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昨(19)日公告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機制,敲響台灣下階段離岸風電開發競賽鐘聲。與先前草案最大不同的,能源局為呼應廠商風電開發成本,將第一期(2026年-2027年)價格評比上限訂為每度2.49元,略優於業界期待。
能源局7月公布選商草案時,將價格上限訂為最近一年迴避成本(即化石燃料發電平均成本),也就是說,第一期(2026年-2027年)離岸風電價格上限,將視最近一期傳統化石燃料發電平均成本而定。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公布的迴避成本變動幅度極大,據台電公布最近五年(2014年至2019年)的迴避成本,最高達每度2.46元,最低為每度1.94元。
假設依能源局最新公布2019年的迴避成本每度2.18元來看 ,風電開發商認為,以每度電2.18元計算,加上諸多國產化項目要求,根本無法反映風場開發成本。部分廠商也說,迴避成本是以「灰電」計算,但風電是提供「綠電」,價格上限應貼近綠電成本,才能為台灣帶來正面社會價值。
能源局考量到綠能成本及民間綠電交易市場成熟度等因素後,於正式公告版本提出修正,價格上限為第一期以每度2.49元為上限;第二期(2028年-2029年)、第三期(2030年-2031年)的每度競標價格上限,則皆是上一期各風場競比價格的加權平均值;下限皆是每度零元。
言下之意,綜合考量風場開發商意見之後,能源局直接將第一期價格評比上限訂為每度2.49元;對業者而言,已是相較穩定的參考價格。
不過,並非所有廠商反映意見都被採納。如先前風電開發商考慮到離岸風電已朝向大風機發展,認為單一廠商開發上限為500 MW(百萬瓦)無法達到規模經濟,建議可以酌予放寬。但公告作業要點仍維持申請分配容量不得逾500 MW,只有當申請人得考量風場完整性及開發效益,增加至多100 MW,至多到600 MW。<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