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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信實保全 | 代子公司信實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參與「2021~2024 |
代子公司信實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參與「2021~2024年高鐵車站清潔服務」採購案得標
1.事實發生日:110/04/0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0/07/01~113/06/3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2021~2024年高鐵桃園、新竹、苗栗車站清潔服務/景觀植栽維護服務」案 「2021~2024年高鐵台中、彰化、雲林車站清潔服務/景觀植栽維護服務」案 「2021~2024年高鐵嘉義、台南、左營車站清潔服務/景觀植栽維護服務」案 外包採購案承攬。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契約將對信實公寓公司之業務有正面之實質挹注。 8.簽訂之具體目的或解除之緣由:高鐵車站清潔服務案承攬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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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F-北極星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0/04/0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9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09/01/01 至 109/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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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F-北極星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2020年合併財務報表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0/04/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09/01/01~109/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41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2,43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78,05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60,176)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60,22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60,22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1.0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362,380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80,851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881,52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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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F-北極星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股東常會召開相關事宜(新增股東會議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股東常會召開相關事宜(新增股東會議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宏匯瑞光廣場內科創新育成基地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35號2樓212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2020年度營業及財務報告 2.2020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健全營運計畫書執行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202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202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以股東會普通決議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擬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辦理在台第一上市案 3.擬辦理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開銷售,並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 4.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新增) 5.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案(新增) (四)選舉事項 1.補選獨立董事一名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1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 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 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 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 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 (三)本公司2021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擬訂為 2021年3月29日起至2021年4月8日止,受理提案處所:北極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298號2樓之1,電話:(02)2656-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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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F-北極星 | 董事會決議發行110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08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發行,並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 發行,實際發行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a)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所稱「子公司」, 係指符合證期局107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 1070121068號函釋之規定辦理。)認股基 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下列事項,包括 但不限於資歷、年資、職級、工作績效及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由董事長核訂後,提報 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或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 同意,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b)本公司準用「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第 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 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 用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 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 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憑證之發行總數為4,000,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4,000,000股 7.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 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當發行日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其認 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標的股票之收盤價。 8.認股權利期間: (a)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10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 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 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時,其法定繼承人不在此限。 (b)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比例 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屆滿2年(即第3年起) 50%;屆滿2年後起24個月每屆滿一個月,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比例則增加1/48; 屆滿3年75%;屆滿4年(即第5年起)100%。 (c)如遇有本公司因受到他人或他集團直接或間接併購,導致公司所有權或控制權移轉 ,併購者向本公司股東收購或股權交換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具投票權之流通在外權益 證券,依本辦法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權人已自本公司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將於 併購交易生效日前,可提前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而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 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其提前行使日由董事會決議(如董事會無法決議 日期,於併購交易生效日五天前為準)。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a)離職(含自願離職、退休、資遣及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九十天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八條 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 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b)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十八個月內行使認股權,並以認股 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c)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i)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 ,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認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 比例之限。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 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ii)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法定繼承人可以行 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認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 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 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起(以日期較晚者 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d)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 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三個月 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八條第一項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 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 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e)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 (A)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 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且不得低於最 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當發行日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 ,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標的股票之收盤價。 (B)權利期間: (a)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10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 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 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時,其法定繼承人不在此限。 (b)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比例 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屆滿2年(即第3年起) 50%;屆滿2年後起24個月每屆滿一個月,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比例則增加1/48;屆滿 3年75%;屆滿4年(即第5年起)100%。 (c)如遇有本公司因受到他人或他集團直接或間接併購,導致公司所有權或控制權移轉 ,併購者向本公司股東收購或股權交換擁有超過百分之五十具投票權之流通在外權益 證券,依本辦法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認股權人已自本公司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將於 併購交易生效日前,可提前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而不受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二款 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其提前行使日由董事會決議(如董事會無法決議 日期,於併購交易生效日五天前為準)。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a)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 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外,遇有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 (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 新股、公司分割、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 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 =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新股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 數)/每股時價] /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註: (i)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私募股份),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書 之股數,並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轉讓或註銷之庫藏股股票。 (ii)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iii)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 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 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為認股價格。但發行日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 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 (iv)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b)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 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時價) 註: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 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 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為認股價格。但發行日已為上市或上櫃公司者 ,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 (c)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辦理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時,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減資彌補虧損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a)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 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十五個 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 請求書,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核書件完備後即通知認股權人至指 定銀行繳納股款,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繳納者,視為 自願放棄認股權利。 (b)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及姓名登載於本公司股東 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帳簿劃撥方式給付。 (c)上述普通股股票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於興櫃買賣。本公司股票若依法得於證券 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買賣時,上述股票自交付認股權人之日起上櫃或上市買賣。 (d)本公司將依照適用之法律及本公司章程之規定,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等相關事宜。 (e)本公司應將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所交付之 股票數額予以公告。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行使後交付之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相同。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份及其交易所產生之稅賦,按主管機關所訂之相 關稅務規定辦理。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a)本辦法經本公司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 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正時亦同。送件審核過程中,若因應主管機關 要求修正,為爭取發行之時效,授權董事長修訂發行及認股辦法,並提董事會追認。 (b)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章程規定辦理。 (c)本辦法以中文撰寫。本辦法中文以外語文翻譯僅供參考之用。不同語言版本間如 有歧異,以中文為準。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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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相互 興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授權董事長處分土地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10/04/08 2.公司名稱:相互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為活化資產擬出售位於泰山區(泰林段)美寧街土地(地號:540、541、576、 540-1、541-1及540-2)。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以不低於新台幣1,597,000仟元金 額出售地號540、541、576。另以不低於新台幣70,000仟元金額出售地號540-1、541-1 、540-2,並全權辦理出售事宜,待交易確定後將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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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久裕興業 興 | 公告本公司收到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裁處書 |
1.事實發生日 :110/04/08 2.發生緣由:係因本公司廢水處理設施之操作人員操作作業疏失添加藥劑添加量誤差,致 放流水之化學需氧量超出標準值,臺中市政府環保局於110年1月29日查核時,測得放流 水之化學需氧量檢測值未符合標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 3.處理過程:本公司於110年2月8日進行廢水設施檢點時發現異常後,立即做出改善措施, 使管線運作正常並重新檢視作業流程,杜絕疏失再犯。 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15萬6000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重新檢視作業做好源頭管理,並落實執行作業, 於廢水處理設施確實作好藥劑添加管控作業,並增加放流水檢測頻率管控以避免再次發 生。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加強人員教育訓練,並派員參加環保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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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F-北極星 |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0/04/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何宜治經理,本公司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譯萱經理,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離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0/05/04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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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床的世界 興 | 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一段88號3樓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9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報告。 5.修正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2)承認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 1.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廢止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並訂定「董事選任程序」案。 3.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5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召開股東常會受理符合資格股東提案之期間、處所名稱、地址及電話如下: (1)受理期間:110年4月16日起至110年4月28日止。 (2)受理處所名稱:床的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3)受理處所地址:台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一段88號。 (4)受理處所電話:02-6626-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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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床的世界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9年度合併財報務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0/04/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09/01/01~109/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776,484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506,531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29,00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18,17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92,77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92,77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4.6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522,92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988,072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534,849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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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床的世界 興 | 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0/04/0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9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09/01/01 至 109/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2.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0,35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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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床的世界 興 | 代本公司重要子公司床的世界床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發放 |
代本公司重要子公司床的世界床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0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股東現金股利合計新台幣21,294,0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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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凡事康流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配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
