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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和桐水泥 未 | 本公司自107年第四季起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為信永中和聯合 會計 |
本公司自107年第四季起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為信永中和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7/12/18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調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卓傳陣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張瑞玲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卓傳陣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張瑞玲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因加入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致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變更 為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7/12/06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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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進金生能源服務 | 公告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及委員名單 |
1.發生變動日期:107/12/1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審計委員:劉祥泰/昇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審計委員:李禮仲/上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董事 兆豐第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財團法人勇健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 中華國家法治改造促進會理事長 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博愛服務中心董事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監事 中華直銷法律學會理事 日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白幸卉/凱羿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設置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職能。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8.新任生效日期:107/12/18~110/12/17 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及落實公司治理精神,本公司擬以 審計委員會替代監察人職能,由3席獨立董事成立審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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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進金生能源服務 | 公告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因董事改選任期屆滿 |
1.發生變動日期:107/12/1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薪資報酬委員:劉祥泰/昇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薪資報酬委員:李禮仲/上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董事 兆豐第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財團法人勇健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 中華國家法治改造促進會理事長 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博愛服務中心董事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監事 中華直銷法律學會理事 日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薪資報酬委員:白幸卉/凱羿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待董事會選任薪資報酬委員後,另行公告。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因配合董事全面改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06/30~109/06/29 8.新任生效日期:NA 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法於三個月內由董事會推選後,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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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進金生能源服務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推選董事長 |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7/12/1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長: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舉昇/本公司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長: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舉昇/本公司董事長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新任 5.異動原因:提前全面改選董事,依法推選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07/12/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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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鼎基先進材料 | 本公司對日商三林株式會社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審議委員會 |
本公司對日商三林株式會社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審議委員會結果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7/12/10 2.審議委員會召開日期:107/12/18 3.會議出席人員:審議委員蘇國賓先生、陳順天先生及張銘峰先生 4.審議委員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 合理性之查證及審議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 經審閱日商三林株式會社(以下簡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說明書 及其他書件(包括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周志賢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案出具之「 日商三林株式會社公開收購鼎基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 見書」,以及有澤法律事務所黃馨慧律師提出之法律意見書)後,可知本次公開收購 係依照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辦理。 以下謹就公開收購人身份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之查 證情形及審議結果說明如下: 一、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 依據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公開收購人提供之法人資格證明,以及本公司為查證公開 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審閱日商三林株式會社所提供(1)履歷事項全部證明書(2)股 東名冊(3)其母公司三菱商事株式會社財務報告,可知三林公司係其母公司三菱商事 株式會社為進行本次公開收購案於日本新設之投資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日幣20,000 仟元,三林公司及其母公司三菱商事株式會社財務狀況尚稱良好。由前開文件內容可 知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進行公開收購,該公開收購人之身分及意圖尚無不當。經以上 查證,尚未發現公開收購人之身分有疑慮或財務狀況不佳之情形。 二、收購條件公平性: 依據本公司委請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謝仁耀會計師於107年12月11日所作成之 「收購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書」所示本公司於評價基準日(即107年12月10日) 公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每股新台幣51.74元至59.55元內,而本次公開收購人對本 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即每股新台幣58元),落於前述收購條件公平性意見書所 載之每股價值區間,本次公開收購條件應尚符合公平性。 三、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 依據公開收購人提供之公開收購說明書,公開收購人於本次公開收購案用以收購本公 司股權之資金為新臺幣貳億肆仟肆佰陸萬肆仟元整,皆係來自公開收購人向母公司三 菱商事株式會社借款,且依據公開收購人所提供日商三菱日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 分公司於107年12月3日出具之履約保證函,已指定受委任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為受益人,且承諾於接獲受益人依公開委任契約第三條所發出書面撥款指示後,於 書面撥款指示所載指定之時間內,將前述金額範圍內之款項匯出至受益人開立之公開 收購銀行專戶,故公開收購人之收購資金來源尚屬合理。