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申請特許期由35年延為99年,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昨(4 )日強調,高鐵是公共工程首宗BOT案,若延長特許期,其他BOT案都可能仿傚,要求絕不能退讓。高鐵局副總工程司鍾維力表示,將會逐項檢視,並顧及全民觀感。
李桐豪召開記者會指出,高鐵以國內外經濟情勢重大變動、921大地震以及法定優待票短收差額等三因素,於5月15日正式向高鐵局申請延長特許經營權,此舉猶如劃地為王,黨團要求交通部應悍然拒絕。
他說,根據高鐵公司對外發布的訊息,101年度稅前淨利為39.6億元,較前一年度增加7.7億元,顯見高鐵並沒有因三項理由導致財務困難,必須延長特許期來改善,反而是在獲得可觀利益後,希望藉由延長時效獲得更大的商業利益。
李桐豪強調,民國99年政府破天荒出面,再次協助高鐵融資3,820 億低利率貸款借新還舊時,即已考量過這三項理由,高鐵局沒有理由再任由高鐵公司予取予求。
他說,高鐵當前財務問題,主要來自於整體財務規劃有缺失,及過度樂觀預期車站周邊土地開發利益所造成。過去政府已給予特別優惠的協助,先有認購特別股,後有協調超低利率聯貸,如今再要求延長特許,分明是將BOT轉為BOO,鯨吞蠶食強佔國家建設。
李桐豪要求高鐵局應回歸BOT本質與合約精神,35年特許經營期限內,盈虧由高鐵公司自負,以免延長特許惡例一開,會對所有進行中的BOT案產生重大影響。
倘若高鐵公司破壞合約協議,政府應撤回聯貸保證,立即中斷相關資金援助;對公營行庫收購高鐵特別股部分,高鐵公司既有盈餘,就必須分配股利,不能隨意向國家無息挪用資金。
鍾維力表示,目前該申請案已進入協調委員會程序,並請高鐵公司提出證據,由協調委員會認定。站在高鐵局和交通部的立場,不只要逐項檢視要求,也要顧到全民觀感,一定會非常審慎的來處理此案。<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