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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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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開陽能源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5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905,704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9,057,04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約5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股務代理機關辦理拼湊一整股,拼湊不足或未拼湊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按面額所折發現金至元為止(抵繳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健全財務及資本結構。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董事長全權處理。(二)本案將俟股東常會通過,依法向主管機關申報核准後,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配股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應事實需要,須予變更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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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開陽能源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新增議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5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542號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新增議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公司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8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6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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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祥翊製藥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新增議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5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7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龍潭區龍園一路255號(本公司O棟4樓教育訓練室)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3)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報告。(4)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5)私募有價證券執行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及財務報表案。(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 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2) 擬發行低於市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案。(3) 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新增議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9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713.其他應敘明事項:(1)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13/04/26至113/05/06(2)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桃園市龍潭區龍園一路255號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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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祥翊製藥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5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規定辦理,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2,000萬股為限。5.得私募額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分二次辦理,合計總發行股數以不超過2,000萬股為限。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一)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1)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2)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二)本次私募每股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惟實際訂價日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發行當時辦理私募之市場狀況訂定之,並於價格訂定二日內公告之。(三) 私募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二次辦理私募資金用途皆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添購設備等資本支出,將可提升公司營運競爭力、強化整體財務結構及減少利息費用支出。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因私募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且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公司與投資夥伴的長期合作關係,故擬採私募方式募集資金。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1.參考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俟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決定之。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之普通股除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8 之規定,交付日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外,本公司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掛牌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劃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劃之事項,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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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祥翊製藥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2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2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5/15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2/06/303.變動原因:(1)本公司於112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會在不超過2,000萬股額度內以私募方式引進策略聯盟夥伴,且自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2)由於本私募案於期限屆滿前無法完成,董事會決議擬不繼續辦理112年6月30日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並提113年股東常會報告。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1.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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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祥翊製藥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5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8,4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84,000元6.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68,400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13.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13年5月15日,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二)變更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87,252,000元,計148,725,200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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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祥翊製藥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發行低於市價之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5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發行,得視實際需求,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1)以本公司及控制或從屬公司之正式編制全職員工為限。(2)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職等、職級、年資、上一年度考核、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經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3)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積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積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0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1,000,000股7.認股價格:考量公司召才、留才與激勵效果,每股價格擬定為10元。8.認股權利期間:(1)認股權人經本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第七條行使認股權之程序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此一期間內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2)認股權人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約定之期間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時程及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如下: 屆滿二年 50 % 屆滿三年 75 % 屆滿四年 100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保密規定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己具行使權而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4)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1)離職(含自願離職、退休、資遣及開除):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2)留職停薪: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權利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於復職後恢復之,惟認股權行使時程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合併留職停薪之期間計算仍不得逾六年存續期間為限。(3)退休(含自請、強制及優退):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其行使認股權利期間如下:A.退休時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尚未屆滿二年:其認股權利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滿二年起,一年內行使之,不受本辦法有關認股時程及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B.退休時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已屆滿二年:其認股權利自退休日起一年內行使之,不受本辦法有關認股時程及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4)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全體繼承人得自該員工死亡日起一年內共同行使認股權。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起即喪失認股權利。(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其行使認股權利期間如下:1.離職時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尚未屆滿二年:其認股權利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滿二年起,一年內行使之,不受本辦法有關時程及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2.離職時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已屆滿二年:其認股權利自離職日起一年內行使之,不受本辦法有關時程屆滿及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由全體繼承人得共同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其行使認股權利期間如下:1.死亡時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尚未屆滿二年:其認股權利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滿二年起,一年內行使之,不受本辦法有關時程及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2.死亡時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已屆滿二年:其認股權利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之,不受本辦法有關時程及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6)調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子公司除外)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1)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應本公司營運需要而調動者得由董事長於本辦法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11.其他認股條件: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12.履約方式:本公司以發行新股交付。13.認股價格之調整:無。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1)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本公司向經濟部或證券交易主管單位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除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2)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3)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通知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以帳簿劃撥至繳款人指定證券帳戶方式交付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4)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九十日內,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新增發行股份之股本變更登記;惟當年度若遇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得衡酌調整變更登記時間。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因認股權行使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己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1)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 113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27.75 元假設預估,預計 113 年至 117 年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5,281 仟元、7,680 仟元、4,366 仟元、1,742 仟元、388 仟元,合計 19,457 仟元。(2)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稀釋情形: 每年對每股盈餘稀釋於 113 年至 117 年預計為0.04 元、0.05 元、0.03 元、0.01元、0.003 元。