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型不動產定義分為兩種,一種是正進行開發、重建、整建的不動
產或相關權利;另一種是未產生穩定收益的不動產或相關權利,高鐵
的場站開發也被認定為開發型不動產的一種。
若透過不動產證券化來處理開發案,建商可透過證券化增資並轉嫁風
險給投資者,但由於開發型不動產的投資初期並無現金收益,因此投
資風險也高。
<摘錄經濟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