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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7/14 | 尚富煜 | 更正騰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股東臨時會 | 依據:依公司法第165條、170條、171條及172條規定暨本公司九 十三年七月五日董事會決議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及地點: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九日(星期一) 下午二 時正假本公司二樓會議室(地址: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323號2樓)舉 行九十三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二、會議主要內容: (一)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一)。 2.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3.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二)。
(二)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十一日至九十三 年八月九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 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九日下午五時前親臨或掛號郵 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復華綜合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853樓,電話: 02-33433300)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有出席股東臨時會之權利。
四、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二 十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 323號4樓)。
五、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十五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本公司對 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 二及公司法183條第二項規定,其開會召集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 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
六、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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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4 | 兆豐期貨 未 | 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倍利國際期貨公告出售不動產予本公司 |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 土地)
1、土地:臺北市信義區逸仙段二小段144地號土地 2、建物: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63號地下一樓之一 事實發生日 自民國92年12月29日至民國92年12月29日 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 易總金額
1、土地:36.666平方公尺折合11.1坪 2、建物:446.86平方公尺折合135.175坪 新台幣:485,000元 交 易金額:65,56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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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4 | 東捷科技 |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基準日補充公告 | 壹、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以由未 分配盈餘中提撥一○○、三五四、九八○元,併員工紅利一八、○ 五六、○○○元轉增資配發新股一一、八四一、○九八股。另由資 本公積中提撥二一、八一六、三○○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 合計一四、○二二、七二八股,每股面額新台幣拾元整,業經行政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在九十三年七月八日台財證一字 第○九三○一二九九六一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 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研究、開發、製造、銷售下列產品: 1.四代(含)以上液晶顯示器檢測清洗機台。 2.液晶顯示器相關零組件。 3.兼營於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二、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三、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四、CQ01010 模具製造業。 五、F113010 機械批發業。 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七、E604010 機械安裝業。 八、F106030 模具批發業。 九、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十、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十一、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十二、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十三、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四三六、三 二六、○○○元整,分為四三、六三二、六○○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縣台南科學工業園區南科五路6號3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有董事六至九人,監 察人二至四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一)以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一○○、三五四、九八○元,併 員工紅利一八、○五六、○○○元轉增資配發新股一一、八四一、 ○九八股。另由資本公積中提撥二一、八一六、三○○元轉增資發 行記名式普通股,合計一四、○二二、七二八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 1.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股利為一○、○三五、四九八股,按增資配 發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每一仟股以盈餘無償配發 新股二三○股,及以資本公積無償配發新股五○股。 2.配發予員工紅利為一、八○五、六○○股。
(二)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股份,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 以現金分派之,並統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為新台幣五七六、五 五三、二八○元整,分為五七、六五五、三二八股,每股面額新 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增資資金用途:購置設備。
九、增資股票簽證機構:彰化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 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增資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於九十三年八月三日為增資配股 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起至八 月三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之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末辦 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下午四點三十分 以前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一○六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辦理過戶手續, 俾享配股權利。
肆、凡參加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 公司將依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 戶手續。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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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3 | 東捷科技 | 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基準日公告 | 壹、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以由 未分配盈餘中提撥一○○、三五四、九八○元,併員工紅利一八 、○五六、○○○元轉增資配發新股一一、八四一、○九八股。 另由資本公積中提撥二一、八一六、三○○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 普通股,合計一四、○二二、七二八股,每股面額新台幣拾元整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在九十三年七月八 日台財證一字第○九三○一二九九六一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 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東捷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研究、開發、製造、銷售下列產品: 1.四代(含)以上液晶顯示器檢測清洗機台。 2.液晶顯示器相關零組件。 3.兼營於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二、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三、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四、CQ01010 模具製造業。 五、F113010 機械批發業。 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七、E604010 機械安裝業。 八、F106030 模具批發業。 九、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十、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十一、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十二、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十三、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四三六、三 二六、○○○元整,分為四三、六三二、六○○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縣台南科學工業園區南科五路6號3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有董事六至九人,監 察人二至四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一)以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一○○、三五四、九八○元,併 員工紅利一八、○五六、○○○元轉增資配發新股一一、八四一 、○九八股。另由資本公積中提撥二一、八一六、三○○元轉增 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合計一四、○二二、七二八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 1.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股利為一○、○三五、四九八股,按增資配 發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每一仟股無償配發新股二 三○股。 2.配發予員工紅利為一、八○五、六○○股。
