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19日公布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規則,訂出競標價格每度上限2.49元,風電業者表示,以過去沒有肩負國產化任務競標風場平均價格作下一階段的上限,對國內產業來說相當艱鉅。
據悉,已有業者喊出要以每度0元競標,主要基於綠電自由化後,可自由買賣,看準台灣供應鏈未來對綠電有大量需求,可自行尋找綠電大戶買主,售電價格會比官方所訂上限來得高,發電後不必回售台電。
據知情官員預估,第一期選商為了搶標,開發商出價可能都介於0~1元間,開發商以第二階段競標價每度2.2∼2.5元為參考指標,評估區塊競價每度若2元以上很可能搶不到首期3GW的分配容量。
知情官員表示,經部之所以要明訂競價區間是為避免廠商亂寫價格,未來做不下去需由政府收拾善後。另一考量是台灣與國外最大不同因有「餘電」收購機制,例如開發商與不同買主簽一定年限購售電合約,一旦兩家買主間有落差產生餘電,或綠電大戶某一時段用電不需那麼多,餘電可賣回台電,屆時以競標價作為基準回售台電。
另近期綠電交易市場仍未明確,官員認為,開發商仍會尋求售電予台電,需要區塊開發價格支應風場建設。
不過對競價訂天花板每度2.49元,開發商面有難色,認為競標是低價競爭訂上限沒有意義,且以目前上限價格離岸風電很難蓋得起來,考慮國產化任務、社會等外部成本,每度勢高於3元。
CIP指出,離岸風電第二階段競標時,各風場端出價格不必肩負國產化任務,價格才可壓低,但區塊開發風場國產化任務比第二期遴選還多,價格卻要更低,且未納入社會成本、及環境成本,對產業來說要執行會很困難。
達德能源則說,經濟部參酌產業公協會建言,在發電成本與民生電價間尋求平衡,調整競價上限價格,表示支持。<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