本審議委員會認為公開收購 人之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及合理性,故全體委員均同意本公開收購案,惟籲請 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及未參與應 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 評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及財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 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如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請一併完成專家意 見書檔案上傳公告。)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謝仁耀會計師於民國107年12月11日出具收購價格合理性 獨立專家意見書。 6.審議委員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對意見之明確意 見及其所持理由: 本審議委員會認為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及合理性,故全體委員均 同意本公開收購案,惟籲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 明書中所述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 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投資需求及財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 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 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 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網 址為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62sb01(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 公開收購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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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鼎基先進材料 | 本公司對日商三林株式會社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相關事宜說 |
本公司對日商三林株式會社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之相關事宜說明
1.接獲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7/12/10 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 十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 職稱 姓名 持有股份數量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 董事長 林勳臺 5,734,600股 2,277,800股 董事 鼎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0,097,300股 0股 代表人 林庚賢 391,900股 70,000股 董事 梁博仁 180,000股 50,000股 董事 楊倩雯 0股 0股 獨立董事 蘇國賓 0股 0股 獨立董事 陳順天 0股 0股 獨立董事 張銘峰 0股 0股 大股東 鼎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0,097,300股 0股 大股東 鼎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1,401,000股 0股 大股東 林勳臺 5,734,600股 2,277,800股 3.董事會出席人員:林勳臺、林庚賢、梁博仁、蘇國賓、陳順天、張銘峰。 4.董事會就本次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 合理性之查證情形(須完整揭露已採行之查證措施及相關程序): (一)本公司於107年12月18日召開之審議委員會已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 證券管理辦法」第14條之1規定,就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 ,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進行查證與審議,並就本次收購對股東提供建議,將審 議結果提報本公司董事會。審議委員會認為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 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尚符合合理性,故全體委員均同意本公開收購案,惟籲請本公司 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中所述參與應賣之風險,自 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應審慎評估並考量 個別投資需求及財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 (二)本公司於107年12月18日召開董事會,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 理辦法」第14條規定,就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及收購資 金來源合理性之查證情形,對本公司股東提供建議。 經審閱日商三林株式會社(以下簡稱公開收購人)提出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公開收購 說明書及其他相關書件(包括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周志賢會計師對本公開收購 案出具之「日商三林株式會社公開收購鼎基先進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價格合理性 之獨立專家意見書」,以及有澤法律事務所黃馨慧律師所出具之法律意見書)後,可 知本次公開收購案係依照主管機關規定之公開收購條件及程序辦理。 以下就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收購條件公平性,以及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 之查證情形說明: 一、公開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 依據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公開收購人提供之法人資格證明,以及本公司為查證公開 收購人身分與財務狀況,審閱日商三林株式會社所提供(1)履歷事項全部證明書(2)股 東名冊(3)其母公司三菱商事株式會社財務報告,可知三林公司係其母公司三菱商事 株式會社為進行本次公開收購案於日本新設之投資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日幣20,000 仟元,三林公司及其母公司三菱商事株式會社財務狀況尚稱良好。由前開文件內容可 知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進行公開收購,該公開收購人之身分及意圖尚無不當。經以上 查證,尚未發現公開收購人之身分有疑慮或財務狀況不佳之情形。 二、收購條件公平性: 依據本公司委請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謝仁耀會計師,於民國107年12月11日所 出具之收購價格合理性獨立專家意見書所示,本公司於評價基準日(即為民國107年 12月10日),謝仁耀會計師評估公開收購之合理價格應介於每股新台幣51.74元至 59.55元之間,而本次日商三林株式會社對本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價格(即每股新 台幣58元),落於前述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所載之每股價值區間,本次公開收購 條件應尚符合公平性。 三、收購資金來源合理性: 依據公開收購說明書內容可知,公開收購人所需資金來源全數以母公司三菱商事株 式會社對公開收購人之借款支應,且公開收購人出具將於公開收購條件成就後負履 行支付對價義務之承諾書;且依據公開收購人所提供日商三菱日聯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台北分公司於107年12月3日出具之履約保證函,已指定受委任機構第一金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為受益人,授權受委任機構為支付本次收購對價得逕行請求行使並指示 撥款,故公開收購人之收購資金來源尚屬合理。 5.前開查證是否委託專家出具意見書: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謝仁耀會計師於民 國107年12月11日出具之收購價格合理性獨立專家意見書。 6.董事會對其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並應載明董事同意或反對意見之明確意見及其所持 理由: 本案除鼎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其負責人為林勳臺董事長,因已簽署本次公開收購應 賣契約,故主動迴避本案之表決外,除此之外,經其他出席董事認為公開收購人之公 開收購條件尚符合公平性及收購資金來源尚符合合理性,故均同意本公開收購案,惟 籲請本公司股東及公開市場投資人詳閱公開收購人於公開收購公告及公開收購說明書 中所述參與應賣之風險,自行決定是否參與應賣。 本建議僅供本公司股東參考,本公司股東及公開市場投資人應審慎評估並考量個別投 資需求及財務稅務等狀況,自行承擔參與及未參與應賣之風險。 7.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 8.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之 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無。 9.其他相關重大訊息: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查詢公開收 購說明書網址為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62sb01(公開資訊觀測站/投 資專區/公開收購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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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東聯光訊玻璃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司地址遷址案 |
1.事實發生日:107/12/18 2.公司名稱:東聯光訊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7年12月1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因營運需求, 擬自108年2月1日起將公司地址遷移至桃園市蘆竹區六福路46號四樓。 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遷址變更登記。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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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東聯光訊玻璃 未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 項第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 項第三款,本公司公告資金貸與蘇州卡利肯新光訊科技有限公司
