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5/04/20
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0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04月20日董事會通過分派104年度員工酬勞3%,
計1,091,273元,以現金發放,董事監察人酬勞不分派,與104年度認列費用
並無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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