2)連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5.新任者姓名:(1)改派林肇聰擔任董事(2)改派陳信儒擔任監察人6.新任者簡歷:(1)連展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連訊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7.異動原因:法人代表改派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5/02~113/05/019.新任生效日期:112/04/1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連訊通信 興 | 代重要子公司連訊通信(天津)有限公司公告法人 董事與監察人改 |
代重要子公司連訊通信(天津)有限公司公告法人 董事與監察人改派代表人 1.發生變動日期:112/04/102.法人名稱:連訊通信(天津)有限公司3.舊任者姓名:(1)原指派賴振國擔任董事(2)原指派陳奕君擔任監察人4.舊任者簡歷:(1)連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營運長(2)連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5.新任者姓名:(1)改派林肇聰擔任董事(2)改派陳信儒擔任監察人6.新任者簡歷:(1)連展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2)連訊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長7.異動原因:法人代表改派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4/28~113/4/279.新任生效日期:112/04/1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浩宇生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虧損撥補暨不發放股利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2/04/10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溫士頓醫 興 | 公告本公司收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分書 |
1.事實發生日:112/04/102.發生緣由:本公司收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2年4月06日勞職授字第1120201873號函,因未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36條第2項之規定,應設置緊急沖淋設備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規定,經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查證屬實依同法第43條第2款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10萬元整。3.處理過程:依裁處書規定期限內繳納罰鍰。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10萬元整。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於該作業場所新增緊急沖淋設備,以符合現行法令規範並保護勞工安全。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敘豐企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公司治理主管任命案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2/04/1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政均/本公司執行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12/04/108.其他應敘明事項:公司治理主管任命業經112/04/10董事會通過。<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敘豐企業 興 | 公告本公司代理發言人、財會主管、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財會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2/04/1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代理發言人:王慧蘭 /本公司財務長、代理發言人。財會主管:王慧蘭 /本公司財務長、代理發言人。內部稽核主管:蔡嘉怡/本公司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代理發言人:蔡嘉怡/本公司稽核主管。財會主管:蔡嘉怡/本公司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易敏慧/東海大學國貿系畢業。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7.生效日期:112/04/10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代理發言人、財會主管及內部稽核主管業經112/04/10董事會通過。<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敘豐企業 興 | 公告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股利分配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2/04/10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2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62,016,4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股利配發數已扣除庫藏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連訊通信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新增議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30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矽谷國際會議中心(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23號2樓)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一)、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三)、本公司民國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四)、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五)、公司買回庫藏股執行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一)、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二)、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盈餘分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二)、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新增)(三)、辦理初次申請股票上櫃前之現金增資暨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一)、全面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一) 、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1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30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凱基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二)、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三)、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2年4月29日至112年5月27日止,請股東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址 :www.stockvote.com. tw】,依相關說明投票。<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浩宇生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及認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1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及認股辦法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10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得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一)以具有公司所需專業或對公司具有特殊貢獻之本公司全職員工為限,惟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之非全職員工仍得經提案由董事長核可後授予資格。(二)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工作績效、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因素,由總經理初核並經董事長同意後,提請董事會決議通過。惟具員工身分之董事及經理人之認購數量,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非經理人身分之員工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審議後再提報董事會決議。(三)發行人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424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因認股權行使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424,000股。7.認股價格:(一)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上述「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二)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以不得低於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若當日收盤價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8.認股權利期間:(一)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75% 屆滿4年 100% (二)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一)離職(含自願離職及非本條第四項第6款解僱之情形)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惟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九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二)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利。惟該認股權利,必須自退休日起一年內行使之,但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當日即失效。