(二)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股份,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 以現金分派之,並統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為新台幣五七六、五 五三、二八○元整,分為五七、六五五、三二八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增資資金用途:購置設備。
九、增資股票簽證機構:彰化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 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增資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於九十三年八月三日為增資配股 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起至八 月三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之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末辦 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下午四點三十 分以前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一○六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辦理過戶手 續,俾享配股權利。
肆、凡參加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 公司將依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 戶手續。
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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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3 | 宏發半導體 | 宏發半導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現金增資催繳股款公告 |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三日(九三)宏發財字第O二八號
一、 本公司九十三年現金增資,原股東認購股款繳納期限已於九 十三年七月十二日截止。
二、 依據公司法第二六六條,準用同法第一四二條規定,茲訂民 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三日至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二日為股款催繳期 間,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繳款,逾期未繳款即喪失認股 權利。
三、 股款繳納銀行為新竹國際商業銀行全省各分行及交通銀行全 省各分行(營業部除外) 。
四、 凡於股款催繳期間完成繳款之股東,本公司將於股票印製完 成並發行後交付股票,股票發行日期將另行訂定。
五、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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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3 | 晶遠光學工程 未 | 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壹、本公司於民國93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 行新股6,409,29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 股部份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3年7月13日核 准發行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 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晶遠光學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各種精密光學儀器、光學鏡片、光學鏡頭及其配件之研發設計 及銷售。 2、各種光學模具、塑膠光學鏡片模具、鏡頭套筒模具之設計及開 發。 3、前各項產品、原物料及零組件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4、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400,00 0,000元整,分為40,000,000股(含員工認股權憑證1,500,000股)(第十 次章程修正),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211,476,000元整,分為21,147,6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四)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5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 年,連選得連任。
(五)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新店市寶橋路235巷135號7樓。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民國84年12月19日, 第十次修訂於民國93年6月28日。
(七)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以民國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64,092,940元,轉 增資發行新股6,409,29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 (1)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股利為5,438,294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 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57股。 (2)配發予員工之紅利為971,000股。
2、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向 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奏不足一股之畸 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計算至元為止),並授 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75,5 68,940元整,分為27,556,894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九)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當 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茲訂定93年7月20日為除權基準日,依公司法規定自93年7月 16日起至93年7月2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 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93年7月15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 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1段96號B1,電話02-2504- 8125)辦理過戶。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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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3 | 虹冠電子 | 減資全面換發有價證券公告 | 依據: 一、本公司九十三年股東常會決議,辦理減資新台幣324,000,000 元,銷除股份32,400,000股,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 國93年6月23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27830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公司減資全面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劃經科學工業園區管理 局93年6月11日園投字第0930015618 號函核准同意在案。
公告事項: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 股9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900,000,00 0元整。
二、本次減資新台幣324,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2,400,000 股,目的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提昇經營績效。依公司法第16 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少比率 為36%。
三、本次減資後換發之股份共計57,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壹拾元,共計新台幣576,000,000元整。
四、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 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640股(即每仟股 減少36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以現金給 付之,現金不滿一元,四捨五入至元為止。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 股由本公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五、本次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七、股票換發日程: (1) 減資換股基準日:93/7/19 (2) 本次換發之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7/15~93/7/19 (3) 全面換發新股票日期:93/8/3起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
八、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 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未過戶者請儘 速辦理過戶),請於93年7月14日(含)請持股票、印鑑章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2) 換發地點:台北市東興路八號B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 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46-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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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3 | 高冠企業 未 | 高冠公司92年股息發放基準日 |
