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傳出,台灣大對於一年內繳回超標頻寬不滿,認為來不及整併網路系統,無償繳回會重傷企業權益,台台併可能生變。
兩件合併案都涉及特定頻譜有頻寬超標狀況,中華電信及遠傳認為超標就繳回,台灣大因握有1GHz低頻頻段超標10MHz頻寬,引用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12條相關內容,希望以電信事業間讓與合併等因素變化,以及公共利益考量保留10MHz,數位部依據12條第1項認定超標,但數位部與NCC都認為台灣大不符合12條第4項的公共利益等要件,仍要求台灣大、遠傳要限期繳回超額頻寬。
因遠傳同意繳回、中華電信超標頻寬少且積極建設,獲得許可保留,兩家業者強烈要求同一法規管理外,NCC委員會評估,即使台台併不成,消費者仍有其他方案可選,中華電信與遠傳「合法合規」,呼籲占上風。
據了解,NCC對超標頻寬提出三大改善方向,包括無償繳回、讓與或是其他業者交換,交換頻譜很難達成共識;唯一可賣的對象可能是中華電信或其他有意加入市場的新業者,幾乎不可行;要無償繳回則涉及當初頻譜都是競標賣出,業者在執照有效期內有使用權,NCC 是否可以逕自收回有爭議,要求無償繳回更引起業者反彈。
近期台灣之星仍積極促銷優惠費率方案,並傳出要爭取今年的5G建設補助費,市場指出,雙方不穩,台灣之星的動作顯示仍不排除「自立自強」。台灣之星先前已表示,若合併案不成,不可能持續虧損補貼,後續要看著辦。
在資費部分,NCC將要求台灣大、遠傳在合併兩家小業者後,仍維持台灣之星、亞太電信資費一至二年期間凍漲、不調整,以維護消費者權益。NCC表示,這符合國際間的合併案慣例。<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