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昨(27)日經過11項表決項目,三讀通過「 94年度中央政
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案」,其中,包括停止中
華電信釋股案及要求高鐵公司原始五大股東應全責支付 21億元仲裁損
失,最受矚目,爭議也最大。
立法院昨天通過的預算案,國營事業預算總收入共編列2兆6,020.3億元
,總支出編列2兆4,377.7億元,稅後純益則預估為1,642.5億元。
在11項表決大戰中,以「停止執行中華電信公司所有釋股作業案」爭
議最高。由於國親兩黨表示,各界對保障員工權益及台灣電信協會資
產爭議、釋股作業執行等問題,質疑聲浪不斷,反對釋股,最後表決
時以108比97封殺,中華電信海外釋股作業面臨停擺。
另外,在中華電信簡訊費率部分,網外簡訊費用由現行 2元降為1.7元
,網內由1.5元降為1.3元。
不過,民進黨團指出,立法院在民國90年就通過中華電信釋股預算,
現在又要求不能執行,就是違反預算法第52條規定,黨團將尋求翻案
。
除中華電信釋股案外,台灣高鐵與歐盟的仲裁失利後,在野立委在「
交通作業基金部分」提案,要求高鐵公司支付21億元的仲裁損失,應
由高鐵原始五大股東負全責。由於民進黨人數居劣勢,最後表決也以
111比88落敗。
因為台灣高鐵是依公司法設立登記的股份公司,這項表決案並不具效
力;且依據公司法第一九三條規定,董事執行職務應依照法令、章程
辦理,表決結果也與公司法不符,恐引發後續爭議。
在野黨昨天也聯手表決通過,國營事業中有關釋股部份當年度未及執
行者,不得再行保留;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列為資本支出者,在特種基
金中不得違法移做經常性支出使用。
立院還做出數項重大附帶決議:
一、中信局於94年度內非經立法院同意,不得有任何資產切割出售行
為。日後該公司規劃民營化計畫前,應取得工會同意方可進行;二、
中油、台電與自來水公司等國營事業,去年盈餘超過全年法定盈餘甚
多,因此政府不應任意調漲水電用價,並應視實際狀況適時調降汽油
及瓦斯價格。三、在通聯紀錄收費原則方面,行動電話每號日不高於
120元,市內電話每號日不高於500元;四、各公營行庫自95年度起,
有關概括承受各地農會信用部及信用合作社資產,不得以補辦預算方
式辦理;五、針對台糖91至93年出售土地及轉投資公司營運狀況,以
及所有以低價出租土地、違規使用、轉租圖利等,成立調閱委員會查
明事實。
<摘錄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