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14日會中壽險業者主要對草案中「保單定價時要採現金流 量測試」有疑慮。保險局在草案中明訂,分紅保單送審時要附上現金 流量測試的利潤測試資料;壽險業者認為,在可能紅利金額不變的情 況下,要通過現金流量測試,實務上並不合理,因為現金流量測試是 選擇利率情境最差的35%,若紅利不變,就不可通過現金流量測試。
目前銷售分紅保單的主要是三家壽險,即富邦、保誠及法國巴黎人 壽,在保險局公布分紅保單新規定草案後,國泰人壽、南山人壽仍是 表示,短期內不會推出分紅保單,主要是分紅保單的CSM(合約服務 邊際)相對較低,即利潤貢獻度不高,對接軌幫助不大;且在ICS上 被要求的資本相對高,行政成本也高,且可能因為不當行銷產生爭議 ,所以初步仍傾向以利變壽險為主力保單。
資本市場轉多頭,帶動分紅保單近期熱賣,單月可賣逾百億元,金 管會加緊訂定分紅保單銷售注意事項,據保險局草案,當中包含招攬 面、揭露面、商品設計面、管理面與罰則等。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指 出,與壽險業者開會時,業者有一些文字修正建議,金管會也採納, 業者並針對保單設計的規格有意見,最後決議請壽險公會研議,再提 供金管會修正意見。
蔡火炎說明,壽險業者對商品設計有意見,但與草案實質上沒太大 改變,針對分紅保單不應過度宣染分紅率、分紅金額等方向都認同。
針對保戶最在意的招攬面、揭露面,壽險業多表示認同,包括未來 文宣與建議書僅能列出最可能的紅利金額、較低紅利金額、可能紅利 為零的假設,分給保戶的分紅金額不得低於可分紅金額的70%;壽險 要每年寄發紅利分配通知書給保戶,若連兩年沒有達到最可能分紅金 額的累積值時,要向要保人說明原因;禁止業務員將保單報酬率跟公 司股息率做比較,也不能用保單報酬率有高於同業的保單、高於銀行 存款利率等做比較。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