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新聞標題 |
2023/1/16 | 榮炭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金額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 |
1.事實發生日:112/01/16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保山榮鋰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88,07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36,517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15,31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7.73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6 | 榮炭科技 興 | 公告董事會決議本公司資金貸與子公司(保山榮鋰)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12/01/1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保山榮鋰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88,07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68,762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7,75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36,517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融通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04,75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9,396 5.計息方式: 年利率2% 6.還款之: (1)條件: 自放款日起算,期間為期一年,到期一次償還 (2)日期: 自放款日起算,期間為期一年,到期一次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15,31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7.7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6 | 榮炭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財務暨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暨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2/01/1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辜美菁/榮炭科技(股)公司財務資深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01/16 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已於111/11/29發佈重大訊息公告財務暨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異動, 新任財務暨會計主管經112/01/16董事會決議通過。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6 | 驊陞科技 興 | 代子公司江蘇驊盛車用電子(股)公司公告2023年第1次臨時股 |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2/01/16 2.重要決議事項: (1)、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23年度財務預算的議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6 | 金萬林企業 | 補充公告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08/1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文蘭/本公司財務主管 / 金萬林企業(股)公司 財務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7.生效日期:111/08/1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6 | 金萬林企業 | 補充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代理發言人職務調整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1/07/0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楊文明/金萬林企業(股)公司 總經理/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部經理 吳佩珊/金萬林企業(股)公司 生醫產品事業處副總經理 / 金萬林企業(股)公司 業務協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許文蘭/金萬林企業(股)公司 財務經理 / 金萬林企業(股)公司 財務經理 吳中純/金萬林企業(股)公司 市場行銷副總經理 / 敏實集團 行政副總兼發言人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1/07/07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6 | 進金生能源服務 | 公告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1/1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世英/本公司北區事業中心主管兼任董事會秘書室協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楊雪芬/本公司財務處會計主管暨財務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本公司內部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2/02/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業經112年1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原公司治理主管林世英協理 職務調整予以解任,由財務處楊雪芬協理擔任本公司之公司治理主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6 | 鎧鉅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監察人辭職 |
1.發生變動日期:112/01/16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監察人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監察人顏立盛 4.舊任者簡歷:欣鉅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業務繁忙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0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08/27~113/08/26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6 | 富世達 | 公告本公司設置公司治理主管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公司治理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1/1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洪琇真、經理、奇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會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2/1/16 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112年1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預計2月1日上任。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6 | 元樟生物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112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1/16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視實際需求,為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以認股資格基準日之本公司全職員工為限。 (2)實際得認股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級、工作績效、整體 貢獻或特殊功績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做為審核發放數量時之依據,由董事長核定 後,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如認股人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需經薪資報酬委 員會討論,再提董事會同意;非經理人身分之員工先提審計委員會討論,再提董事 會同意。 (3)任一員工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累 計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加計其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 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 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2,000,000股。 7.認股價格: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 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 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惟若發行日於公司股 票上市(櫃)掛牌日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標的股票之收盤價。 8.認股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利。認股權 憑證之存續期間自發行之日起算為六年,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 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75% 屆滿4年 100%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競業禁止、保密義務 、工作規則或績效考核未達80分以上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或已具行使權 但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 未行使則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起,即視為 放棄認股權利。 (2)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但仍應於被授予認 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 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 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於前述期間內 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3)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之日起一年內行 使之,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逾期未行使則視同放棄。未具行使權之認股 權憑證,於死亡當日起即失去認股權人資格,不再享有本辦法之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 於離職時 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但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不受 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 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 ,但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有 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或被 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並以認股權 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資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 未行使則視同放棄。