對本公司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為因應主管機關建議或因應法令變更而須修正者,得授權董事長先行修訂,嗣後再提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2)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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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群登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13/05/1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佳榮/本公司執行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倉華/本公司財會處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13/05/15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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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群登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執行長(總經理)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3/05/15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許佳榮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執行長(總經理)5.新任者姓名:鍾依華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辭職8.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9.新任生效日期:113/05/15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自113/05/15起由鍾依華董事長兼任本公司執行長(總經理)職務,並待最近期 董事會通過執行長(總經理)任命案後,再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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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公信電子 興 | 公告本公司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更換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05/15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李典易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吳偉豪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吳偉豪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徐建業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因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之需要,擬自民國113年第2季起將原簽證會計師由李典易、吳偉豪會計師,變更為吳偉豪、徐建業會計師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不適用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04/23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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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日高工程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逝世 |
1.發生變動日期:113/05/15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董事/王嘉慶4.舊任者簡歷:中山大學資管所碩士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逝世8.異動原因:逝世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2/06/21~115/06/20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9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公司於113/05/15獲悉董事王嘉慶先生逝世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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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錢櫃企業 興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針對迪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失火案件判決結果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子公司迪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長練台生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勞安訴字第1號4.事實發生日:113/05/15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子公司迪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4月26日發生火災,造成民眾傷亡,本公司對此重大傷亡深感遺憾及愧疚,董事長及同仁極力處理各項善後事宜並盡力彌補傷痛。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於109年10月8日對迪廣公司及公司代表人練台生提起公訴。6.處理過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113.5.15宣判董事長練台生被控過失致死部分獲判無罪,過失傷害罪因和解而判公訴不受理;迪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依違反職業安全法判處罰金30萬元。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子公司迪廣公司認列30萬元罰款損失。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於火災事件後,鑒於消防安全對顧客及員工安全之攸關重要,管理幹部持續檢討各門市的消防安全措施,並每月積極實施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訓練和消防演練,提高員工應變能力和應對火災等突發事件的能力,以確保門市和顧客的安全。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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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崴寶精密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1.事實發生日:113/05/1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15(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發行股數:970,000股(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按面額計新臺幣9,7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臺幣95.8元。(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普通股總額之 10%計97,000股由員工認股(8)公開銷售股數:無。(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90%,計873,000股由本公司原有 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持股份比例儘先分認,每仟股可認購 31.482149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有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不足分認一新股 者,由原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 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辦併湊之部分,擬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暨其 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 變更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14)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 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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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崴寶精密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補充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13/05/1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股東常會相關事宜補充公告。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擬訂本次股東常會之召集日期、時間、地點及召集事由如下:(一) 召開日期:民國113年06月28日。(二) 召開時間:上午十時整。(三) 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3樓A會議室。(四) 召開事由:1.報告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2)112年監察人審查報告。(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5)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6)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7)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2.承認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2)112年度盈餘分配案。3.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之管理作業辦法」案。(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選舉事項(1)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5.其他議案(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6.臨時動議7.前述股東常會議程如有變動時,另提報董事會修訂。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股票自民國113年04月30日至113年06月28日止,停止受理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三、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13年04月29日(星期一)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三)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四)電話:(02)2768-6668 四、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受理股東書面提案期間:自113年04月26日起至113年05月06日止,上班日之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止。受理提案處所:崴寶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11樓之9﹞。(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崴寶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七路186號11樓之9﹞,電話:04-22549456,並副知證基會。(三) 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2768-6668)。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四)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4席,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3年04月26日起至民國113年05月06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董監事相關公告。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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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富威電力 興 | 公告本公司民國113年股東會重要決議事項 |
1.股東會日期:113/05/15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112年度盈餘分配案。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111年度重編財務報告及更正營業報告書案。通過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通過申請股票上市案。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市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暨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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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美萌科技 興 | 更正本公司113年1月、2月及3月營收公告數 |
1.事實發生日:113/05/152.公司名稱:美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前已公告的113年1~3月合併營業收入中,有關客戶提供原物料須以淨額表達之金額,因計算有誤,故更正本公司113年1~3月的合併營收公告。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採用IFRSs後之月營業收入資訊。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1)113年1月當期營收淨額29,994仟元,累計營收淨額29,994仟元。(2)113年2月當期營收淨額29,351仟元,累計營收淨額59,345仟元。(3)113年3月當期營收淨額27,415仟元,累計營收淨額86,760仟元。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1)113年1月當期營收淨額29,565仟元,累計營收淨額29,565仟元。(2)113年2月當期營收淨額28,970仟元,累計營收淨額58,535仟元。(3)113年3月當期營收淨額27,086仟元,累計營收淨額85,621仟元。9.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更正113年1月、2月及3月營收公告數。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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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公信電子 興 | 公告本公司代理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2.發生變動日期:113/05/1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廖慧如 財務部會計經理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13/05/15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代理發言人經113/05/15董事會通過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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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漢達生技 興 | 更正「股利分派情形」公告之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金額。 |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9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41,088,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內容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長調整分配比率。更正「股利分派情形」公告之分配後期末未分配盈餘金額。原公告39,637,490元,更正為39,649,490元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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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云光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泰國子公司投資案 |
1.事實發生日:113/05/152.公司名稱:未定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為配合公司營運需求,本公司直接投資設立泰國100%之子公司6.因應措施:註冊資本額:美金3,000,000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投資案相關事宜。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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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15 | 世基生物 興 | 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案(更正)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3/05/15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謝浯榕/財會處經理/本公司財會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待委任。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7.生效日期:113/05/15。8.其他應敘明事項:缺額期間將由財務長何志銘代理會計主管之職務,俟新任者到職,經本公司最近一次董事會通過任命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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