92年現金股利每股發放0.2元,基準日訂於93年7 月8日。 相關報表: 1482_2004071301_R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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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3 | 台灣典範半導體 | 台灣典範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壹、本公司於民國93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 行新股9,701,176股(含員工紅利1,021,176股)及資本公積轉作股本3, 7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部份 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3年7月12日核准發行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 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台灣典範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機械批發業。 3.電子材料批發業。 4.機械器具零售業。 5.電子材料零售業。 6 .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20 億元整,分為2億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40,000,000元整,分 為124,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高雄加工出口區南三路2號。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 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登記資本總額為新 台幣貳拾億元,分為貳億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74,211,7 60元整,分為137,421,176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 1.以民國92年度可分派盈餘中提撥新台幣97,011,760元轉增資發 行新股9,701,176股,及資本公積轉作股本新台幣37,200,000 元, 發行新股 3,7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 股。按下列方式配發: A.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股利為8,680,000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 B.配發予員工之紅利為1,021,176股。
2.自資本公積提撥新台幣37,200,000元轉作股本,發行普通股 3,7 20,000股,配發予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壹拾元整。
3 . 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 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 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上捨去),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面額承購。
4.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計劃用途:擴充產能、購置機器設備、充實營運資金。
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發放,屆時 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93年7月19日為普 通股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3年7月15日起 至93年7月19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 戶者,務請於93年7月14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過戶者,以郵 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證券股務代理部(100 台北巿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手續,俾 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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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3 | 豐賓電子 | 豐賓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增資發行新股暨配發現金股利 | 壹、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 二年度盈餘分配案,自盈餘中提撥新台幣50,218,500元發放現金 股利,每仟股配發現金1,000元;並自盈餘中提撥新台幣30,225, 000元(含員工紅利5,115,7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022,5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增資案業經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九十三年七月六日證期一字第 ○九三○一二九七○三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茲依據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 股有關事項公告於下: (一)公司名稱:豐賓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電解電容器之加工製造買賣業務。 2、前項有關進出口貿易及代理國內外廠商有關產品經銷業務。 3、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4、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5、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三)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新 台幣502,185,000元,分為50,218,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均 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二段一六五號五樓。
(五)董事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置董事五席,監察人三 席,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於中華民國六十九 年五月二十一日。第二十一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及發行條件: 1、自盈餘中提撥新台幣25,109,2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2,510,92 5股,按增資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盈 餘轉增資50股。 2、以員工紅利新台幣5,115,75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11,575股。 員工紅利分配比例授權由董事長決行。 3、如有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於配股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逾期放棄;拼湊 不足一股者改按面額發放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依面額承購之。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增資後股份總數為53,241,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
(十)簽證機構:華僑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一)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日起三十日 內配發給各股東;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茲訂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為增資發行新股及配發現金 股利基準日,依法自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起至同年七月十九 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 ,務請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四日(星期三)下午四時三十分前 駕臨或郵寄(以寄達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 3611300)辦理股票過戶登記。
肆、現金股利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 每仟股配發現金1,000元,發放日期訂定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日 ,依股東留存通訊地址以掛號郵寄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票據。
伍、茲將本公司九十年度、九十一年度經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黃敏全、黃學平會計師查核簽證,及九十二年度經致遠會計師事 務所黃敏全、何志儒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 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三年度盈餘分配表公告於后。財 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陸、特此公告。 相關報表: 8286_2004071301R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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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3 | 鐵研科技 公 | 鐵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分派情形及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一、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盈餘中 提撥發放現金股息11,629,668元,即每股配發0.4元;另以盈餘新 台幣33,362,750元(含員工紅利4,288,58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 股票3,336,275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 委員會九十三年七月十二日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 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鐵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電磁材料(柔性氧化磁鐵芯)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2.機械器材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3.電子零件及組裝基座之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4.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5.代理國內外前各項產品之經銷投標及報價業務 6.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金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90,741,700元整 ,分為29,074,17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股票。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龜山鄉民生北路一段166巷1號。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十一 月二十二日,第八次修正於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 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 324,104,450元,分為32,410,44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907, 417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持股比率,每仟股無償配 發100股;另員工紅利4,288,58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28,858股,不 滿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之,並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九)股票簽證機構:泛亞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各股 東,屆時當另行分函通知並公告。
