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5/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蔡世星
(2)獨立董事:陳忠瑞
(3)獨立董事張泰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蔡世星
中華航空(股)公司資深協理
(2)獨立董事:陳忠瑞
瑞展產經研究(股)公司 董事長
味丹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吉品海鮮(股)公司 監察人
(3)獨立董事:張泰昌
尚允法律事務所 所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屆任期(105/06/28~108/06/27)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本公司股東常會代表已
發行股份總數超過二分之一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
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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