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4/11/12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截至104年10月之自結損益,營業利益為18,981,553千元、稅前淨利為
18,670,217千元、綜合損益為18,056,385千元;截至104年10月底股權淨值為
27,435,787千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4年7月27日與交通部簽訂之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興建營運合約第四次增修
協議書於104年10月30日生效,本公司104年10月自結損益包括高鐵財務解決方案
相關配套措施執行結果之財務影響數,包括認列已實際提供服務之法定優待票短收
差額收入12,098,225千元、終止站區開發合約返還地上權折減回饋金利益22,613,234
千元、提列特別股補償金費用15,161,065千元,暨提列低流通維修存貨跌價及呆滯
損失527,000千元及認列所得稅費用754,528千元等,相關財務淨效益將依高鐵財務
解決方案用以彌補累積虧損及改善財務體質。
2.上述自結損益尚未經會計師查核,本公司於104年度結束後將依規定辦理會計師查核
及資訊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