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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7/20 | 傑霖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九十三年盈餘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 說明: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廿八日股東會決議,自可分配盈 餘提撥未分配盈餘新台幣8,373,500元(含員工紅利1,256,000元 )轉增資發行普通股837,3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 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七月十二日,台財證(一) 第○九三○一三○三六三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傑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項: 1、軟體工具測試業務及程式庫業務。 2、通信電子系列產品之研究開發生產及銷售。 3、超大型積體電路晶片及其組合電路板之設計及測試服務。 4、消費性電子產品之研究開發生產及銷售。 5、代理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6、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7、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數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為新 台幣二○○、○○○、○○○元,分為貳仟萬股,每股面額為新 台幣一○元,得分次發行。其中未發行之股份授權董事會視實際 需要發行之。(其中壹仟肆佰貳拾參萬伍千元分為壹佰肆拾貳萬 股,係供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權使用)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一四二、三五○、○○○元,分為一四、二三五、○○○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一○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中和市建一路179號8樓。
(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 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發行新股中,自可分配盈餘提撥7,117,500元,轉增資發行 新股711,750股,每股面額10元,依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股東名稱及其持有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另提撥員工紅 利1,256,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25,600股分配予員工。上項股東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請股東自行併湊成整股,於停止過戶 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申請,逾期未申請或併湊仍不 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條規定改發現金至元為止, 其股份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2.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七)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一 五○、七二三、五○○元整,分為一五、○七二、三五○股,每 股面額一○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以因應業務成長之需求。
(九)股票簽證機構:合作金庫銀行信託部。
(十)本次增資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 內發放各股東,屆時當另行公告。
三、經本公司九十三年七月廿十日董事會決議訂於九十三年八月 十三日為除權認股基準日,自九十三年八月九日起至九十三年八 月十三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者,務請 於九十三年八月六日下午四時以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博愛路35號4樓 電話:(02)23610262)辦理過戶手續。
四、茲將本公司九十年度經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盧啟昌、余鴻 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九十一及九十二年度經安侯建業 會計師事務所吳國風、關春修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經股 東會決議通過之盈餘分配表公告如下:(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 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資產負債表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92年 91年 90年 資產流動資產 114,116 110,983 103,637 現金及約當現金 30,286 11,893 58,788 短期投資 17,322 2,814 -應收票據及帳款 42,293 38,343 16,075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650 948 -存貨 9,203 12,830 13,262 其他流動資產 1,744 858 5,20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3,958 2,547 306 質押定期存款 8,660 10,750 10,000 固定資產 20,921 23,062 23,204 無形資產 21,162 7,790 363 其他資產 50,482 24,269 15,032 資產總計 207,978 174,207 142,236
項 目 92年 91年 90年 負債及股東權益流動負債 44,784 22,672 18,158 其他資產 704 487 360 負債合計 45,488 23,159 18,518 股本 127,350 127,350 105,000 法定公積 5,492 |
| 2004/7/20 | 璟德電子 | 璟德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壹、本公司於民國93年6月2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轉增資發行 新股4,467,6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 股部份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7月15日金管證一字 第0930131470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 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璟德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2.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3.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4.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5.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6.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7.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8.除許可事業外得經營法令未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900,000,000元整,分為9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為620,000,000 元整,分為62,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四、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新竹工業區自強路16號。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六人、監察人二人,任期 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664,6 76,000元整,分為66,467,6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如下: 1.為配合公司營運擴充擬自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 新台幣31,000,000元,及員工紅利新台幣13,676,000元,總計新台幣 44,676,000元,依公司法第二四○條規定,轉增資發行新股4,467,60 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2.股東紅利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每仟股 無償配發50股;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 亦得有股東自行辦理拼湊,並於配股基準日五日內洽本公司股務室 辦理,所有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本次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發行股份相同。
4.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印發,屆時除另 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普通股增資配股:本公司訂於93年7月27日為普通股增資配股 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93年7月23日至93年7月27日止 ,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且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 93年7 月22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或寄達(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準) 本公司股務部(台北縣板橋市雙十路二段50號3樓)辦理過戶手 續,俾能享受配股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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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20 | 菘凱科技 未 | 菘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股票代號:6254 菘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 行新股公告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日
