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8/03/26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擬議配發現金紅利新台幣58,880,000元(每仟股配發新台幣2,000元)
,股票紅利新台幣44,160,000元(每仟股配發150股)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6,331,000元,股票紅利新台幣
25,252,000元,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淨值21.4元為
計算基礎,發行新股1,180,000股,計算不足一股之員工紅利以現
金發放。
(2)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7,006,556元。
(3)股利分派如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庫藏股轉讓或註銷、辦理
現金增資及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行使、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影
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股、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
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變更相關事宜。
(4)本次增資案,俟提報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
權董事會另訂配股、配息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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