1.事實發生日:107/12/18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蘇州卡利肯新光訊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轉投資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9512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5934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1867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780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蘇州卡利肯未來規模發展擴廠及營運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資金貸與對象係轉投資100%之子公司,無須提供擔保品。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5286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5061 5.計息方式: 年利率4%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償還本息 (2)日期: 動撥日後一年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9010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9.32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資金貸與之餘額同時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 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以該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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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進金生能源服務 | 公告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1.股東會決議日:107/12/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 黃舉昇 /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劉祥泰/本公司獨立董事 李禮仲/本公司獨立董事 白幸卉/本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 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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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進金生能源服務 | 公告本公司民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當選名單且董 |
公告本公司民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當選名單且董事變動已達1/3暨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公告
1.發生變動日期:107/12/1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舉昇/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厲國欽/本公司董事 董事: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許心如/本公司董事 董事:葉進祥/本公司董事 董事:高燕玲/本公司董事 監察人:游日旭/本公司監察人 監察人:魏貽敏/本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舉昇/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厲國欽/本公司董事 董事:李自正/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顧問 外交部資訊及電務處處長 董事:歐嘉瑞/能源局局長 獨立董事:劉祥泰/昇銳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李禮仲/上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董事 兆豐第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財團法人勇健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 中華國家法治改造促進會理事長 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博愛服務中心董事 財團法人祥和文教基金會監事 中華直銷法律學會理事 日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白幸卉/凱羿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全面提前改選 致使解任/新任。 5.異動原因:提前全面改選董事。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舉昇/持股數:14,355,000股 董事: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厲國欽/持股數:14,355,000股 董事:李自正/持股數:0股 董事:歐嘉瑞/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劉祥泰/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李禮仲/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白幸卉/持股數:0股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6/06/30~109/06/29 8.新任生效日期:107/12/18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5/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第二屆原設5席董事及2席監察人,全面改選第三屆董事為 7席董事(含3席獨立董事),並設置審計委員會以取代監察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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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進金生能源服務 | 公告本公司民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7/12/18 2.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 二、討論暨選舉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董事會所提原議案通過。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董事會所提原議案通過。 3.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董事會所提原議案通過。 4.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取得或處分資產處 理程序」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董事會所提原議案通過。 5.修訂「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董事會所提原議案通過。 6.全面改選董事案:選任第三屆董事七席(含三席獨董)並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 當選人:非獨立董事4席: 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黃舉昇、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厲國欽、 李自正、歐嘉瑞 當選人:獨立董事3席:劉祥泰、李禮仲、白幸卉 7.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董事會所提原議案及現場補充資料通過。 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無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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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豆府 | 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監察人自然解任 |
1.發生變動日期:107/12/1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蕭智元/本公司監察人 李郁卿/本公司監察人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 5.異動原因:設置審計委員會,依本公司章程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 取代監察人職務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12/07~109/12/06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2/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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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豆府 | 公告本公司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補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暨董事變 |
公告本公司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補選董事(含獨立董事) 暨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及獨立董事當選名單
