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儘管低軌道衛星執照即將開放申請,然國際低軌衛星業者有 意爭取在台發展低軌道衛星主導權,五家電信公司對此也有話要說, 並提議國際業者來台,落地機制要完善,包括應落實電信管理法規範 、外資持股比重上限直間接及間接比重不得超過60%、善盡偏鄉建設 義務。
五家電信業者主張,政府對於國際業者資訊閘口、通訊監察要有掌 握能力,確保國家資通訊安全,「不能來了之後賺了錢,數據全部帶 走,什麼都不留」。
中華電信董事長謝繼茂、總經理郭水義,台灣大董事長蔡明忠,遠 傳電信董事長徐旭東、總經理井琪,台灣之星董事長林清棠、總經理 賴弦五,亞太電信董事長暨總經理陳鵬,5日均親自出席這場拜會NC C新任委員之旅。
台灣電信產業發展協會副秘書長劉莉秋轉述會談內容指出,目前每 家電信業者擁有頻寬數都以百MHz計算,五家電信商合計每年要繳30 多億元頻率使用費。反觀即將開放執照申請的5G垂直場域專網以及低 軌道衛星執照,最高只需繳付百萬元左右,劉莉秋強調,如能改用行 政成本計算,將可以讓頻率使用費趨向一致。<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