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資遺生效日起失效。 (6)調職:為因應本公司營運所需,經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之員工,其已授予 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如自動請調至關係企業,則比照自願離 職方式處理。 (7)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規定及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 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日起一 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則凍結其認股權利,遞延至復職後恢復,但仍以 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 股權行使時程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11.其他認股條件:認股權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不得於 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利之認股權 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由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之。 13.認股價格之調整: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 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 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包含但不限於以募集發行或以私募方式辦理現 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受讓他公司股分發行 新股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於新股發行除 權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 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 日調整之: (1)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已發行股數+(新股每股繳款金額x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 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A.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且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及「債 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扣除本公司買回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及已 收回或買回惟尚未註銷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B.新股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C.若係屬合併增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司最近 期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 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金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 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或參酌依合併契約、股份受讓契約 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規定另訂之。 D.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 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 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 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 值為時價。於本公司股票上巿/櫃掛牌日後,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 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為準。 E.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F.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2)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或因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回/收 買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認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 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A.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 B.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通 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C.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面額變更後 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包括盈餘及公積)時,認股 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 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 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 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 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 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1)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及自本公司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 現金除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 ,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 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 於申請期間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2)本公司股務單位受理認股之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於指定期間繳納股款至指定銀 行帳戶。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權,逾期未繳款者,視同放棄該次 請求之認股權利,該次已請求但未繳款之部份視為未認購,認股權人需再次重新辦 理認購。。 (3)公司於收足股款後,由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 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交付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本公司屬上市、上櫃或興 櫃股票公司者,新發行之普通股股票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 處所買賣。 (4)本公司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公告前一季新增發行之股票數額;並依法向公司登記 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惟當年度若遇無償配股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除 權基準日時,得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行使後本公司所交付之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 普通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凡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 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本公司有權收回並 註銷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 核准後生效,實際發行前若有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 之要求而需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送董事會追認。本辦法如有 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6 | 遠雄人壽保險事業 興 | 公告本公司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異動(補充職級及簡歷)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1/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寶方/副總經理/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鈺雯/副總經理/法國巴黎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分公司資深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12/01/12 8.其他應敘明事項:業經本公司112年1月1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6 | 長榮航太科技 | 澄清經濟日報2023年1月16日第C04版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12/01/16 3.報導內容:「長榮航太近期維修訂單急速飆升,全年每股純益挑戰6元。2023年營收 最少兩位數成長,營收會再衝高。」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報載內容係屬媒體推估,本公司並未發布相關資訊,特此澄清說明,本公司財務及 業務狀況均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5 | 康霈生技 | 本公司新藥CBL-514注射劑用於治療罕見疾病竇根氏症 (D |
本公司新藥CBL-514注射劑用於治療罕見疾病竇根氏症 (Dercum’s Disease,DD)之二期臨床試驗收案完成
