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中華電信首度拋出建議,繳回的頻譜與800MHz頻段的頻譜整 合規畫,由產業界共同建設PPDR網路,以提升台灣公共安全與救難應 變系統能量。
NCC委員會議將於4日針對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以及遠傳合併亞太 電信案再度進行審議,由於兩宗合併案已進入最後收尾階段,除了准 駁受到矚目,NCC針對台灣大合併台灣之星牽涉1GHz以下頻段超過1/ 3頻寬上限約10MHz應否繳回的決議,備受各界關注,更成為電信三雄 開春後再度角力的焦點。
中華電信董事長謝繼茂表示,2023年是台灣電信市場新局的一年, 電信事業合併案於關鍵低頻段超標10MHz應依法繳回,並建議合併案 繳回之超標頻率可與800MHz頻段整合規劃,推動寬頻PPDR通訊系統之 建置,提升公共安全守護能量與應變韌性,同時也能發揮珍稀低頻資 源最大使用效率。
郭水義進一步指出,台灣自3G競標20年來,頻譜政策一脈相承,2 0年來3G、4G及5G均採競標拍賣沒有改變,強調政策要有高度及延續 性,中華電信主張,兩宗合併案超過1/3頻譜上限應該依法繳回,在 此前提下,中華電信對於合併案將予以高度祝福。
遠傳電信對此回應表示,合併案倘若有超頻,應繳回,此乃符合法 理,也是遠傳一貫的主張。超頻頻譜繳回後,政府有許多處理方式, 例如可拿來作公共利益使用、發展PPDR網路等,遠傳對有益公共利益 的選項都將支持。
台灣大回應表示,依《無線電頻率使用管理辦法》第12條第4項規 定,已明確定義「電信事業間營業之讓與、受讓、合併等市場因素變 化」,合計頻寬不受1/3限制。NCC已於2022年5月18日核准「亞太電 信900MHz頻段頻率改配中華電信申請案」,依法中華電信亦超頻,希 望主管機關秉持行政處理一致性原則,並強調900MHz頻段的10MHz頻 寬繳回,將降低台灣大與台灣之星整併後6%總頻寬,影響合併後近 1千萬用戶的服務品質。<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