(三)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四)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 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五)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九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六)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九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七)調職如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指派而調職或職務調動者,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主管人員於本條第二項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訂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八)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11.其他認股條件: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收回註銷不再發行。12.履約方式:由本公司發行普通股新股交付之。13.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依本條第二項之計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此外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二)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 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股票面額變更時: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3)與他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時,認股價格得依相關規定調整之。(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5)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興櫃市場之加權平均成交價格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應於除息基準日依下列計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本公司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興櫃市場之加權平均成交價格計算,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四)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認股價格應於減資基準日依下列計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1)減資彌補虧損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2)現金減資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3)股票面額變更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五)如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扣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低於股票面額之處理:本公司所發行之認股權憑證之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於送遞時即生認股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二)本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三)本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個營業日內發給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或新股,且經認股權人出具集保帳號,以集保劃撥方式交付之。(四)若上述普通股股票交付時,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櫃檯買賣中心或台灣證券交易所買賣時,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掛牌買賣。(五)本公司應於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惟當年度若遇無償配股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時,得衡酌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認股權行使之限制本公司所交付予員工之認股權憑證,每年度於以下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1)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2)自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3)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4)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依本辦法交付之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保密規定: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辦理。稅賦:認股權人應負擔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及其交易所產生之稅賦,按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實施細則:個別認股權人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及數量、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繳款、換發股票等事宜之相關作業及各該作業時間,將由本公司另行通知認股權人。其他重要事項:(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認股權憑證發行前如有修正時亦同。(二)本公司在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前為配合主管機關建議或因應法令變更而需修正者,得授權董事長先行修正,嗣後再提報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追認。(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浩宇生醫 興 | 公告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
1.事實發生日:112/04/102.公司名稱:浩宇生醫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1年12月31日之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6.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交112年股東常會報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浩宇生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11樓(元富證券教育訓練中心)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4)健全營運計畫執行報告 (5)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111年度虧損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 (4)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暨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8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6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會得採行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2年5月27日至 112年6月23日止。 (2)受理股東提案公告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受理持股 1%以上股東提案期間為112年4月23日起至112年5月3日,每日上午9 時至下午5時止。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浩宇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部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46號12樓)<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浩宇生醫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10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2/04/07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1/01/01~111/12/31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9,526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493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92,588)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3,519)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3,519)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3,593)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13)11.期末總資產(仟元):524,06712.期末總負債(仟元):21,192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84,947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富味鄉食 興 | 代孫公司(上海沁怡)公告新增背書保證金額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
代孫公司(上海沁怡)公告新增背書保證金額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4/1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上海富味鄉油脂食品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上海沁怡皮具製造有限公司。上海沁怡皮具製造有限公司與上海富味鄉油脂食品有限公司均為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244,231(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25,67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5,67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21,169(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因應營運資金需求,向銀行申請授信及融資額度。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49,742(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1,746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銀行契約而定(2)日期:依銀行契約而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3,366,347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91,29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88.7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9.0210.其他應敘明事項:(1)112/04/10新增背書保證額度為人民幣28,400仟元(即新台幣125,670仟元)。(2)擔保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長期預付租金(土地使用權)) 是由孫公司-上海沁怡皮具有限公司提供土地及廠房, 其112年3月底帳面價值為96,637仟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瑩碩生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與漢達生技簽署產品授權合約 |