壹、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十二 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一五七、四二八、○○○元,每股 配發新台幣三元;並以盈餘二六二、三八○、○○○元及員工紅 利新台幣五○、三一七、一八○元,計新台幣三一二、六九七、 一八○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三一、二六九、七一八股(非屬 私募有價證券之股東應配發之股數為二三、七三八、○○○股、 私募有價證券之股東應配發之股數為二、五○○、○○○股及員 工紅利增資發行新股計五、○三一、七一八股),每股面額新台幣 壹拾元整,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九十 三年七月十四日金管證一字第○九三○一三一二七四號函核准在 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 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菘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3)E701010通信工程業。 (4)E701020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 (5)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6)E599010配管工程業。 7)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 (8)E604010機械安裝業。 (9)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10)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11)F113110電池批發業。 (12)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13)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14)F113050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5)F106030模具批發業。 (16)F213030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7)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18)F213110電池零售業。 (19)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20)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21)F206030模具零售業。 (22)F401010國際貿易業。 (23)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24)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25)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五二四、七 六○、○○○元整,分為五二、四七六、○○○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中和市建一路186號14樓之4。
五、公告方式:於櫃檯買賣中心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有董事五人,監察人 三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章程訂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九十年二月十九日,最近 一次修訂於九十三年六月十八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一)以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新台幣三一二、六九七、一八 ○元(含員工紅利五○、三一七、一八○元),轉增資發行普通 股三一、二六九、七一八股(非屬私募有價證券之股東應配發之股 數為二三、七三八、○○○股、私募有價證券之股東應配發之股 數為二、五○○、○○○股及員工紅利增資發行新股計五、○三 一、七一八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按下列方式配發: 1.配發予非屬私募有價證券之股票股利為二三、七三八、○○○ 股,配發予私募有價證券股東之股票股利為二、五○○、○○○ 股,按增資配發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每一仟股 無償配發新股五○○股。 2.配發予員工紅利為五、○三一、七一八股。
(二)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壹股之金額,依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 元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折付現金之股份統由董事長洽特定人依面 額認購之。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為新台幣八三七、四 五七、一八○元整,分為八三、七四五、七一八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資金用途:健全財務結構。
十一、增資股票簽證機構:合作金庫銀行信託部。
十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 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增資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於九十三年八月十三日為增資配 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八月九日起至八 月十三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之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末 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八月六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逕洽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 北市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電話(○二)二七四七八二六六)辦理過 戶手續,俾能享受配股及配息之權利。
肆、本次現金股利謹訂於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起,委由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掛號郵寄 「禁止背書轉讓」支票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 五入),郵費由股東支付。
伍、茲將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致遠會計師事務所吳健源及蔡清典 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 流量表、盈餘分配表公告於後(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 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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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20 | 公信電子 興 | 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公告 |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未 分配盈餘新台幣52,500,000元分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現金0.5元;另 以未分配盈餘新台幣7,428,7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742,87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3 年7月16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1854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 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公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事務用、商用、家庭用、工程用之各型電腦及科學儀器電子器材 直播衛星電視系統之接收器材之製造加工買賣、維修及報價投標業 務 2.一般進出口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3.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務 4.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務 5.CC01030 電器製造業 6.F113020 電器批發業 7.F213010 電器零售業 8.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9.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0.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原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1,050,000,000元 ,分為10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全額發行之,均為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汐止市新台五路一段75號3樓之2.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 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72年4月23日(其次 為第1次至第27次,修訂日期從略),第28次修訂於民國93年6月28日.
三.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1,057,428,700元,分為105,742,870 股,每股面額10元.