三、茲訂於93年7月20日為增資配股及配息基準日,並於93年7月 16日起至93年7月20日止停止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 戶者,請於93年7月15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為 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 一段十號十一樓)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現金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 每股配發0.4元(每仟股配發400元),發放至元,元以下不計, 現金股利發放日期為93年7月27日。
五、茲本公司九十年度經華泰會計師事務所劉杉涼會計師,九十 一年度經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錦章、林宗燕會計師,九二年 度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陳錦章、林宗燕會計師查核簽証之資 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盈餘分配表及現金流量表 ,公告如后。(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 法負責) 相關報表: 3369_2004071301R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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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3 | 利晉工程 未 | 公告發放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現金股利 | ﹝一﹞配發現金股利之配息基準日為七月十五日,七月十一日為 停止過戶日。
﹝二﹞應分派之現金股利新台幣壹仟柒佰捌拾肆萬肆仟柒佰伍拾 元,係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股份持有比例,每 仟股無償配發伍佰元整,於八月十六日起委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代為發放(發放至元,元以下四捨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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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3 | 中鋼鋁業 未 | 中鋼鋁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放九十三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 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經九十三年六月九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九十二年度 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一七五、O三O、九四二元分派現金股 利,每股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O•三元,茲定九十三年七月五日 為本公司分派九十二年度現金股利之除息基準日,九十三年七月 三十日為發放日期。
二、遵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至九十三 年七月五日停止股東名簿之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 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下午五時以前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 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5樓,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一一九七三號 信箱。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 憑。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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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3 | 端強實業 未 | 端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分派九十三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 一、 本公司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二年度盈 餘分配,其中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三元,業經本公司董 事會決議,訂定九十三年八月五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
二、 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一日起至 九十三年八月五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 而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星期五)下午四 點卅分以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洲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25號三樓 ,電話:○二─二七一八三四五六)辦理過戶手續。
三、 現金股利訂於九十三年八月二十日起發放,由本公司股務代 理人以「抬頭劃線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
四、 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 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 戶手續。
五、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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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3 | 光華開發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 | 壹、本公司於民國93年5月2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配發股 票股利0.40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40股)現金股利0.309元,總計 股票股利32,000,000元,現金股利24,720,000元,以未分配盈餘4 0,000,000元(含股東紅利32,000,000元、員工紅利2,00,000元及特 別分派金6,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4,000,000股,每股 面額10元,業經奉財政部證期會93年7月6日證期一字第0930129 121號函核准,自93年7月1日申報生效。
貳、 茲依公司法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 公司名稱:光華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 所營事業: (一)、研究、開發、生產、銷售下列產品: 一、太陽電池產品:包括太陽電池模板、太陽電池模組件、太陽 電池組合系列等產品及太陽能供電、發電系統設備。 二、光電感測設備及其零組件。 三、 各種功能錶芯模組產品及其零組件。 四、 各種薄膜加工(金屬薄膜、透明導電薄膜)。 五、 碳粉卡匣。 六、 有機感光特用化學材料。
(二)、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 幣800,000,000元計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 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展業一路八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 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六、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一)、本年度自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40,000,000元(含股東紅 利32,000,000元、員工紅利2,000,000元及特別分派金6,000,000元) 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未分配盈 餘(股東紅利部分)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4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份,按面額改發現金,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及總經理洽特定人 認購。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與義務與原有普通股相同。
七、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暨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完成後實收資本 總額為840,000,000元,發行股份為8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
八、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九、股票簽證機構:第一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本公司訂於93年8月7日為配股、配息基準日,依法自93年8月 3日至8月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現金股利訂於93年9月6日發放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股東,務請於93年8月2日下 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駕臨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東興 路八號地下一樓)辦理股票過戶手續。
十一、本次增資發行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 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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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3 | 偉電科技 未 | 更正93年4月及5月營收公告 |
1.事實發生日:93/07/13 2.發生緣由:更正93年4月及5月營收公告 3.因應措施:立即更新 4.其他應敘明事項: 4月份營收公告變更事項:變更前 變更後(單位: 千元) 1.本月開立發票金額: 13252 13169 2.本月營業收入金額: 13608 13607 3.本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46982 46899 5月份營收公告變更事項: 變更前 變更後(單位: 千元) 1.本年累計銷貨淨額: 61317 61316 2.本年累計開立發票金額: 61174 6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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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3 | 台灣積層 公 | 台灣積層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配發現金股利公告 |
