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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7/19 | 維他露 未 | 公告92年度股票股利除權基準日 | 本公司依九十三年七月十六日董事會提議訂定九十二年度之股票 股利之除權日,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三條之規定,向證期局申報盈餘轉增資,於 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生效,茲訂定停止過戶期間為九十三年九月 二十一日起至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止,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為除權基準日本次發放新股24,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240 ,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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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9 | 茂訊電腦 | 茂訊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 壹、本公司於93年6月28日股東常會及93年7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 過,由盈餘中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32,430,000元及提撥股東紅利轉 增資發行新股3,243,000股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418,000股, 總計本次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3,66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總計增資新台幣36,610,000元,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於93年7月14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0976號函核准 在案。貳、謹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 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茂訊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各式電腦軟硬體之研究設計、規劃製作、銷售。 2.有關電腦軟硬體之組合、監造、安裝及諮詢服務。 3.各式電腦零組件之研究製作及銷售。 4.有關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5.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6.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7.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8.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9.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10.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11.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12.H701020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13.H701030殯葬場所開發租售業。 14.H701040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15.H701050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16.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7.光纖接續材料、零件及其配件之組裝、製造及買賣業務。 18.光纖傳輸系統及光纖區域通訊網路設備之設計、規劃、製造、 加工及買賣業務。 19.電腦主機及週邊設備零組件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20.半導體、印刷電路板、積體電路、薄膜積體電路、合成積體電 路、電子計算機及其配件、錄音機、整流器、電源供應器之設計 、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80,00 0,000元,分為28,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資本總 額為216,200,000元,分為21,62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均為記 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深坑鄉北深路三段250號7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八人,監察人三人,任期 三年,得連選連任。
六、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九年三月八日。第十四次修訂於 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其條件: (一)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661,000股(含員工紅利轉增資418,0 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拾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股東 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150股,分配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依 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會洽 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二)權利義務: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三)本增資案所訂各項要件如經主管機關核示變更時,授權董事 會全權處理。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 390,000,000元整,分為39,000,000股,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52 ,810,000元,分為25,281,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
九、股票簽證機構:聯邦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票發放日期: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 內發放,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 一、本次現金紅利新台幣32,430,000元,每股分配新台幣1.5元,擬 訂於93年9月10日起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採匯撥或掛號郵寄(禁 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郵資及匯費由股東支付。
二、現金股利在新台幣50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 郵寄本股務代理人領取。
肆、茲謹訂於93年8月10日為配息及配股基準日依法自93年8月6日 起至93年8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普通股票尚 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3年8月5日(星期四)下午4:30以前,親臨或 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 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6台北市敦化南路二 段97號B2 電話:02-2705-8280)辦理過戶手續俾免影響股東權益 。
伍、茲將本公司民國91年、92年度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楊美 雪、張嘉信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公告於後,財務報告若有 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伍、特此公告。 茂訊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資產負債表單位: 新台幣仟元*** 科目 92.12.31 91.12.31 90.12.31 流動資產合計 496,040 346,473 272,762 長期股權投資 7,802 24,507 49,029 固定資產 114,730 108,968 45,741 其他資產 14,300 4,648 12,008 資產總計 636,709 487,717 383,654 流動負債 264,918 167,534 202,128 長期負債 34,000 36,667 -其他負債 19,633 14,355 9,969 負債合計 318,551 218,556 212,097 股本 216,200 188,000 168,000 資本公積 6,000 6,000 -保留盈餘 93,864 72,845 1,005 累積換算調整數 2,094 2,316 2,552 股東權益合計 318,158 269,161 171,557
茂訊電腦股份有限公司損益表 單位:除每股盈餘為元外,餘係新台幣仟元** *科< |
| 2004/7/19 | 飛虹高科 公 | 公告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一、本公司93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2年度未分配盈餘 中提撥新台幣19,705,940元(員工紅利新台幣4,530,000元),分為1,97 0,594股,以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8,431,070元,分為84 3,107股,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3年7月14日金管證一 字第0930131209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 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飛虹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下列產品:各種特殊應用積體 電路產品,包括微電腦系統、個人電腦系統、通訊系統、半導體 記憶系統、電腦控制電路板、通訊控制電路板等產品之積體電路 零組件。 2、兼營與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額:原定資本總額新台幣410,000,000元,分為 41,000,000股(供發行認股權憑證5,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 342,160,000元,分為34,216,000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研新二路1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八人,監察人二人,任期 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七十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訂立, 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第二十次修訂。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公司93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2年度未分配盈餘 中提撥新台幣15,175,940元,每仟股配發45.226股,員工紅利新台 幣4,530,000元,共計新台幣19,705,940元轉作股本,發行普通股1 ,970,59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及以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新台幣8,431,070元,分為843,10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配 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每仟股配發25.125股,配發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 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 止(元以下捨去),並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2、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增資後登記資本總額新台幣420,500, 000元,分為42,050,000股(供發行認股權證5,000,000股),每股票面 金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370,297,010元,分為37,0 29,701股,每股票面新台幣10元。 (九)、增資目的: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票簽證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屆時 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
三、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另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股東現金 紅利新台幣10,117,292元,股東每股無償配發0.3015元。
