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將以換股方式併購誠泰銀行,以10月 3 日為換股基準日;如順
利在10月 3 日完成換股,將儘速推動兩家銀行在三至六個月內合併,
此合併案將在2006年開始對新光金每股盈餘產生貢獻。
誠泰銀行納入新光金控百分之百持股子公司後,將立即更名為「台灣
新光誠泰銀行」,而原新光金控旗下的台灣新光銀行名稱維持不變,
未來合併後銀行名稱未定。為推動合併計畫,新光金控將組成一個工
作小組全權負責,包括為銀行名稱、電腦系統等定調。
新光人壽投資企劃部經理鍾富榮表示,誠泰銀行併入新光金控所產生
的主要費用將於2005年全數入帳,2006年開始對 EPS (每股稅前盈餘
)有貢獻。
新光金控副總經理許澎表示,由於新光銀行的通路以中南部為主,誠
泰銀行則以台北為主,兩家具互補效益,不管在人力及通路上的重疊
性相當低,因此兩家合併綜效不在於成本節省。再者,新光銀行一直
有意發展財富管理業務,誠泰銀行加入可望帶來更多客戶data base(
資料庫),加上誠泰銀在消費金融業務較有經驗,有助於推廣財富管
理業務。
新光金控宣布併購誠泰銀行,新光金股價昨(20)日帶量下跌,但中
華信用評等公司表示,新光銀行( twA-/穩定/twA-2 )評等維持不
變,誠泰銀行「twBBB+/twA-2 」的長短期信用評等置入「信用觀察
正向」名單,未來偏看好走向。
中華信評指出,新光金與誠泰銀擬進行的合併案不會對新光金控旗下
獨資擁有的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評等造成立即影響,合併若依計畫順利
進行,誠泰銀行應可從中受惠。
<摘錄經濟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