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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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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1 | 街口證券投資信託 公 | 本公司董事長請辭 |
1.董事會決議日:NA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律傑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5.異動原因:請辭 6.新任生效日期: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王律傑董事長於111年4月20日提出 自111年6月8日起辭任本公司董事長暨董事職務。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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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台灣中油 公 | 公告列計本公司海外礦區資產減損迴轉利益83億6900萬元 |
1.事實發生日:111/04/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規定, 認列海外礦區資產減損迴轉利益。 3.因應措施:列計減損迴轉利益83億6900萬元為110年度損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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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鋐昇實業 公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1年股東常會 |
1.事實發生日:111/04/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1年股東常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266號(漢來大飯店15樓會議中心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5.會議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民國110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民國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 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四)臨時動議 6.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11/04/25 7.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11/06/23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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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鋐昇實業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情形 |
1.事實發生日:111/04/20 2.發生緣由: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0 二、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度 三、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至110/12/31 四、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6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63,164,16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7)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0000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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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鋐昇實業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民國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
1.事實發生日:111/04/20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 本公司董事會民國111年4月20日決議通過民國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1)員工酬勞:新台幣3,290,000元,均配發現金。 (2)董事酬勞:新台幣1,640,000元。 上述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之金額無差異。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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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能海電能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案 |
1.事實發生日:111/04/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案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0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不適用。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110/01/01~110/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5,62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486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39,009)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106,51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88,790)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88,790)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3.05)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88,09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51,140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36,959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相關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 期限內完成公告申報,屆時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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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能海電能科技 公 | 更正本公司110年12月份營收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11/04/20 2.發生緣由:原營收公告金額為自結數,配合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年度經 會計師查核後之財務報告,更正110年12月營收及110年累計營收。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更正前資訊: 110年12月營收新台幣10,497仟元;110年累計營收新台幣61,675仟元 更正後資訊: 110年12月營收新台幣53仟元;110年累計營收新台幣35,626仟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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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能海電能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
1.事實發生日:111/04/20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年4月20日董事會決議因110年度為待彌補虧損, 故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不予發放。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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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能海電能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1年度現金增資普通股案 |
1.事實發生日:111/04/20 2.發生緣由: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4)發行股數:5,000,000股 (5)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6)預計募集資金總額:新臺幣125,000,000元。 (7)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臺幣25元。 (8)本次現金增資案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10%供本公司員工認購, 計500,000股;其餘90% 計4,5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持有比例認購,原股東按每仟股認購110.95793436股,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由股東自行於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財務部辦理拼湊整股,逾期 未辦理認購者喪失其權利。本現金增資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一股之 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9)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 畫內容、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 或有未盡事宜、或因應客觀環境、或法令變動而需要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 (2)本次辦理現金增資案,俟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 增資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期間、繳款期間等及其他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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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能海電能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 (增列召開股東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 (增列召開股東會事由)
1.事實發生日:111/04/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增列召開股東會事由)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0 二、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4(星期二)上午11時00分 三、股東會召開地點:嘉義縣鹿草鄉馬稠後園區一路22號 2樓會議室 四、召開股東會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5)健全營運計畫執行情形。 (6)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新增) (7)訂定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案。(新增) (8)訂定本公司「董事暨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案。(新增) (9)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案。(新增)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 (2)本公司110年度盈虧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作業程序」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新增)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新增) (4)111年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新增) (四)選舉事項: (1)獨立董事之選舉案。(新增) (五)臨時動議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票過戶地點:能海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 (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60號9樓之3) 二、股票最後過戶日:111年4月15日 三、股票停止過戶日:111年4月16日∼111年6月14日 四、股東提案事宜: (一)受理時間:111年4月1日至111年4月11日止,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 (二)受理處所:能海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660號9樓之3) 電話:04-24522967 (三)受理方式: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 為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民國111年4月11日下午5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 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餘從其規定。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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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能海電能科技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1年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
1.事實發生日:111/04/2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1年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3.因應措施: (一)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0 (二)為因應本公司充實營運資金,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總數 以不超過15,000仟股,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三)本次私募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 項之相關規定辦理,說明如下: 1.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 事項」之規定,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 股淨值為參考價格。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 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2.特定人選擇之方式: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 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3455號函及110年3月31日金管證發字 第11003350235號令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 關函令規定之應募人資格為限並依相關規定辦理。 3.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1)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因透過公開募集方式籌資 之時程較長,恐難迅速挹注所需資金,故擬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 通股股票之方案,以提高公司籌資效率。 (2)私募股數:不超過15,000仟股之普通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不超過新台幣 壹億伍仟萬元為限。 (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 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之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 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 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 發行程序。 4.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股數、發行價格、 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預計達成效益等相關事項或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 修正或因應市場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修正時,亦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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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亞洲教育平台 興 | 代子公司哈佛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111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