四、本公司訂於93年7月26日為普通股除權及除息基準日,依法自 93年7月22日至93年7月26為停止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 未辦理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適逢例假日,務請於93年7月21日下 午四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建華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53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電話 :(02)23816288,俾可享受配股權利。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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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7 | 花蓮企銀 | 公告花蓮企銀自93年上半年度起更換會計師事務所及簽證會計師 | 1. 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3/07/16
2. 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3. 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吳麗冬 4. 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呂惠民
5. 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6. 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楊柳鋒 7. 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素貞
8. 變更會計師之原因:為經營管理整體規劃之考量
9. 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 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公司主動終止委任
10. 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3/07/15
11. 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 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
12. 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 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 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無
13. 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 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 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無
14. 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 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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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久尹 公 | 公告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及會計師 | 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 民國93年7月15日 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黃素貞會計師 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林婉婉會計師 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錦章會計師 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林宗燕會計師 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本公司基於公司治理不得連續五年由相同會計師簽證,原安侯建 業會計師事務所黃素貞會計師、林婉婉會計師已連續簽證本公司 財稅報四年,經評估成本及公司未來的經營考量,擬更換會計師 事務所為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委由陳錦章會計師及林宗燕會 計師負責本公司的財稅簽工作。 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 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由本公司主動終止委任 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 民國93年6月28日 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 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否, 最近二年度己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未經會計師調整或 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 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 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 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 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 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 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已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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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信億科技 未 | 公告變更會計師 | 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 民國93年7月15日 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蔡添源 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高渭川 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羅瑞蘭 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高渭川 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事務所內部業務調整 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 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 民國93年7月7日 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 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否 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 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 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 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 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 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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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南曄科技 | 南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無償配發新股公告 | 一、本公司93年5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2年度未分派盈餘 中提撥股東股利計新台幣27,000,000元,員工紅利新台幣1,700,00 0元,及提撥資本公積計新台幣12,000,000元,共計新台幣40,700, 000元轉作資本,發行普通股4,070,0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93年7月14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1398號函核准公開發行 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有 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南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2.資訊軟體服務業。 3.玩具、娛樂用品批發業。 4.玩具、娛樂用品零售業。 5.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6.產品設計業。 7.電子材料批發業。 8.電子材料零售業。 9.資訊軟體零售業。 10.資料處理服務業。 11.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三)原定股份總額:原定資本總額新台幣15,000萬元,分為1,500萬 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2,000萬元,分為1,200萬股,每股票面金 額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356號8樓之2。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 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9年10月18日訂立,民國93年5 月28日第6次修訂。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本次發行新股4,0 70,000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 條件如後: 1.本公司93年5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2年度未分派盈餘與 資本公積中提撥股東股利及員工紅利計新台幣40,700,000元轉作資 本,發行普通股4,070,000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按配股 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普通股股東每仟股無償配 發盈餘轉增資新股225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新股100股。配發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按票面金額折發現金,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票面額認購。 2.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 (八)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增資後登記資本總額新台幣28,000萬元 ,分為2,800萬股(含員工認股權證420萬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 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記名式普通股:新台幣160,700,000元, 分為16,070,000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 (九)增資計劃概要: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 (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屆時另 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
