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諷刺台灣高鐵真是「最偉大的公司」,因為這家公司不但
可以把國內航空業、長途客運業、台鐵都搞垮,最後還可以把自
己也搞垮,真是偉大。
上周五台灣高鐵、台灣銀行團及交通部共同簽署三方合約,啟動
挽救虧損中高鐵的聯貸案,金額是新台幣3,820億元,創下台灣金
融史上的紀錄。有了新資金,每年台灣高鐵可以省下22億元利息
,未來22年內也將不缺錢。將來計劃公司股票上市,預定增設的
苗栗、雲林、彰化三站也將如期開工。
回想民國86年9月25日,台灣高鐵以青壯新生代的企業形象、政府
零出資的財務規劃,打敗中華高鐵,得到我國史上第一、也是全
球規模第一的BOT案,總投資高達5,000億元,打造台灣第一條高
速鐵路。毫無疑問的,高鐵快速的運輸大幅縮短空間和時間,拉
近城鄉差距,使台灣步入「一日生活圈」;準點的特性,優異的
服務品質,讓台灣進入現代化國家,讓全世界都刮目相看。
然而自高鐵全線通車以來,因營業收入未如預期,過重的利息負
擔及龐大折舊攤提費用,造成鉅額虧損及嚴重資金缺口。原規劃
於97年底以第一聯貸辦理利息遞延方案解決資金缺口問題,後因
金融風暴使得運量成長趨緩、財務問題加劇,利息遞延方案無法
彌補資金缺口,台灣高鐵98年2月向政府提議擬依興建營運合約規
定合意終止興建營運合約。
營業收入未如預期的主要原因是當初投標時依循的評估每日會有
23萬人次,但現在的運量遠不如預期水準。去年12月份高鐵創下
營運以來單月最高,每日平均運量也只有9.6萬人次。這樣的業績
,現金流量雖可完全應付營運成本及利息,但積欠的龐大債務本
金,還是沒法開始償還。如果銀行團不同意高鐵債務重組,高鐵
今年上半年就會出現資金缺口,因此,這個聯貸案對高鐵很重要
。
其實,交通部早鑑於高鐵財務困難的事實及終止興建營運合約可
能造成社會廣大的衝擊,因此配合台灣高鐵修正的營業收支預估
,以再融資方式解決高鐵資金缺口問題。其融資方案的重點在於
延長還本期間,並採前低後高的付息方式,降低還本付息的資金
壓力。
在政府強力主導下,立法院及銀行團本來要求五大原始股東連帶
保證、先減增資等健全財務條件,後來八大公股行庫組成的銀行
團全部讓步放棄。現在3,820億元的聯貸全部用來借新還舊,利率
採前低後高,以中華郵政一年期定存利率加碼計息。政府提供保
證仍維持先前的3,083億元額度範圍,剩下的貸款則以高鐵的資產
做為擔保品。未來銀行團也將每年對高鐵的資產進行檢視,只要
價值接近或低於3,820億元,就會限期改善,否則高鐵要提前還款
或由交通部承擔債務。
我認為高鐵過去的問題,相當複雜,五大原始股東跟政府都有相
當的責任。例如九二一延後施工期間,停工損失約為100億元,高
鐵公司向銀行融資的利息得照付、和承包商之間合約也有賠償的
問題,再受政府要求全面變更工程設計,屬不可抗力因素,高鐵
公司也都沒有向政府求償。但經營不善,總是高鐵公司的責任。
五大原始股東只投資200多億元,因承攬相關高鐵工程可能獲利
400多億元,道義責任不能免。
監委陳永祥說得好:高鐵雖然是BOT,政府卻持續出資、持續挹
住、還持續認賠,完全悖離BOT精神。高鐵營運以來累積虧損700
多億元,3,000多億元債務還是政府擔保融資。根本就是一本糊塗
帳,政府承擔所有風險,未來賺錢,原始股東還能得利,這大概
是天底下最好康的生意。
換句話說,現在這些健全財務方法,包括展延還本期、降低利息
、延長折舊,其實並不合理,都是政府掛保證的為人做嫁。吳揆
講的:高鐵若賺,不給原始股東。這當然不太可能,但政府應該
請高鐵多盡一點社會責任。
經過這一次的努力,希望台灣高鐵公司從此風調雨順。未來高鐵
若是還有財務問題,我贊成立委羅淑蕾之前的提議:政府要先讓
台灣高鐵跳票、重整,先減資,稀釋原始股東股權,再尋求增資
,否則就是不符合公平正義。
(作者是台大經濟系教授、台灣競爭力論壇總召集人)
<摘錄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