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與先登國際有限公司之撤銷106年度股東臨時會決議民事訴訟事件。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先登國際有限公司
債務人: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訴字第339號
2.事實發生日:107/01/26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於107年1月26日接獲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
第339號民事庭通知書(起訴狀繕本一件),原告(先登國際有限公司)請求撤銷本公司
106年12月22日召開之106年度股東臨時會,主張:
(1)先位聲明: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12月22日召開之106年第1次
股東臨時會所為選舉事項,其中就改選董事議案作成決議中關於第8屆董事當選人
「廖松岳」及「全成製帽廠股份有限公司」之決議應予撤銷。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2)備位聲明:被告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12月22日召開之106年第1次
股東臨時會所為全部決議應予撤銷。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4.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法進行訴訟程序,並得委請律師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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