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獎勵民間參與國家重大公共建設事業申請上櫃,櫃買中心已報請主
管單位核准,同步放寬BOT業者申請上櫃股票集保比例及時間,其中
集保比例將依資本額採累計遞減方式計算,集保領回門檻也降低為三
年。
櫃買中心總經理簡信男表示,新辦法將待核准後公告實施,以目前來
看,台灣高鐵若申請上櫃,將可望最先適用新法的公司。
一般公司股票申請上櫃,均有設立年限及獲利能力規定的門檻,但為
配合政獎勵並落實民眾參與公共建設政策,櫃買中心原規定參與國家
重大公共建設的事業(即BOT),其審查將不受該中心「證券商營業
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即不必須審查該公
司的設立年限及獲利能力。
雖然BOT申請上櫃審查標準較一般企業寬鬆,考量到公司經營風險較
高且初期不易產生獲利,因此,櫃買中心對集保規定也採取較嚴格的
規定,除限制申請時特許營運權至少要有十五年的存續期外,公司實
收資本額必須達到二十五億元以上、取得特許合約之預計工程計畫總
投入成本至少在五十億元以上。
同時間股票保中保管的比例,不得低於申請公司已發行總股數的五○
%,股票集保後,也必須等到開始櫃檯買賣日起屆滿四年,才可分批
領回。
現行BOT申請上櫃的集保辦法,比起目前一般公司申請上櫃集保股數
不低於三○%、上櫃後二年可分批領回,嚴格了許多,因此,在業者
不斷反映下,櫃買中心在上級指示下,已著手修正。簡信男表示,修
定後的集保比例將採依資本額級距採取累計遞減計算,另集保後開始
領回期間,也由四年改為三年,第一批可領回股數為集保股數的六分
之一,之後並按每半年可領回六分之一的比例回領。
有關新修定後級距累計遞減的計算方式為:十億元以下的股本,按五
○%比例提撥集保,十億元至三○億元的股本,按四○%比例集保,
三○億元至五○億元股本,依三○%比例集保,五○億元至七○億元
,則按二○%比例集保,七○億元以上的股本,則按一○%比例集保
。
簡信男表示,目前櫃買中心已將修正案報請主管單位核備中,待獲核
准後即公告實施。
而依目前的情況來看,已在興櫃股市交易的台灣高鐵,若將來申請上
櫃,則可望成為第一家適用新辦法的業者。
<摘錄財訊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