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翰解釋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昨日在媒體刊登廣告,稱已掌握三分之二股權的計算方式,是以泛新光事業在新光金的持股來計算,泛新光事業分為三方勢力,分別為「新光醫療體系、新光保全等」、「新光三越」以及「台灣新光實業、新勝公司、王田毛紡等」,各占三分之一,其中吳東進掌握醫療體系及新光三越,占三分之二。
另外還有新纖、董事蘇啟明等持股,而整個泛新光集團,掌控新光金約20%的股權。至於占新光金近二成的外資持股,林伯翰說,過去外資股東多支持獨董,這次預料也是如此。
對於市場派大股東洪士琪發動委託書大戰,林伯翰直指,這是迂迴的「準惡意併購」,將會破壞金融秩序的穩定。他強調,希望金管會正視以委託書方式入股金控的問題,此例一開,將永無寧日。無論是合意併購還是惡意併購,都需要經過董事會的決議,若台新金真的想併新光金,當然沒問題,只要正式提案或直接買股就可以。
林伯翰說,新光金董事會沒有什麼公司派、改革派,「我從出生就是新光派,股東們有不同聲音,提出改革也是為了新光好」,大家有多少股份就分多少席位,「不需要引清兵入關」,尤其現階段正逢2026年人壽接軌IFRS17及ICS的關鍵期,應好好增資努力達標,何必花大力氣去爭一、二席董事席位?
林伯翰強調,就像新光金總經理吳欣儒所說「家和萬事興」,新光集團最厲害的事情,就是會想辦法讓大家不要「撞車」,就像過去兩次的董事改選,「因為We are family,我們就像左右手一樣,可以拱手作揖,一團和氣,千萬別左手打右胸,傷害的是自己」。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