1.事實發生日:112/04/10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漢達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漢達生技)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4/10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將取得漢達生技戒菸輔助劑HND-032學名藥之台灣地區開發製造與銷售權利, 並依約支付技術授權金及產品上市銷售後之銷售權利金予漢達生技。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保密條款。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該合約之簽訂有助於本公司業務發展及產品銷售,拓展市場規模,對公司長期營運 發展具有正面的影響。10.具體目的: 進行HND-032產品國內市場開發及銷售佈局,擴大業務發展及產品銷售,拓展市場 規模。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戒菸輔助劑HND-032是以輝瑞的Chantix為對照品的學名藥。該藥品在美國失去 專利保護前曾是輝瑞旗下的明星暢銷藥品之一, 2017至2020年間的銷售額累計 超過40億美元。雖然該藥品在2020年間被驗出含有超標致癌物質(nitrosamines) 緊急下架回收,但美國FDA仍以戒菸的健康益處考量建議應繼續服用,並鼓勵學 名藥廠加入競爭。 台灣每年約有逾400萬的吸菸者需要協助戒菸,在原廠停止供貨前,國健署每年 專案購買金額估計達新台幣2.4億元,由於尚未有相關學名藥在台上市,目前藥 物市場呈現短缺。 (2)藥品開發申請藥證之時程有其不確定性,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 慎判斷謹慎投資。<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F-納諾 興 |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2/04/10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建宏/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6.異動原因:職涯規劃7.生效日期:112/04/11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其新任後另行公告。<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漢達生技 興 | 公告簽訂戒菸輔助劑HND-032台灣地區製造暨銷售授權合約 |
1.事實發生日:112/04/10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瑩碩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2/04/10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本公司於112年4月10日與瑩碩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瑩碩)簽訂漢達所開發戒 菸輔助劑HND-032於台灣地區之製造暨銷售授權合約;瑩碩取得HND-032於台灣的藥品註 冊、製造暨銷售之獨家專屬授權。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依據授權合約,瑩碩將支付漢達權利金(包含簽約金、產品開發里程金及產品銷售里程 金);且HND-032於台灣上市銷售後,漢達將依HND-032的淨銷售額向瑩碩收取分成。10.具體目的: 在合理授權條件下,將HND-032製造暨銷售權授權給瑩碩,可將資源有效運用並增進漢 達可使用資金以提升公司整體價值。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漢達所開發戒菸輔助劑, HND-032是以輝瑞公司(Pfizer Inc.)的暢銷藥品Chantix/ Champix為對照品的學名藥產品。Chantix/Champix在2021年被檢驗出致癌物質 (Nitrosamine亞硝酸胺不純物)超標,輝瑞緊急下架並於全球回收該藥品。根據 Pfizer年報刊載資訊,Chantix/Champix於2021、2020及2019年之全球市場銷售金 額分別為3.98億美元、9.19億美元及11.07億美元。 (2)台灣每年約有逾400萬的吸菸者需要協助戒菸,在Chantix/Champix供貨短缺前,國 健署每年專案購買金額估計達新台幣2.4億元,由於尚未有相關學名藥在台灣上市, 目前藥物市場呈現短缺,瑩碩於取得授權後,將著手展開藥證申請與量產規劃等相 關事宜,爭取成為首個在台灣上市的學名藥產品。 (3)HND-032屬於高技術門檻學名藥,是由漢達研發團隊自主完成製劑配方開發,於112 年2月取得美國FDA完全回應信函(Complete Response Letter, CRL),本公司目前正 與FDA溝通,澄清其要求的內容,補充FDA所要求之資料,盡快遞送美國FDA覆核。 (4)瑩碩生技醫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具研發困難學名藥與提交藥證申請能力 ,且擁有符合PIC/SGMP的製造工廠,以及涵蓋醫院、診所、藥局等完善的行銷通路, 更多瑩碩訊息,請詳見www.anxo.com.tw/。 (5)藥物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申請藥證之時程有其不確定性,此等可能使投資面 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愛派司生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10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30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 21 號 R 樓會議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1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修訂「董事道德行為準則」報告。(5)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6)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報告。(7)訂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8)訂定「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9)本公司庫藏股買回執行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決算表冊案。(2)111年度盈餘分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5/02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3013.其他應敘明事項:受理方式:欲辦理提案之股東,請於112年4月24日下午17時前將書面資料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郵寄者以提案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本公司將彙總並檢核所有股東提案相關資料後,送交董事會決議是否列入議案及名單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受理處所:愛派司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21號3樓,電話:(02)2249-9222)。<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亞洲教育 興 | 公告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完成變更登記事宜 |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2/04/07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2/04/07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本公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4,622,500元,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107,700元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3,514,800元。(2)註銷前流通在外股數為38,462,250股,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10,770股後, 流通在外股數為38,351,480股。(3)註銷前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4.5535元,註銷後每股淨值為新台幣14.5955元。 (以111年度財務報告為計算基礎)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其他應敘明事項:(1)主管機關業於112年04月07日核准辦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於112年04月10日 收到核准通知。(2)本公司本次辦理收買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股數計110,770股。(3)以上每股淨值係依111年度財務報告為計算基礎。<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2023/4/10 | 百聿數碼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長決定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增資基準日 |
1.事實發生日:112/04/102.公司名稱:百聿數碼創意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111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9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共計新台幣9,000,000元,發行價格為無償發行,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1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4980號函申報生效 在案。(2)本公司於112年3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授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900,000股。(3)本公司依「民國一一一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實際發行日期 (即增資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經本公司董事長決定本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為112年4月11日。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