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5/10/0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山東省聊城市人民醫院、北京賽托森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10/04~107/10/03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北京鑫諦合生醫委託山東省聊城市人民醫院就CART治療B細胞
血液惡性腫瘤進行人體臨床試驗,並由北京賽托森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提供硬體等支
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本公司生醫產品與技術服務項目,進而
擴大整體營運規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執行CART治療B細胞血液惡性腫瘤之安全性及有效性
(第一/二期) 人體臨床試驗,作為未來開發治療血癌、淋巴癌等藥物之應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臨床試驗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
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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