四.本次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742,870股,每股面額10元.本次員 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五.本公司93年7月19日董事會決議訂定93年8月10日為除權及除息 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93年8月6日至8月10日為停止 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之股東,請於93年8月 5日下午4時30分前(郵寄過戶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群益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 二段125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7-7000)辦理過戶手續,俾便享受 配息配股權利
六.現金及股票股利於增資變更登記核准日後一個月內,予以併同 發放.以上,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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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20 | 德盛證券投資信託 | 德盛安聯證券投資信託總經理變更 | 德盛安聯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因總經理變更,謹依規定申 報並公告。敬請 備查。
1.董事會決議日:93/07/06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何笛藤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高凡德
5.異動原因:原任總經理何笛藤先生因退休請辭職務
6.新任生效日期:93/07/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原任總經理何笛藤先生因退休請辭職務, 本公司聘任高凡德先生接任總經理乙職高凡德先生之資格審查, 業已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十四日接獲 貴局金管四字第093013179 7號函核准在案。
二、本公司謹依董事會決議,訂定新任總經理之聘任民國九十三 年七月十九日正式生效,謹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五十 二條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九條之規定,敬請 惠予核 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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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20 | 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依法公告變更本公司董事長 | 1.董事會決議日:93/07/19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新加坡商匯亞資金管理有限公司梁家鏘 簡歷-美國麻省理工學物理學博士,新加坡商匯亞資金管理有 限公司總裁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英屬維爾京群島商亞洲基建媒體科技(股 )公司Faizal N. Syed簡歷-MBA of University of Chicago; Vice Presi dent,Investment Banking of JP Morgan Securities (Asia); Managing Director,AIDEC Management Company Pte. Ltd. 5.異動原因:解任
6.新任生效日期:93/07/2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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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20 | 樹森開發 未 | 呈請 貴所開放本公司修改公開資訊觀測站93年5-6月營收資料之更正 | 1.事實發生日:93/05/01~93/06/30
2.發生緣由:有關本公司93年5-6月,每月營業收入金額之申報,因部 分超市、量販店之銷貨退回及折讓、促銷等事宜,不及於次月十日 前齊備,故與實際有小誤差(低於0.05%)。
3.因應措施:因初次申報該項業務,尚不熟悉其作業,為使用相關資 訊維持絕對正確,故呈請開放上述資料之修改。
4.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上述資料之更正,本公司願負所有相關之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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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20 | 微邦科技 興 | 微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公告 | 微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公告召開九十三年度第一次股東臨 時會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日
主旨: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依據:公司法第一七○條、第一七二條及本公司九十三年七月十 九日董事會決議。
公告事項: 壹、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六日(星期一)上午十點整
貳、開會地點: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一段551巷6-5號(本公司大會 議室)
參、會議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一)本公司九十三年度減資案。
二、臨時動議
肆、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八月八日起至九月六 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妥過 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六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 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辦理過戶手續,郵寄者以 郵戳日期為憑。
伍、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十五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 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身分証字號及詳細地址,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洽詢補發(電話 :(○二)二五○四八一二五)。
陸、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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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20 | 彰德電子 | 九十二年度現金及股票股利發放事宜 | 說明: 壹、本公司業經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九 十二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六、○○○、○○○股(含員工紅利 二四○、○○○股,合計二、四○○、○○○元),每股面額壹拾 元,總金額新台幣六○、○○○、○○○元,經呈奉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金管證一字第○ 九三○一三二○四○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 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彰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各種各種微電腦電子按鍵電話、電話傳真機、電話答錄機及無線 電話機之研究開發及製造加工買賣業務。 2.各種電話工程設計按裝及維修業務。 3.各種電話器材及其零配件之買賣業務。 4.電子零件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5.代理國內外辦公事務機器及耗材零件、紙張之買賣及進出口業 務。 6.前各項產品及材料之進出口買賣業務。 7.代理國內外前各項廠商產品之經銷投標及報價業務。 8.F116010 照相器材批發業務9.F216010 照相器材零售業務除許可 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參 億元,分為參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實收股本為新 台幣貳億肆仟萬元整,均為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中和市中正路700號17樓之1。
五、公告方式:登載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 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 (一)擬自92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六○、○○○、○○○ 元,轉增資發行新股六、○○○、○○○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 拾元。(含員工紅利二四○、○○○股,合計二、四○○、○○○ 元整)。 (二)前項增資新股,由本公司原股東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 股東持有股數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二四○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 零股,按面額發給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 購之。 (三)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參 億元整分為參仟萬股,每股面額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
十、股票簽證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 給股東,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現金股利: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部份,業經 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股東常會通過,每股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 ○•一元,謹訂於九十三年八月十七日為現金股利發放日。
肆、經本公司93.7.20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訂定九十三年七月二 十六日為盈餘轉增資配股暨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以該基準日股 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配發之,依法自九十三年七 月二十二日起至七月二十六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 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或郵寄(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台証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 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TEL:02-2504-8125,或郵寄台北市郵 政46-300號信箱)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股配息權利。
伍、有關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眾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王惠民、詹 誠一兩位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 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 動表及現金流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查 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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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20 | 遠茂光電 | 遠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九十二 | 主旨: 遠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 派九十二年現金股利公告