1.股東會日期:111/04/20 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通過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 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通過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 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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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愛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1/04/2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洪裕鈞/董事長/台灣松下電器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信宜/總經理/華碩電腦產品協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公司職務調整需求 7.生效日期:111/04/20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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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愛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新任內部稽核主管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04/2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千珈/會計專員/愛比公司會計專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曾廣雋/稽核副理/勤業眾信審計副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1/04/20 8.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11/03/17發重訊公告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2)本公司於111/04/20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稽核主管任命案。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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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愛比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 及認股辦法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0 2.發行期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一年內,視實際需求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 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之。 二.實際得為具認股權之在職員工及其得認股數,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 事會決議通過後認定之。如被授予員工為董事或經理人,應先提經薪酬委員會核定 後,再提報董事會同意。 三.任一員工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累計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 購股數,加計其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千分之三,且加計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 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 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四.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重大過失 或工作績效明顯低落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2,5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2,500,000股。 7.認股價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 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 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若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 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8.認股權利期間: (一)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 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 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由其繼承人繼承者不在此限。 (二)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比 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計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二年 30% 屆滿三年 60% 屆滿四年 100% (三)前述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發行情形調整之。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一)員工自願離職: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30日內(惟不得逾越本 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 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 者,視同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 權利。 (二)資遣或開除: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開除)生效日起30日內(惟不 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 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 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開除)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三)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後仍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 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期間屆滿可行 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一年又 六個月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四)留職停薪:依政府法令或本公司工作規則經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其已具行使權 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惟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 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若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 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認 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 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五)一般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 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六)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 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二款有 關期間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或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 間為限。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行使全部 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未具行使權之 認股權憑證不受本條第二項第二款有關期間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 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 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七)調職:本公司員工(認股權人)調動至本公司持股未達50%之關係企業時,其認股 權憑證應比照自願離職員工方式辦理。惟若因應本公司要求而調動者由總經理核 准後,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亦應比照自願離職員工辦理;未具行使權之認股 權憑證,認股權人仍需依本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之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及比例行 使認股權利,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八)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權利。 11.其他認股條件: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本公司以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 動時(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受讓 他公司股票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 應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如係因股票面額 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 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一)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特別股、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員工 認股權憑證繳款書、限制型股票等股數,且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 之庫藏股股數。 (二)「每一新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繳款金額為零。如係 本公司合併他公司且為存續公司時,「每一新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45 個營業日起連續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如係本公司 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其金額為受讓股份過戶完成日前第45個營業日起連 續30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 (三)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四)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五)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面額時,以普通股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 認股價格及調整後認股比例,另函請證交所或櫃檯中心公告,於減資基準日調整 之;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股數/ 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應於除息基準日按 下列公式調整每單位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佔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 告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 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 交價格,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時價。 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 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約定停止認股及繳款期間暨依法令規定停止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 第五條第二項行使認股權利,認股權人填妥「員工執行認股權申請書」,向本公 司管理部提出申請,經審核書件完備後,通知認股權人至指定銀行繳納股款。認 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其認股權利。 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 ,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三、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得上市(櫃)買賣。 四、本公司應於每季至少一次,向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 五、第一項所稱約定停止認股及繳款期間暨依法令規定停止過戶期間,係指本公司: (一)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二)當年度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 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 基準日止之期間。 (三) 其它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所交付認股權人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普通 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若於發行前 有修訂時則需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修訂 之。 二、於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如因主管機關要求或因應法令變更應修訂本辦法時,授 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訂,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 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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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機光科技 興 | 機光科技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公告(異動)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4樓(展覽館一館) (異動)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案(修訂)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新增)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 1.以書面方式。 2.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111/04/13至111/04/22止,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3.受理提案處所: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31樓之5) 4.受理股東提案作業流程及審查標準: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 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 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 )。凡有意 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1年04月22日下午四時前寄達並註明聯絡人及聯 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 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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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機光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0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4/20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103,97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3,86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3,36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2,837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1,764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1,764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6 11.期末總資產(仟元):357,733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9,41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328,317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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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機光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紅利分派現金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4/20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7784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9,585,539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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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F-太和 未 | 公告本公司2022年03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 |
公告本公司2022年03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 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11/04/20 2.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80061969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1年03月份 4.自結流動比率:78.14% 5.自結速動比率:45.76% 6.自結負債比率:71.54% 7.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 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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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 安成生物科技 興 | 將提前終止與Inmagene Biopharmaceutic |
將提前終止與Inmagene Biopharmaceuticals之AC-1101共同 開發暨授權合約
1.事實發生日:111/04/20 2.公司名稱:安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前於2021年6月28日與Inmagene Biopharmaceuticals(以下簡稱Inmagene公司) 簽訂AC-1101有條件授權合約,雙方協議初步需共同支付動物試驗及第一期臨床試驗 費用,並經雙方討論後願意進行後續開發,Inmagene公司將支付授權簽約金予本公 司。目前部分動物試驗已完成但第一期臨床試驗尚未開展,故本公司尚未收受簽約金 (Upfront Payment)及里程碑金(Milestone payment)。 (2)本公司於今日接獲Inmagene公司通知,因預期外之大環境因素,致使該公司籌資情形 及赴美上市計劃變動,將推遲AC-1101開發進度,故提出終止授權合約之協商要求。 (3)本公司認為與Inmagene公司繼續履行授權合約已無法發揮最大效益,為維護本公司無 形資產之發展潛力及股東權益,將進一步與Inmagene公司進行終止授權合約之談判。 (4)合約終止生效日訂為2022年7月20日,終止條件待雙方協商後將另行公告之。 與Inmagene公司合作關係之終止不影響本公司在AC-1101新藥發展上的開發及投入, 取回AC-1101的市場權利,有助於本公司保有後續全球佈局的主導性。 (5)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i.在不損及本公司利益及不需負擔任何賠償責任前提下進行談判。 ii.收回相關權利後本公司掌握後續藥物臨床開發之主導性。 綜合上述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不致有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依據後續協商情形發布相關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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