1.事實發生日:110/04/08 2.公司名稱:凡事康流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0年04月08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配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2)以上決議數與109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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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凡事康流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9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0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0/04/0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09/01/01~109/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665,645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87,734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31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1,025)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7,393)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59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3) 11.期末總資產(仟元):737,33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77,423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28,456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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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凡事康流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屏東市前進里經建路21號2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一○九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二)一○九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三)報告一○九年度背書保證情形。 (四)報告一○九年度大陸投資情形。 (五)一○九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二)本公司一○九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四、選舉事項: (一)補選本公司第五屆獨立董事一席案。 五、其他議案: (一)討論解除補選第五屆獨立董事競業禁止限制之規定。 六、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5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經本公司第五屆第十一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二)股東常會召開時間為110年6月25日(上午10:30)。 (三)1.依公司法第192-1規定,公司應於股東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前,公告受理 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期間、應選名額及受理處所等事宜,受理期間不得少於 十日。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年6月25日。3.應選名額:獨立董事1人。4.受理提名 期間:自110年4月19日至110年4月28日止,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次股東常會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凡有意提名 之股東須於110年4月28日下午4時前以書面向公司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 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5.股東提名應檢附資料 及審查標準。6.受理提名處所:凡事康流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屏東市前進里 經建路21號,聯絡人:鍾易城,電話:(08)755-8557 分機3211)。7.本案於董事會 通過後依公司法及證券主管機關規定辦理相關公告。 (四)1.為配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規定,擬自110年4月19日起至110年4月28日下午4 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須於110年4月28日下午4 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達 日期為憑,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2.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 常會之議案,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且議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含文字及標點符號) 。3.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1)該議案 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3)該議 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4.受理提案處所:凡事康流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屏東市前進里經建路21號,聯絡人:鍾易城,電話:(08)755-8557 分機3211)。 5.本公司將於受理股東提案期間截止日後二日內,公告受理提案內容。(尚未經董事 會審查)6.所訂提案期間內如無股東提案時,則毋庸再召開董事會審查。7.如有股東 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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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凡事康流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其他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10/04/08 2.公司名稱:凡事康流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其他重要決議事項。 (1)通過本公司一○九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2)承認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 (3)承認一○九年度虧損撥補案。 (4)通過會計師之獨立性與適任性評估結果。 (5)通過本公司已完成一○九年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作業及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6)通過補選第五屆獨立董事一席案。 (7)通過本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受理補選第五屆獨立董事一席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 (8)通過本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9)通過本公司一一○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權之相關事宜。 (10)通過補選第五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及獨立董事候選人資格審查案。 (11)通過解除本公司補選第五屆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2)通過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13)通過本公司擬向銀行申請融資額度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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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凡事康流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0/04/0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09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09/01/01 至 109/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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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鎧鉅科技 興 | 本公司有價證券近期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告相關訊息,以 |
本公司有價證券近期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故公告相關訊息,以利投資人區別瞭解
1.事實發生日:110/04/08 2.發生緣由:本公司有價證券達公布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3.財務業務資訊: (1)最近一個月單月資訊 項目/月份 110年02月 109年02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營業收入(千元) 11,294 10,305 10% 稅前純益(損)(千元) (4,481) (5,102) 12% 稅後純益(損)(千元) (4,481) (5,102) 12% 每股盈餘(虧損)(元) (0.07) (0.09) 22% (2)最近二個月單月資訊 項目/月份 110年01月-110年02月 109年01月-109年02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營業收入(千元) 24,992 20,550 22% 稅前純益(損)(千元) (12,276) (11,765) (4%) 稅後純益(損)(千元) (12,276) (11,765) (4%) 每股盈餘(虧損)(元) (0.21) (0.21) 0% (3)最近一季單季資訊 項目/月份 109年10月-109年12月 108年10月-108年12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營業收入(千元) 35,871 35,574 1% 稅前純損(千元) (13,402) (20,876) 36% 稅後純損(千元) (13,402) (20,876) 36% 每股虧損(元) (0.22) (0.36) 39% (4)最近二季資訊 項目/月份 109年07月-109年12月 108年07月-108年12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營業收入(千元) 69,576 78,732 (12%) 稅前純損(千元) (103,583) (59,714) (73%) 稅後純損(千元) (109,461) (61,873) (77%) 每股虧損(元) (1.98) (1.10) (80%) 4.是否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否。 5.是否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否。 6.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財務資料係本公司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核閱), 僅供投資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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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優你康光學 興 | 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發言人、業務副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0/04/0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顏萬春/發言人、業務副總經理/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銷部 專案副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游玫誼/副理/瑞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部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0/04/08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發言人顏萬春先生,因個人生涯規劃辭任,即日起改由 財務處副理游玫誼女士暫時代理本公司發言人一職,待提請董事會通過後再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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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8 | F-北極星 |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1.事實發生日:110/04/0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迪瑞藥業(成都)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763,05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85,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8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其銀行融資額度提供定存單擔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413,2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9,533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背書保證公司償還借款 (2)日期: 被背書保證公司償還借款之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644,58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85,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9.8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7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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