1.事實發生日:112/01/15 2.公司名稱: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研發新藥CBL-514注射劑經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FDA)核准用於 治療罕見疾病竇根氏症(Dercum’s Disease,DD)之二期臨床試驗(CBL-0201DD Phase 2),已納入最後一位受試者,順利完成收案。本試驗案共納入12位受試者, 預計將於2023年4月完成試驗及相關數據收集,並於Q3進行臨床數據統計,惟實際時 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1)試驗名稱:An Open-Label, Randomized Phase 2a Study to Evaluate the Efficacy and Safety of CBL-514 in Participant with Dercum’s Disease Lipomas 試驗內容詳情請見: ClinicalTrials.gov: clinicaltrials. gov/ct2/show/NCT05387733?term=cbl-514&draw=2&rank=1 (NCT05387733) (2)試驗目的:評估CBL-514注射劑用於治療罕見疾病竇根氏症(Dercum’s Disease, DD)的療效、安全性與耐受度。 (3)受試者人數:12人,已收案完成。 (4)試驗地點國家:美國1個試驗中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CBL-514 (2)用途: A.減少皮下脂肪 (非手術局部減脂) B.改善大腿中/重度橘皮組織 C.治療罕見疾病竇根氏症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A.第一期臨床試驗 (Phase 1):已完成。 B.第二期臨床試驗 (Phase 2):進行中。 C.第三期臨床試驗 (Phase 3):尚未進行。 D.新藥查驗登記審核 (NDA):尚未進行。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 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不適用。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 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不適用。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 權益,故不宜公開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將依主管機關規定及臨床進展揭露相關訊息。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不適用。 (6)市場現況: 竇根氏症(Dercum’s Disease)為一種罕見疾病,軀幹及四肢會有多顆皮下脂肪異常 堆積的痛性脂肪瘤,並伴隨該部位自發性劇烈疼痛(痛性脂肪瘤),目前尚未確定 發病原因,很可能與脂肪組織代謝障礙有關。竇根氏症的特徵是患者會有多顆皮下 脂肪瘤明顯疼痛,其疼痛是灼痛和灼熱的,且經常是嚴重的慢性疼痛(>3個月), 導致患者無法正常生活,研究指出減小痛性脂肪瘤有助於減輕其疼痛。目前在美國 約有12.45萬名病患,在歐洲則約有24萬名病患,女性發病率約為男性的5到30倍。 根據國際研調機構報告Global Dercum’s Disease Market Research Report, market research future 2017資料顯示,2019年竇根氏症美國市場為37.4億, 約占全球市場的34%,推估全球市場為109億美元,依年複合成長率(CAGR)7.1%推估 2028年全球市場為203億美元。目前全球尚無治療竇根氏症的藥物或產品核准上市, 僅能以其他藥物或手術緩解症狀,但目前的藥物僅能短暫緩解疼痛、療效不佳且 無法減小脂肪瘤;而手術切除或抽脂手術不僅副作用與風險較高,也容易復發, 治療成效不彰。目前竇根氏症仍缺乏有效且安全的治療方式。 (7)產品研發現況: CBL-514是一種全新小分子新藥505(b)(1)注射劑,能誘導脂肪細胞凋亡,可經由 注射方式精準減少治療部位脂肪,且不會造成其他組織細胞壞死或損傷,也不會 對神經系統、心血管或呼吸中樞造成副作用。CBL-514在醫美-非手術局部減脂適 應症,已於澳洲及美國完成Phase 1、Phase 2a、Phase 2-Stage 1以及最大劑量 代謝物鑑定Phase 2 MetID臨床試驗;根據上述已完成的臨床試驗結果,CBL-514 可減少治療部位皮下脂肪,療效達顯著統計差異(p<0.00001),單次治療即可顯 著減少治療部位皮下脂肪,且治療劑量達800mg其藥物安全性與耐受度依然良好; CBL-514局部減脂美國與澳洲多中心二階段Phase 2臨床試驗之第二階段(CBL- 0202 Phase 2-Stage 2)已於2022年11月收案完成,預計2023年Q2可完成數據 收集,並於2023年Q3進行解盲與數據統計分析,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除了醫美-非手術局部減脂適應症與罕見疾病竇根氏症(Dercum’s Disease), CBL-514應用於橘皮組織治療的二階段Phase 2 臨床試驗目前亦於美國進行收案中。 (8)藥物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 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5 | 帝聞 公 | 公告本公司研發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研發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2/01/1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玉樹、帝聞電子/科技(龍川)有限公司總經理室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鄭立克(暫代)、帝聞電子/科技(龍川)有限公司廠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職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2/01/13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3 | 富邦產險 公 |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股東會決議日:112/01/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郭倍廷/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1/01~112/06/12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應迴避之董事外,經主席徵詢其餘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為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3 | 兆聯實業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12/01/13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事宜 (1) 股東會召開日期:112年3月8日(星期三)上午10時 (2) 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桃鶯路439-3號3樓會議室,以實體方式召開 (3) 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訂定本公司「庫藏股作業管理辦法」案。 (二)討論暨選舉事項: (1) 全面改選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3席)案。 (2) 擬解除董事及其代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3) 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4) 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5) 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6) 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2月7日至112年3月8日將停止股票之過戶登記 ,股票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12年2月6日。 (二)本次全面改選董事七席(一般董事四席及獨立董事三席), 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期間為民國112年1月30日上午8時30分至民國112年2月8日下午5時止; 受理提名處所為本公司財務部(桃園市桃園區桃鶯路439-3號)。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3 | 台北富邦商銀 公 | 台北富邦銀行公告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
1.股東會決議日:112/01/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郭倍廷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經營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7/08~112/06/1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具表決權之出席董事意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3 | 富邦人壽 公 | 富邦人壽公告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股東會決議日:112/01/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陳世岳/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營業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2/01~112/06/1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陳世岳/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富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中國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台東路68號20樓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財產保險業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係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 (2)新任董事生效日:112/02/01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3 | 立榮航空 公 |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 之競 |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 之競業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2/01/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孫嘉明(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董事:張明煜(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董事:周寶裕(星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1/13~113/07/2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2023/1/13 | 立榮航空 公 | 公告本公司民國112年股東臨時會補選董事及 監察人名單暨三分 |
公告本公司民國112年股東臨時會補選董事及 監察人名單暨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異動
1.發生變動日期:112/01/13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英屬維京群島商雲杉公司代表人:張國煒 星宇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 英屬維京群島商雲杉公司代表人:林文鵬 福懋油脂董事 董事 英屬維京群島商雲杉公司代表人:張耀婷 台灣先端放射醫學治癌基金會董事 監察人 黃蓓蓓 星宇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董事 星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周寶裕 星宇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特別助理 董事 星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文鵬 福懋油脂董事 董事 星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張耀婷 台灣先端放射醫學治癌基金會董事 監察人 張芝菻 星宇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協理 4.異動原因:股東臨時會補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職稱 姓名 選任時持有股數(股) 董事 星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周寶裕 74,979,972股 董事 星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文鵬 74,979,972股 董事 星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張耀婷 74,979,972股 監察人 張芝菻 0 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0/07/22~113/07/21 7.新任生效日期:112/01/13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7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