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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 碩豐數位科技 興 | 公告107年11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 及速動比 |
公告107年11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 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07/12/25 2.公司名稱:碩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6年度第2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5.75%, 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60101306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 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07年11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 負債比率=71.00% 流動比率=134.06% 速動比率=114.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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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 百辰光電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營業地址遷址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7/12/25 2.公司名稱:百辰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7年12月25日董事會通過,營業地址將遷移至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26巷20弄28號3樓。 6.因應措施:依法向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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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 彥陽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107年11月份自結合併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及負債 |
公告本公司107年11月份自結合併報表之流動比率、速動比率 及負債比率情形
1.事實發生日:107/12/25 2.公司名稱:彥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030101287號函公告辦理 本公司107年11月自結合併報表之部份財務比率如下: 流動比率=133.19% 速動比率=102.61% 負債比率=73.84%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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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 年程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事宜 |
1.事實發生日 :107/12/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7/12/25收到桃園市政府107年12月21日府環稽字第 1070316346號函及桃園市政府執行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裁處書,主要內 容為罰鍰新台幣105,000元整。 3.處理過程:本公司將依裁處書中所載之期限繳納罰鍰,並依水污染防制法 之規定改善,並接受環境講習2小時。 4.預估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105,000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現場已完成改善,並加強排放管理。 並於107/12/11環保局覆查合格。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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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 沃福仕 未 |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108年員工認股權憑證 |
1.事實發生日:107/12/25 2.發生緣由: 一、發行期間: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 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二、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 其所得認股權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職級 等因素,由董事長核定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 (二)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 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 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 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三、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1,500單位 四、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五、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 買回之股數:1,500,000股 六、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 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 每股認購價格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但發行日本公司已為興櫃公司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 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 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 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但發行日本公司已 為上櫃公司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行使認股權利。 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發行日起算五年,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 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認股權憑證及其權 益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如違反本公司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等 ,本公司有權就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尚未行使之認股權 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終止勞動契約,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依本條第(二)項第1款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 起1個月內(惟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 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於前 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 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且本公司有權將已授予認股權人之認股權憑證予以 收回並註銷。 (2)解聘:認股權人如違反本公司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之規定被核定為解僱之處分 ,其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解僱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3)退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第1款其他有 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 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逾期未行使即 視同放棄認股權利。惟若違反競業禁止限制時,本公司有權將已具行使權之認 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4)死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 股權利,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 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因法定繼承而應得行使 本憑證之認股權者,應於事實發生後依民法繼承相關條文及「公開發行股票公 司股務處理準則」繼承過戶相關規定,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 件,才得以申請行使其應繼承部份之認購權利,惟任何申請及認購程序不得逾 本憑證之有效存續期限。 (5)受職業災害殘疾者: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 股權憑證,於離職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 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第1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 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 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6)留職停薪:依本條第(二)項第1款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自留職停 薪起始日起30日內行使其認股權利,逾期未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 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則凍結,並自復職日起回復其 權利,惟本條第(二)項第1款所規定之權利期間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但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如認股權人未於約定復職日復職者,前述凍 結之認股權自原約定復職之日失其效力。 (7)資遣:依本條第(二)項第1款規定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 起1個月內(惟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 需依法暫停過戶時,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於前 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 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8)調職:因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之認股權人,經本公司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 係企業,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9)其他:非屬上列原因或實際依照前揭各款規定執行時必須依相關法令進行調整 時,授權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個別訂定或調整之。 (10)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 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七、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八、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 動時(包括私募、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股票分割、合 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 得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但如認股價格 之調整可能對認股權人稅負產生不利影響,本公司不對認股價格調整決定對認 股權人承擔任何責任。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已發行股數+(每股 繳款金額X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 之庫藏股。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與他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或 受讓他公司股份基準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4)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 、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5)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6)遇有調整後認股權價格低於普通股面額時,以普通股面額發行之。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認股 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減資彌補虧損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 率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每單位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 止,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 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 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九、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 ,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於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於期限內至指定銀行繳納股款,逾期 未繳款者,視同自願放棄該次請求之認股權利,該次已請求但未繳款之部份視為 未認購,認股權人需再次重新辦理認購請求。且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 銷認股繳款。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認購之股數及員工姓 名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 之普通股股票。 (四)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得辦理買賣。 (五)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所交付之 股票數額予以公告,並於每季至少一次,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已完成認股 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惟當年度若遇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 ,得衡酌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十、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後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十一、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十二、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十三、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得增發員工認股權憑證或調整認股股數。但 以認股時公司章程載明有足以供認購股份數額者為限。 十四、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公司完成法定發行程序後,即由承辦部門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證合 約書」,經認股權人完成簽署後,即視為取得受領權利;未依規定完成簽署者, 即視同放棄受領權利。 (二)認股權人經通知簽署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洩露 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依本辦法第六條第(二) 項第2款辦理。 (三)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 管機關核准後生效,認股權憑證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 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 追認後始得發行。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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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 高明鐵企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