1.發生變動日期:107/12/1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黃俊卿/本公司董事 董事:陳建達/本公司董事 董事:巫諾文/本公司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蕭智元/冠宇和瑞空間設計有限公司負責人 董事:林育立/本公司副總經理 獨立董事:藍志忠/晶睿通訊(股)公司副董事長 獨立董事:林家振/億可國際飲食(股)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呂堂榮/萬能科技大學副教授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和新任 5.異動原因:需設置審計委員會調整董事結構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蕭智元/193,600股 董事:林育立/200,000股 獨立董事:藍志忠/0股 獨立董事:林家振/0股 獨立董事:呂堂榮/0股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6/12/07~109/12/06 8.新任生效日期:107/12/18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5/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補選之董事(含獨立董事)任期:107/12/18~10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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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豆府 | 公告本公司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 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
公告本公司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 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07/12/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林家振/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林家振/億可國際飲食(股)公司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7/12/18~109/12/06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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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豆府 | 公告本公司成立審計委員會 |
1.發生變動日期:107/12/1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藍志忠/晶睿通訊(股)公司副董事長 獨立董事:林家振/億可國際飲食(股)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呂堂榮/萬能科技大學副教授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成立審計委員會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NA 8.新任生效日期:107/12/1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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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豆府 | 公告本公司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事項 |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7/12/18 2.重要決議事項: (一)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三)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四)通過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五)通過訂定「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六)通過補選第四屆董事案。 當選名單如下: 董事:蕭智元、林育立 獨立董事:藍志忠、林家振、呂堂榮 (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八)通過本公司股票上櫃案。 (九)通過股票初次上櫃前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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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雅士晶業 未 | 本公司接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撤銷公開發行核准函 |
1.事實發生日:107/12/18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7年11月28日之一○七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撤銷 股票公開發行,並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2月13日 金管證發字第1070345711號 函核准在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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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源河生技應用 公 | 自107年第四季起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變更為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 |
自107年第四季起簽證會計師事務所 變更為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7/12/18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調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莊淑媛會計師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陳良銘會計師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莊淑媛會計師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陳良銘會計師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因加入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致簽證會計師事務所變更為信永中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7/12/07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不適用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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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新科光電材料 未 | 公告本公司減資變更登記完成 |
1.事實發生日:107/12/18 2.發生緣由: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7/10/24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7/12/14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減資後對淨值總金額不變,惟流通在外股數減少,以107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查核之 財務報表數字設算,相對影響每股淨值約計如下: 減資前實收資本額1,380,031,400元,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138,003,140股, 每股淨值7.13元。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859,924,250元,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85,992,425股, 每股淨值11.44元。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 a.減資基準日暨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107年11月26日。 b.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07年11月21日。 c.為配合上述換股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07年11月22日起至108年1月3日止期間內 停止辦理過戶。 d.減資換發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108年1月4日;自新股票買賣之日起,原 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通知書、原留印鑑等,至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或採郵寄方式辦理。 e.股票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66-1號11樓;電話:02-2311-8787】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7/12/18接獲主管機關核准減資變更登記核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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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 華豫寧 興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 |
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7/12/1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華砡國際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國外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11395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779641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79641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1917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與華砡國際有限公司共用銀行融資額度與進貨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903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7106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條件解除 (2)日期: 簽約生效後一年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113951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7964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04.9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9.0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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