壹、本公司於民國93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新 台幣336,000,000元及員工紅利新台幣39,174,700元,每股面額新台 幣10元整,轉增資發行新股37,517,47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93年7月16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1768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 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遠茂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 銷售下列產品: 1.可重複讀寫型數位多功能光碟機碟片(DVD RAM、DVD-RW、DV D+RW、DVD-R/+R DISC)。 2.藍光雷射光碟片(HD-DVD DISC)。 3.電子束刻板技術(Stamper/Mastering、E-Beam Recording)。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縣園區二路42號1樓。
四、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新台幣3,500,000, 000元整,分為3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上開公司股 份中含員工認股權憑證22,000,000股,已發行股份149,000,000股加 計93年現金增資19,000,000股共16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計新台幣1,680,000,000元。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九人、監察人二∼三 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公司章程修訂日期: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七日 ,第六次修正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 1.以民國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及以前年度之未分配盈餘中提 撥新台幣375,174,7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7,517,47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配發予 原股東之股票股利為33,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配 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依現 金增資後股本計算),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 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自行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者視同放 棄。其放棄拼湊或拚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二四0 條規定,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不足 壹股之畸零股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一)配發予員工之紅利為3,917,470股,依本公司『員工分紅發放 辦法』分派之。 (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2,055,174,700元整,分為205,517,47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九、增資計劃用途:購置機器設備、擴充產能。
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依法簽證 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 (1)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68,000,0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元,現金 股利分配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訂於93年9月10日起委由本公司股 務代理人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款 及郵資由股東支付。(2)現金股利金額在新台幣五十元以下者,僅郵 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
肆、茲定於93年8月10日為除權(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 條規定自93年8月06日起至8月10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 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3年8月5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 分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金鼎 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 7號地下二樓辦理過戶手續,電話(02)2705-8280。
伍、茲將本公司九十年至九十二年度經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范 有偉、黃鴻文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 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之盈餘分配表公告於 后:(財務報告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
陸、特此公告。 相關報表: 3142_2004072001_R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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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20 | 緯來電視網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增資除權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93/07/19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九十三年股東常會通過以九十二年度 之盈餘分配項下之股東股息紅利新台幣234,843,750元及員工紅利 計新台幣9,409,790元整,合計新台幣244,253,540元整辦理盈餘轉 增資乙案,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七 月十二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0329號函核准在案,經本公司第八 屆第十五次董事會決議: (1)本次股東股息紅利新台幣234,843,750元整辦理盈餘轉增資, 擬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 500股,分配未滿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 ,其股份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承購。 (2)本次員工紅利計新台幣9,409,790元整,依九十三年員工紅利 分配辦法辦理轉增資。 (3)增資除權配股基準日: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4)股票停止過戶日: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四日至民國九十三 年七月二十八日。 (5)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6)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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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20 | 幸福人壽 未 | 分派九十二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 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股 東常會決議通過,現金股利依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每 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一五元,總計新台幣六0、七一0、 七0七元整。
二、茲經九十三年七月十九日董事會決議,訂定九十三年八月十 一日為分派現金股利基準日,並自九十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起發放 。
三、依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第二項規定,自九十三年八月七日起 至九十三年八月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 或向集保公司領回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八月 六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 市忠孝東路四段二○○號十三樓電話:(○二)二七七六九一 七0)辦理過戶手續。參加集保戶者,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 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過戶手續。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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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20 | 弘諺科技 未 | 申報以盈餘七,000,000元(含員工紅利二,000,000元)轉增資 | 主旨: 本公司申報以盈餘七,000,000元(含員工紅利二,000,000元)轉 增資配發普通股股票七00,000股,每股面額十元,業經財政部證期會 核准。
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股東紅利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擬 由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提撥股東紅利5,000,000元及員工紅利2,000 ,000元,合計7,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700,00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壹拾元整。經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股東常會通過,並已 經財政部證期會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26561號 函核准申報生效。
二、盈餘配發股利之除權基準日,授權董事會另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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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9 | 恩得利工業 未 | 恩得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及現金股利發放公告 | 壹.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部份: 一、 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 資新台幣194,000,000元,發行新股19,4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金管證一字 第0930131571號函核准在案。
