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檢討電價公式,也重新設定利潤率。據了解,經濟部擬參考借款利率加上10年公債殖利率,由此推算台電利潤率約3.2%,經濟部希望3月底前召開電價諮詢會議確定,隨即將電價方案送請立法院審議。
立院若同意,明年10月調整電價,將反應燃料成本與台電利潤。
現有的電價公式,是由成本加利潤再除以總售電量,賦予台電9∼ 12%的利潤率,主要是考量到當時的存款利率相當高所致。
不過自從政府管制電價10多年,先前調整多半只有反應燃料上漲,且並未完全反映,台電根本就是虧損。
經濟部傾向重新調整利潤率,台電表示,將提出一套計算公式,不會固定一個數值,會每年變動。
據了解,經濟部研擬的合理利潤率計算公式,傾向參考台電借款利率加上風險貼水。官員說,台電借款利率約2%,而風險貼水可能比照10年公債殖利率,合理利潤率可望在3.2%左右。
官員坦言,今年10月電價補漲後,將作為起始點,累積一年燃料價格變動情況,最快明年10月再調整電價,屆時期望用新電價公式計算,賦予台電合理利潤率3.2%。 <擷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