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不適用
2.事實發生日:105/04/20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14日金管證審字第1040025627號函辦理
4.處理過程:不適用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不適用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原截至103年12底各子公司資金貸與餘額為NTD87,700,000、USD452,610,214、
HKD77,590,939 、SGD3,428,832,至105年3月底之餘額為NTD0、USD177,546,363、
HKD76,490,939、SGD3,428,832,計減少NTD 87,700,000、USD275,063,850、
HKD1,100,000,相關改善作業仍持續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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