二、 公司法暨證券交易法相關法令規定公告事項: 1. 公司名稱:恩得利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 所營事業: A.塑膠日用品製造業。 B.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C.鋼模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D.電子零件及各種機械零件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E.前各項有關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F.代理前各項有關國內外廠商產品之投標報價及經銷業務。 3. 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新莊市思源路23號4樓。 4. 章程訂定日期:民國八十二年九月二十日;最近修訂日期:民 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5. 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三人、監察人二人,任期三 年,連選得連任。 6. 己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新台幣776,000,000元 ,分為77,600,000股,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46,000,000元, 分為34,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7. 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公司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未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 台幣186,840,000元及員工紅利新台幣7,160,000元,總計發行19,40 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 (2)本次股東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之配股方式:原股東按配股基準日 股東名冊所登載之持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40股,配發不足1股 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之次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或拼湊不足1股者,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 ),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3)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8. 盈轉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盈轉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40,0 00,000元分為54,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9. 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0.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屆時另 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
三、 茲訂定九十三年八月十日為增資除權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 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八月六日起至九十三年八月十日止,停止 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請於 九十三年八月五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 路一段83號五樓),電話:(02)2361-3033辦理過戶。貳.現金股 利部份:茲訂定九十三年八月十日為除息基準日,依除息基準日股東 名冊所登載之持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現金股利219元,預計於九 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將現金股利支票郵寄予各股東,若有銀行帳號 者,預計於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劃撥至各股東登記之銀行帳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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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9 | 世豐國際開發 未 | 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三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 依據:公司法第一六五條、一七0條、一七一條、一七二條規定 及本公司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五)上午九點。
二、開會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康樂街150號6樓之1 (樂康區區民活動 中心)
三、會議內容: (一)討論事項:私募可轉換公司債案。 (二)其他議案或臨時動議。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本公 司股票自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起至八月二十日止,停止過戶登記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前駕臨或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倍 利國際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九 五號二樓)辦理過戶手續。
四、開會通知書將於開會前十五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 ,請逕向倍利國際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 :(02)3393-0898】,以便補發。
五、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 會二十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
六、除將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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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9 | 信億科技 未 | 信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權基準日公告 | 壹、本公司經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股東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 新台幣45,200,000元(含員工紅利新台幣6,000,000元)增資發行新股 4,5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總額新台幣45,200,000元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7月13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 131003號函核准在案。
貳、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 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信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各種積體電路及電腦軟體系統之設計研發製造買賣業務。 (二)電腦附加卡之製造買賣業務。 (三)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四)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五)資訊軟體服務業。 (六)產品設計業。 (七)製造輸出業。 (八)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390,000 ,000元,分為3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已發行股 份總額196,000,000元,分為19,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 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三重市光復路一段82-2號6樓。
五、公告方式:於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資訊申報網 站「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se.com.tw)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監察人三 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九月十 六日。第十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其條件: (一)本次發行新股總額4,520,000股(其中盈餘轉增資3,920,000股、員 工紅利轉增資6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增資後股份總 計24,120,000股,股本為新台幣241,200,000元。 (二)本次股東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之配股方式,按配股基準日股東 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00股,配發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三)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四)本增資案所訂各項要件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需變更時,授權董 事會全權處理。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390,000,000 元,分為3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未發行之股份 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本次增資完成後,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41,2 00,000元,分為24,1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台北銀行信託部。
十二、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 三十日內配發各股東,屆時當另行公告共並分函通知各股東領取。
參、配股除權基準日:本公司於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董事會決議 訂定九十三年八月十四日為配股除權基準日,依法自九十三年八 月十日至同年八月十四日止,停止過戶登記。 (一)凡持有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八 月九日(星期一)下午四點三十分以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 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京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25號4樓)辦理過戶手續。 (二)凡參加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 司將依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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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9 | 新永安有線電視 公 | 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 一、本公司於93年5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 新股7,513,93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業經呈奉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七月十四金管證一字第○九三○一二 九七八四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 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新永安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有線電視系統之經營業務。 2.社區共同天線之安裝及架設。 3.經營電信加值網路。 4.代理國內外演藝人員演出之安排。 5.廣告企劃與設計及製作。 6.前項有關產品進出口貿易。 7.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 8.E701010通信工程業。 9.E701020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 10.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11.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12.J303010雜誌業。 13.J304010圖書出版業。 14.I601010租賃業。 15.F301030一般百貨業。 16.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17.JZ99050仲介服務業。 18.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19.G901011第一類電信事業。 20.G902011第二類電信事業。 21.除許可業務除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發行股份總額計:50,092,90 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全額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縣永康市廣興街八十三號。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十一人、監察人三人,任期 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八十三年六月十八日訂立,民國 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第十三次修訂。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 盈餘轉增資75、139、350元,發行新股7、513、935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壹拾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 無償配發15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全數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 員會承受。
