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目失明被中華郵政拒保簡易壽險,金管會將要郵局「踹共」。保 險法107條修正案已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除非經法院監護宣告且 未撤銷者,只能有1/2喪葬費用的理賠外,其餘身心障礙者,保險公 司不得歧視、不得任意拒保,且與一般人享有一樣的保險保障。
立委王榮璋21日在財委會視察保發中心及金融評議中心時表示,近 期有人申訴因雙目失明,在投保郵局簡易壽險時,被中華郵政拒保, 雖然保險公司可能以雙目失明可能造成生命風險提高,承保風險增大 ,但王榮璋則表示,雙目失明者根本不可能去飆車、酒駕,承保風險 不是應更小,保費應該更便宜才對,怎麼會被拒保。
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承諾,將會請中華郵政來說明拒保理由,同時 保險法107條修正上路後,會再跟所有保險公司「告誡」,不得因身 心障礙而任意拒保。
另外,保險局已要求保發中心建置身心障礙者投保資料庫,保發中 心董事長桂先農也表示,初步先蒐集各公司對身心障礙者拒保情況, 統計今年1月到3月底,共有5,110件身心障礙者被拒保的案例,其中 因為身體狀況問題被拒保的有3,179件,另外因為非體況原因,即可 能財務狀況與投保保額明顯不相當等理由被拒保者有1,931件。
若以性別來看,壽險業拒保5,000左右,男性有2,900件,女性約2 ,100件;產險拒保則有37件,男性27件,女性10件。桂先農表示,目 前只是初步蒐集資料,更細部的原因還要進一步分析,且5月也已開 始收集身心障礙者的投保及理賠情況,他承諾9月底前會有相關投及 拒保分析報告,交給金管會。
保險局局長吳桂茂表示,無論是保險法107條修正前後,保險業對 身心障礙者都不能有歧視、任意拒保,若無法承保現在都要求必須有 書面記載拒保意見;未來新法上路後,身故理賠限1/2喪葬費用(即 61.5萬元)者,僅限受法院監護宣告且未撤銷者,目前全台約4,000 多人,其餘身心障礙者享有一般人的投保權利,但保險公司亦有核保 的規範。
<摘錄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