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福遠航集團以4%持股拿下三信商銀5席董事,突破金管會防線。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2日直言,三信商銀事件「崩解」了金管會對10% 以上大股東適格性事先審查的規定,因此考慮強化銀行委託書徵求的 規定,從現行每戶可徵求3%,改為必須同一人及同一關係人合計。
顧立雄表示,未來金融業委託書規則將會從現行公開發行公司的規 範中分離,自成一套規定,其中針對3%徵求的部分,將會以最終受 益人來計算,不再讓有心人以分散持股各自徵求3%的方式,突破金 管會10%的管理防線。
同時,對於事前締約結盟的徵求人,將採事後查核,若有意規避法 規,將以銀行法違反內控、有礙健全經營之虞等,最重可撤銷董事資 格。
樺福遠航持有三信商銀4%股權,顧立雄說,連銀行股東持股5%需 申報的門檻都不到,但卻透過7家轉投資公司,以委託書共徵求13.8 5%,合計17.85%的股權,再加上其他股東支持,拿下三信銀5席董 事,這些是金管會之前沒有想到的問題。
顧立雄說:「我去規範人家10%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在這案子上, 幾乎是崩解了嘛」。即金管會法規對樺福遠航用委託書規避審查,成 功「上壘」,進入三信銀董事會案的確束手無策。
因此顧立雄考慮,未來在銀行委託書徵求上,要比照銀行法同一人 同一關係人計算委託書徵求額度,不是用單戶計算3%的徵求上限。 即例如樺福遠航的7家轉投資公司未來都可能被算成一戶,委託書徵 求上限就是3%,以避免有人再以低持股,去角逐更多銀行的董事席 次。
但顧立雄也強調,委託書改革僅限銀行,並未擴及一般上市櫃公司 ;另外公股銀行在委託書徵求上是否應有特殊性、需不需要特別對待 ,就要思考公股持股「以後在經營權行使上,要不要藉由委託書來作 」,或是財政部與國發基金、公營事業等持股要不要算同一關係人, 這些都可以再思考。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