2.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576、068、 350元,分為57、606、83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 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分區鋪設雙向網路系統。
(十一)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印發,屆時 另行公告及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茲訂定93年7月25日為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 93年7月21日至93年7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 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3年7月20日下午五點前駕臨本公司股 務室(台南縣永康市廣興街八十三號,電話:06—2057777)辦理過戶 手續,俾享受配股權利。
四、特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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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9 | 鑫永銓 |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 主旨: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三年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 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及九十三年度現金增資公告
壹、本公司於93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未分配盈餘新台幣 15,050,000元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4,970,000元合計20,020,000 元,增資發行新股2,00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7月14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1206號函 核准在案;本公司93年6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 發行新股新台幣40,000,000元,計發行普通股4,000,000股,每股面 額新台幣10元,採溢價發行,其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15元。業 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3年7月14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12 07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 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橡膠運送皮帶、橡膠板、耐油、耐酸、耐熱迫緊、及各種橡膠迫 緊之製造及加工及買賣業。橡膠碰墊、特殊帆布之製造加工買賣。 輸送帶用之化纖布、輸送機零件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一般進出口 貿易業務。(許可業務除外)。 2.C804990 其他橡膠製品製造業。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訂為新台幣參 億元,分為參仟萬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正,授權董事會分次發 行之。前項資本總額內保留新台幣壹仟萬元供發行員工認股權證 ,共計壹佰萬股,每股為壹拾元,得依董事會決議分次發行。
四、本公司所在地:南投市南崗工業區南崗三路294號。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 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定章程日期:民國五十八年八月八日訂立,第十九次修正 於九十三年六月十七日。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如後: (一)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 1.本公司自未分配盈餘轉增資15,05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50 5,000 股及資本公積4,97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97,000股, 新 股分派比例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持有股數每仟股盈餘轉增資70股 及資本公積轉增資23.116股;配股分配時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 股東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成整股,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 逾期未辦理者,一律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由股東會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依面額認購之。 2.本次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二)現金增資 1.本次現金增資新臺幣40,000,000元,計發行新股4,000,000股,每 股面額新臺幣壹拾元整,發行價格為新臺幣15元整溢價發行;除 依公司法保留15%,計600,000股予員工認購外,餘3,400,000股由 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每仟股認購158股, 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行於認股基準日起五日 內拼湊成整股,逾期未認購之股數,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 行價格認購之。 2.本次現金增資,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 幣275,020,000元整,分為27,502,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
十、增資計劃用途 1.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改善財務結構。 2.現金增資: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彰化銀行信託部
十二、股款繳納期限:股東及員工自民國93年8月2日起至93年8 月9日止, 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認股繳款書,逕向代 收股款銀行辦理繳款手續,凡未在此期限內繳款者,其認股權利 視同自動放棄,股東通訊處如有遷移變更者,請於繳款日期開始 前,速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 理部辦理,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 否則認股繳款書無法寄達,本公司恕不負責。
十三、代收股款機構: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南投分行及全省各分行。
十四、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印發,屆 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除前述增資案外,另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紅利之現金股 利4,300,000元,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薄記載股東持股比率計算, 每仟股配發新台幣200元,配發至元為止。現金股利訂於九十三年 八月十日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方式發放,郵費自 股利中扣除,股利在新台幣伍拾元以下,僅郵寄通知書,請逕洽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領取。
肆、普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本公司訂於93年7月26日為普 通股增資配股、配息基準日及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 ,自93年7月22日起至93年7月2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 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3年7月21日下午四時半前(郵 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巿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 02-2705-8280公司代號:2114)辦理過戶手續,俾享受配認股、配 息之權利。
伍、特此公告。 <摘錄公開 |
| 2004/7/19 | 維他露 未 | 修改7/19公告1 | 公告序號: 2
本公司依九十三年七月十六日董事會提議訂定九十二年度之股票 股利之除權日,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 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三條之規定,向證期局申報盈餘轉增資,於九十 三年七月十五日生效,茲訂定停止過戶期間為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一 日起至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止,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為除權基準 日本次發放新股24,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24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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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7/19 | 慶鴻機電工業 未 | 公告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 慶鴻機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及相關事宜 公告依據:本公司93年5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二年度盈餘 分配案,及93年7月19日董事會之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93年5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發放股東現金股利 92,400,00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3元。
二、除息基準日:93年8月11日。
三、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3年8月7日至93年8月11日止。
四、現金股利發放日:93年8月17日。
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93年8月7日起至93年8月11 日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 於93年8月6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許昌街 十七號二樓、電話:02-23611300)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 務請掛號郵寄,並以93年8月6日郵戳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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