三、茲訂於93年7月24日為配股基準日,依法自93年7月20日起至9 3年7月2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 戶者,務請於93年7月19日下午四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 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辦理過戶手續,電話:(02)27058280 ,俾可享受配股權利。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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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龍泰事業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93年度增資發行基準日 |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7/16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依據本公司九十三年七月十六日董事會決議 通過,以92年度盈餘新台幣30,102,300元,發放股東紅利新台幣27,357, 700元及員工紅利新台幣2,744,600元,並以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 14,093,360元,共計新台幣44,195,660元,分為4,419,566股轉發行新股, 本項增資案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於93年6月24日台財證 一字第0930127651號函核准在案。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除權除息基準日:93年8月1日 二、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7月28日至9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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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久尹 公 | 公告變更會計師事務所及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3/07/15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黃素貞會計師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婉婉會計師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錦章會計師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林宗燕會計師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本公司基於公司治理不得連續五年由相同會計師簽證,原安侯建 業會計師事務所黃素貞會計師、林婉婉會計師已連續簽證本公司 財稅報四年,經評估成本及公司未來的經營考量,擬更換會計師 事務所為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委由陳錦章會計師及林宗燕會 計師負責本公司的財稅簽工作。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 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由本公司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3/06/28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 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否, 最近二年度己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未經會計師調整或 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 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 任會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 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 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 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已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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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巨擘科技 未 | 巨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公告 |
1.事實發生日:93/07/1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92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93年6月26日股東常會通過 ,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0元。 二、依本公司93年7月16日董事會決議訂定: (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8月5日至93年8月9日。 (2)除息基準日:93年8月9日。 三、現金股利發放日另行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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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遠業科技 未 | 說明93/07/16工商時報第20版刊載本公司上半年營運及全年營收目標 | 1.事實發生日:93/07/16 2.發生緣由:工商時報於第20版刊登遠業上半年盈收約為330,000仟 元,約達成今年765,000仟元營收目標之43%,且上半年平均毛利 率達30.6%。 33%。 3.因應措施: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刊載有關本 公司上半年財務資料係本公司自行結算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另有關今年營收目標亦尚未經會計師核閱峻事。本公司上半 年自結營收332,722仟元,稅前利益49,966仟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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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國威投資 未 |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變更事宜 |
1.事實發生日:93/07/16 2.發生緣由:內部稽核主管變更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人員變動別:內部稽核主管 二.發生變動日期:93/07/16 三.舊任稽核主管姓名:莊梅英 四.新任稽核主管姓名:陳裕惠 五.異動原因:原稽核主管離職。 六.生效日期:93/07/16 七.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861166分機104 八.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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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遠業科技 未 | 說明93/07/16工商時報第20版刊載本公司上半年營運之報導 | 1.事實發生日:93/07/16 2.發生緣由:工商時報於第20版刊登遠業昨(15)舉行法人說明會, 但由於今年財測尚未編列完成,並未公佈上半年盈餘與下半年展望 。遠業上半年營收3.3億元,比同期成長33%。 3.因應措施: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刊載有關本公 司上半年財務資料係本公司自行結算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本公司上半年自結營收332,722仟元,稅前利益49,966仟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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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福邦科技國際 未 |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事實發生日 民國93年7月15日 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美金20萬元整 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威創(上海)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20萬元整 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20萬元整 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國際貿易 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資金尚未匯入 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 投資)
美金20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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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鐵研科技 公 | 鐵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及增資發行新股之補 | 一、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盈餘中 提撥發放現金股息11,629,668元,即每股配發0.4元;另以盈餘新 台幣33,362,750元(含員工紅利4,288,58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 股票3,336,275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九十三年七月十二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0831號函核准在案 。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 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鐵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電磁材料(柔性氧化磁鐵芯)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2.機械器材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3.電子零件及組裝基座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4.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5.代理國內外前各項產品之經銷投標及報價業務 6.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金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90,741,700元整 ,分為29,074,17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股票。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龜山鄉民生北路一段166巷1號。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一 月二十二日,第八次修正於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 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 324,104,450元,分為32,410,44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90 ,417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持股比率,每仟股無償 配發100股;另員工紅利4,288,58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28,858股, 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之,並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 相同。
(九)股票簽證機構:寶華銀行信託部。
(十)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各 股東,屆時當另行分函通知並公告。
三、茲訂於93年7月20日為增資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並於93年7月 16日起至93年7月20日止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 過戶者,請於93年7月15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 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 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現金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 每股配發0.4元(每仟股配發400元),發放至元,元以下不計, 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93年7月27日。