台灣積層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配發現金股利公告日期:中華民國九 十三年七月十三日 字號:台積(九十三)財字第○一九號
一、主旨:本公司九十二年度配發現金股利案,業經九十三年六 月廿六日股東常會通過,每股配發新台幣一元。
二、依據: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及本公司九十三年七月八 日董事會決議。
三、停止過戶日期:本公司九十二年度配發現金股利案,訂於九 十三年七月廿日為除息基準日,由原股東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之股東持有股數,每股配發新台幣一元( 發放至元為止,元 以下不計)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十六日起 至七月廿日止,停止股東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 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 星期四) 下午四時卅分前親臨 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南京東路二段一二五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 登記。本公司訂於九十三年八月十九日匯入股東指定帳戶。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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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3 | 台灣積層 公 | 台灣積層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93年股東常會公告 | 依據: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一七○條、一七一條、一七二條、一 八五條規定及本公司九十三年七月八日董事會決議。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四日(星期六)上午十 時。
二、開會地點:中壢市新北園路十一號。(台灣積層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
三、議事內容: (一)、討論事項: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之頂正股權出售案:政經環境 瞬息變化萬千,轉投資事業權值佔本公司近半資產,投資風險與日 俱增。為確保投資利益,降低風險,規劃出售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 之頂正(開曼)股權,依公司法第一八五條規定,提請股東臨時會議 決。え 本公司規劃減少資本百分之五十案。
(二)、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四、停止過戶日期: 召開九十三年股東臨時會案,依公司法第一 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十六日起至八月十四日止,停止股東 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七 月十五日( 星期四) 下午四時卅分前親臨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本 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南京 東路二段一二五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登記。
五、開會通知書於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 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話:(02)2507-7000)
六、本次臨時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臨時 股東會廿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中壢市新北 園路十一號)
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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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2 | 環真科技 未 | 環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暨配發現金股利及員工紅利公告 |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二日發文字號:環財字第九三○七○○ 一號一、本公司於九十三年五月十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 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普通股 一、七六六、○四八股﹝含員工紅利二六六、○四八股﹞,每股面 額新臺幣壹拾元,總額新臺幣一七、六六○、四八○元,經呈奉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九十三年七月五日證期一字第 ○九三○一二九一二六號函核准發行新股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 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環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機械設備製造業。 2.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3.機械安裝業。 4.機械批發業。 5.電子材料批發業。 6.機械器具零售業。 7.電子材料零售業。 8.國際貿易業。 9.製造輸出業。 10.機電工程顧問業。 11.產品外觀設計業。 12.其他工商服務業。 13.除特許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三○、○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共計新台幣三○○、○○○、○○○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新竹工業區大同路2號。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二人,任期 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其條件:本次增資新臺幣一七、六六○ 、四八○元,發行新股一、七六六、○四八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 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條件如下: 1.本次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發行普通股一、五○○、○○○股﹝每 仟股無償配發五○股﹞及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二六六、○四八 股,共發行新股一、七六六、○四八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五○ 股。不足一股者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五日內自行拼湊,放棄拼湊或 拼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 認購之。 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數為三一、 七六六、○四八股,每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計三一七、六六○、 四八○元。 (九)股票簽證機構:聯邦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增資新股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製發, 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前項盈餘轉增資外,另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未分配盈餘發 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三, ○○○, ○○○元暨員工紅利新台幣三 三二,五五四元,股東現金股利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 持有股數,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一元,發放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
四、本公司訂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為除權除息配股基準日,依公 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起至九十三年七 月三十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妥過戶 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前(郵寄以郵戳為憑) 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八十五號三樓,電話:02-33433300)辦 理過戶手續。
五、現金股利訂於九十三年八月十六日以郵寄「禁止背書轉讓」 支票發放,郵費自股利中扣除。
六、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魏興海、游 萬淵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 現金流量表及股東會通過之盈餘分配表公告如後:
七、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八、特此公告。 相關報表: 3403_2004071201_R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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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2 | 群益期貨 | 公告群益期貨經紀召開九十三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項 | 說 明:依公司法第二○一條之規定及本公司第三屆第十五次 董事會決議召開 公告事項: 一、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三日(星期五)上午 九時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松仁路九十七號群益金融大樓四樓 三、議事內容: (一)選舉事項:本公司法人董事「文倫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請辭董 事職務,依規定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之,任期同第 三屆至九十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止。 (二)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至同 年八月十三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 戶者,務請於七月十四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 期為憑)至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九十七號四樓本公司管理部辦理 過戶手續。
五、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開會十五日前另行寄送各股東, 屆時如尚未收到者,請述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 公司管理部洽詢(電話:(○二)八七八○○○九九)。
六、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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