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取得營運許可重要關鍵的勞氏獨立認證報告(IV&V),雖對
號誌系統的認證、試運轉的時間不夠等有意見,但是交通部長蔡堆表
示,這份報告內容很正面,高鐵在十二月七日的通車機會還是很高。
交通部昨晚公布IV&V的報告摘要顯示,高鐵的設計正確無誤、高
鐵品質、功能和安全均能滿足台高公司的規範、需求與合約責任,但
還要解決五項附帶問題。
這五項由英國勞氏驗船協會提出的附帶問題,包括第一,目前認證書
的認證範圍僅限台高公司所訂定的「初期階段」和「第二階段營運」
的營運型態,未來逐漸增加的班次不在保證範圍內。
第二,IV&V對高鐵的號誌系統有意見,何煖軒表示,由於歐洲與
日本核心系統不同,日本新幹線並沒做標準化程序,因此高鐵沒有認
證文件,所以勞氏要求高鐵系統承包商必須提出號誌認證文件,這部
分台高公司正透過德國萊因驗證機構TUV-SUD來協助提出認證。
第三對於台北車站部分,IV&V則指出台北車站在正常和緊急情況
下的營運能力,都還有待驗證。
第四勞氏也認為高鐵試運轉時間不夠,要求台高必須要有更充分時間
持續進行試運轉和規劃演練,來驗證高鐵營運和維修程序,第五,勞
氏則要求高鐵出營運安全報告,來作為高鐵符合安全營運的證據。
對於這五項附帶意見,台高公司發言人江金山表示,目前先全力處理
板橋到左營段,之後再做板橋到台北段,預計十二月初提出台北段履
勘申請,約一個多月完成,因此除台北車站外,其餘四項可在十一月
的第三個禮拜完成,最慢也不會超過十一月底。未來,交通部要求必
須再度辦理履勘,高鐵公司也願意配合。
外傳高鐵修正主計畫時程,規劃在十一月二十五日通車到板橋,明年
元旦再通到台北,江金山坦承確實在十月底向高鐵局提出修正計畫,
之後高鐵局也證實日前已將台高公司這項規劃送到BOT案的主管機
關工程會。
針對高鐵試車連續發生狀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決議,在高鐵履
勘作業以及審核程序未完成前,不得營運,也不可以進行非工程、營
運及履勘人員的試乘,亦即台灣高鐵公司之前曾邀請特定企業團體搭
乘都不可以進行。
<摘錄工商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