五、茲本公司九十年度經華泰會計師事務所劉杉涼會計師,九十 一年度經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錦章、林宗燕會計師,九二年 度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陳錦章、林宗燕會計師查核簽証之資 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盈餘分配表及現金流量表 ,公告如后。(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 法負責) 相關報表: 3369_2004071601_R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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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泰谷光電 未 | 更正說明報載本公司今年預估營運情形 | 1.事實發生日:93/07/16 2.發生緣由:報載本公司今年預估營運情形。 3.因應措施:本公司今年六月份營收62,639仟元,累計今年 1-6月營收292,610仟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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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僑威科技 | 敏督利颱風及7-2水災之影響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之影響 | 1.事實發生日:93/07/16 2.發生緣由:不適用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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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世訊科技 | 更正世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配發現金股利 |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六日一、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六月八日股 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二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七、五 四九、五○○元發放現金股利,每仟股配發五佰元;另辦理盈餘 轉增資新台幣四三、五二五、六二○元(含員工紅利七、五九○、 ○○○元)及資本公積轉增資九、三六一、三八○元共計發行新股 五、二八八、七○○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政部證券 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 127537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 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世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個人電腦與週邊設備及零件之買賣及進出口貿易業務。 2.代理國內外廠商前項產品之投標報價及經銷業務。 3.電腦軟(硬)體設計與買賣。 4.電腦自動化之技術合作提供資料與引進介諮商顧問。 5.前項產品之進出口業務及代理。 6.資訊軟體服務業。 7.產品設計。 8.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與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 一八五、○○○、○○○元,分為一八、五○○、○○○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一○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 幣一五○、九九○、○○○元,分為一五、○九九、○○○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一○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一八一巷二號四樓。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八十四年三月二 日,第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八日。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三 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 盈餘轉增資新台幣四三、五二五、六二○元(含員工紅利七、 五九○、○○○元)及資本公積轉增資九、三六一、三八○元共 計發行新股五、二八八、七○○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一○元,均 為記名式普通股。
2. 前項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普通股股東 及其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配股238股,資本公積配股62 股,共計配發300股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 東自行在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 股之登記,餘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條規定,按面額以現金分 派至元為止,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受之。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二○三、八七七、○○○元,分為二○、三八七、七○○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一○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及拓展業務。
(十)股票簽證機構:富邦銀行信託部。
(十一)本次現金股利謹定於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七日發放,屆時分函 通知各股東。(十二)本次增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 十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茲訂定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為配股除權基準日,並依法自 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 一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 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 一段十號十一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過戶手續。
四、茲將本公司三年度經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林鈞堯、王照明會計 師(九十二年度、九十一年度)、台經慶隆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許 瑞瑜會計師(九十年度)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 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盈餘分配表公 告如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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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毅金工業 | 更正毅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一、本公司93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2年度及以前年度 未分派盈餘中提撥股東現金股利計新台幣4,133,720元,股東股票 股利新台幣9,645,340元,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1,265,850元,董監 事現金酬勞632,925元,提撥盈餘共計新台幣15,677,835元,其中 發行普通股964,534轉作資本,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93年7月8日證期一字第0930130366號函核准公開發行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有 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毅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軸受、軸承等冶金製品之製造加工、內外銷業務。 2.汽機車機械零件組之製造加工、內外銷業務。 3.磁性材料之製造加工、內外銷業務。 4.電子零組件之製造加工、內外銷業務。 5.精密陶瓷之研究開發、內外銷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額:原定資本總額新台幣參億陸仟萬元,分為參仟 陸佰萬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29,651,000元,分為22,965,100股, 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中華路六段六二0號之一。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六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 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六十五年十二月九日訂立,民國 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修訂。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本次發行新股96 4,534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 條件如後: 1.本公司93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2年度及以前年度未 分派盈餘與提撥股東股利新台幣9,645,340元轉作資本,發行普通 股964,534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所持有股份比例,普通股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42股,配發不 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 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 為止(元以下捨去),由職工褔利委員會按面額認購。
2.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
(八)增資發行後股份總額:增資後登記資本總額新台幣239,296,34 0元,分為23,929,634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 為:記名式普通股:新台幣239,296,340元,分為23,929,634股,每 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
(九)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屆時另 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
三、茲訂於93年8月10日為配股基準日,依法自93年8月6日起至93 年8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 者,務請於93年8月5日下午四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 司股務代理人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02號2 1樓)辦理過戶手續,電話:(02)2369-1518,俾可享受配股權利。
四、除息日期待下次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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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6 | 新像科技 未 | 新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一、本公司於93年6月1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2年度盈餘分配 股票股利25,352,100元及員工紅利3,547,900元,共計28,900,000元 增資發行新股,計發行新股2,89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93年7月14日金管證一字第 0930131322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 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新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電子材料批發業 2.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3.電線及電纜製造業 4.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5.國際貿易業 6.製造輸出業 7.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中和市中正路716號4樓之2。 (四)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至九人,監察人二至五 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260,000,000元 ,分為26,000,000股,目前實收資本額165,700,000元,分為16,570 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本次發行新股2, 89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 件如後: 1.本公司於93年6月1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92年度盈餘分配股 票股利25,352,100元及員工紅利3,547,900元,共計28,900,000元增 資發行新股,計發行新股2,89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股東股票股利按配股增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 每仟股無償配發153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 拼湊,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併湊整股 之登記,逾期放棄併湊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 0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 人按面額承購之。 2.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計劃概要:用於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三、訂定93年7月24日為配股增資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 第二項之規定,自93年7月20日至93年7月24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 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93年7月19日(星期一)下午 四時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125號B1 電話: (02)2507-7000) 辦妥過戶手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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