1.事實發生日:107/12/25 2.公司名稱:高明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7/12/25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1)通過本公司108年度預算案。 (2)通過本公司108年度稽核計畫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部分條文案。 (5)通過訂定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案。 (6)通過修訂本公司「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循環」部分條文案。 (7)通過修訂本公司「會計制度」部分條文案。 (8)通過委任簽證會計師案。 (9)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監察人薪資酬勞辦法」案。 (10)通過本公司擬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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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 汎德永業汽車 | 公告本公司汎德台北、汎德台中、汎德台南及汎德高雄 分公司分別 |
公告本公司汎德台北、汎德台中、汎德台南及汎德高雄 分公司分別與汎德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經銷商合約書
1.事實發生日:107/12/2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汎德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關聯企業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8/01/01~108/12/3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1)銷售BMW及MINI品牌汽車及相關配件。 (2)為前述汽車提供客戶售後服務與維修保養。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市場區域限制:限制於合約所列市場區域提供服務。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重大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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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5 | 床的世界 興 | 公告本公司更換股務代理機構案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准予備查 |
1.事實發生日:107/12/25 2.公司名稱:床的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自 108年3月1日起,改委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業經臺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107年12月22日保結稽字第1070024666號函覆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108年3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 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 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聯絡電話: (02)2746-3797,傳真(02)2746-3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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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 澎湖有線電視 公 | 總經理陳志弘就任 |
1.董事會決議日:107/12/24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職缺待補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陳志弘,東南水泥廠長。太平洋日報社長 5.異動原因:總經理就任 6.新任生效日期:107/12/2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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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 建德工業 | 本公司赴大陸地區投資公告 |
1.事實發生日:107/12/24 2.發生緣由:由本公司建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之 自有資金,直接投資大陸江蘇建德精密機械 有限公司。大陸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USD6,983 仟元,本次新增加資本額人民幣6,700仟元。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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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 緯穎科技服務 | 本公司受邀參加元大證券舉辦之座談會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7/12/25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7/12/2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6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25號4樓會議室(大同大樓)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元大證券舉辦之座談會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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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 帝圖科技文化 興 | 公告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辭任 |
1.事實發生日:107/12/24 2.公司名稱:帝圖科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券商之一為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今日來函 辭任本公司股票申請上市(櫃)之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辭任後,本公司原兩家協辦輔導推薦 證券商,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仍維持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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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 帝圖科技文化 興 | 公告本公司更換主辦輔導推薦券商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7/12/24 2.公司名稱:帝圖科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因營運規劃考量,擬變更申請股票上市(櫃)之主辦輔導券商為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接續原主辦券商「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業務,實際生效日以主管機關核准生效日為主。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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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 丹星科技 | 本公司已於107年12月24日舉行上櫃前業績發表會 |
1.事實發生日:107/12/24 2.公司名稱:?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星已於107年12月24日舉行上櫃前業績發表會 (1)業績發表會簡報檔已於107年12月24日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2)業績發表會影音檔敬請各位投資先進點閱本公司網站 http://www.m31tech.com/tw/ir/events.html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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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 經絡動力醫學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轉投資大陸子公司 |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7/12/24至民國107/12/24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不適用/不適用/港幣10,000仟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佛山市經絡動力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港幣7,350仟元 (不含本次新增資本)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港幣10,000仟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及銷售醫療器械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新台幣-1,790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新台幣2,621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港幣7,350仟元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轉投資100%之子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不適用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經107/12/24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投資大陸子公司營運使用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7年12月24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7年12月24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截至目前,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新台幣30,520仟元, 本次投資案預計投資金額新台幣39,360仟元, 合計投資總額預計為新台幣69,880仟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30.72%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29.24%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3.17%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新台幣30,520仟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3.42%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12.77%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9.82%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6年度新台幣2,621仟元 105年度新台幣-10,753仟元 104年度新台幣-1,244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0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其他敘明事項: 107年12月24日台灣銀行即期匯率,採港幣:新台幣=1:3.936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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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 銳捷科技 未 | 代重要子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公告董事異動及董事變動 |
代重要子公司銳捷光電科技(江蘇)有限公司公告董事異動及董事變動達三分之一
1.發生變動日期:107/12/24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狄磊/IDG資本投資經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5.異動原因:新任。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0。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6/10/26~109/10/25 8.新任生效日期:待當地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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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 銳捷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
1.事實發生日:107/12/24 2.公司名稱:銳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今日董事會通過之重要決議事項如下: (一)通過108年度稽核計畫案。 (二)通過成立新產品事業部案。 (三)通過108年年度預算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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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 易發精機 |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
1.事實發生日:107/12/24 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3)聯絡電話:(02)23892999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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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 易發精機 | 公告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委託代收及存儲價款機構 |
1.事實發生日:107/12/24 2.公司名稱:易發精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土地銀行北中壢分行 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國泰世華銀行新生分行 (2)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上海銀行桃園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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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 東捷資訊服務 | 公告本公司配合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變更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7/12/24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支秉鈞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徐明釧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徐明釧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邱昭賢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茲因配合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組織調整,故自107年第四季起 本公司財務報表簽證會計師變更為徐明釧會計師及邱昭賢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7/12/05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無。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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