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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國鼎生物科技 興 | 更正109/12/22重大訊息(修正原公告更補正之107~108年年 報,108 |
更正109/12/22重大訊息(修正原公告更補正之107~108年年 報,108年現增公說書,107~108年度合併(個體)暨107年第 2季、108年第2季、109年第2季財務報告附註之部分內容)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公司名稱:國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以下年報修正董事領取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酬金資訊,暨年報、公說書及財務報告 修正本公司對印尼公司之投資情形,原自107年起表達為本公司透過子公司 Golden Biotechnology Corp(Anguilla)轉投資之RICH WIDE Technology CO., LTD. (Seychelles)間接投資PT Royal Golden Biotechnology(Indonesia),更正為本公 司於106年12月匯出美金30萬,委由當地律師協助於印尼設立子公司,帳列預付投 資款,並刪除PT Royal Golden Biotechnology(Indonesia)。 (1)補正105年至108年年報之部分內容如下: A.105年年報:第19~22頁。 B.106年年報:第18~21、69~72頁。 C.107年年報:第20~23、41、72~75、95、96、140、164、165、194頁。 D.108年年報:第19~22、39、70~73、92、93、131、154、179頁。
(2)補正108年現增公開說明書之部分內容如下: 第11~12、18~20、43~44頁 附件五-107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第21~22頁及附表二第1頁。 附件六-108年第二季財務報告第15~16頁及附表二第1頁。 附件八-107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第26~27頁、附表二第1頁及明細表四第1頁。
(3)更正財務報告部分內容如下: A.107年第2季財務報告第17~18頁、附表二第1頁。 B.107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第26~27頁、附表二第1頁、明細表四第1頁。 C.107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第21~22頁、附表二第1頁。 D.108年第二季財務報告第15~16頁、附表二第1頁。 E.108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第25頁、附表二第1頁、明細表四第1頁。 F.108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第19~20頁、附表二第1頁。 G.109年第二季財務報告第14頁、附表二第1頁。 上述財務報告之更正均不影響損益。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將更正後年報、公開說明書及財務報告重新上傳至公開資 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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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全宇昕科技 | 本公司將於110年01月05日舉行上櫃前業績發表會 |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0/01/05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0/01/0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君悅酒店三樓凱悅廳二區(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業績發表會將由本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董事會暨上櫃審議委員會要求補充揭露等相關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s://tw.cystekec.com/index_down.php?sele=announce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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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帝圖科技文化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更換股務代理機構 |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公司名稱:帝圖科技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 自110年3月1日起,改委由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並於與新代 辦股務機構簽約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10年3月1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 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 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十一巷三十五號地下一樓, 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聯絡電話:(02)2768-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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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金萬林企業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修訂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25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 日期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資格基準日前到職之本公司及符合金管會107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 第1070121068號函規定之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全職員工為限。
(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 將參酌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發展潛力或年資等,由董事長核定 後,並經董事會同意後認定之。惟具董事及經理人身份者,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 意後提出。
(三)、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 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依該準則第五十六 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 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時,單一員工取 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2,96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2,96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 1.發行時本公司為中華民國興櫃公司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 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 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所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 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 長訂定之。 2.發行時本公司為中華民國上市(櫃)公司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通 股之收盤價,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認股權 憑證之存續期間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日起算五年,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 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時程及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如下: 屆滿2年(第三年起)50% 屆滿3年(第四年起)100%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工作規則、違反法律 或不名譽等情事之一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經董事會通過後 予以收回並註銷。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有下列情形者,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依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及解僱): (1).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算30日內 一次行使認股權利,且不得 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惟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則按無法 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惟前述30天 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2).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喪失認股權利。 被解僱者,自生效日起亦即喪失認股權利。
2.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 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行使之。
3.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事故、或其他理由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 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 權利。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 停薪期間以月份數計算往後遞延 (留職停薪期間之日曆天數除以30後採無條件進位取 整數方式計算月份數),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4.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該員工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並以認股 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起喪失認股權人資格, 不再享有本辦法之權利。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a).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 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 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 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b).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 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 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行使之。
6.轉任關係企業: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經本公司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之認股權人,其已授予認股 權憑證之權利不受轉任之影響。
7.資遣: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8.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或經本公司撤銷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包含私募),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新股每股繳款金額× 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上述「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不含認股權股 款繳納憑證、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上述「新股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公司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依相關規定 調整之。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若有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應於除息基準日按下列 公式調整每單位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佔每股時價之比率)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應以 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認股價格及調整後認股比例,另函請證交所或櫃檯中心公告, 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 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 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四)、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 公告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 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 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 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及自本公司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 日、現金除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 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 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應填具「員工 認股申請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於送達時即生認股之效力,且不 得申請撤銷。
(二)、認股權人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需於公司指定之認 股期間為之,認股期間每年由公司通知認股權人。認股權人應於期限內送交認股申請 書並至指定銀行繳納股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自願放棄該次請求之認股權利,該次 已請求但未繳款之部份視為未認購,認股權人需再次重新辦理認購請求。且認股權人 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
(三)、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或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 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交付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四)、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櫃檯買賣中心或證券交易所買賣時,新發行之普通股 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櫃)買賣。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係採先發行新股後辦理變更登記 方式,將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惟當年度若遇 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得衡量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後本公司所交付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 股票相同。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ㄧ之同意執行, 如已為公開發行公司,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執行,發行前修改時亦同。若於送 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 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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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世紀離岸風電設備 興 | 公告本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部副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09/12/2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庭洋財務部副總經理/南璋(股)公司總管理處副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09/12/25 8.其他應敘明事項:其工作事項由現任財務暨會計主管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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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光晟生物科技 興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 |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東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股權91.42%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7,40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週轉所需;109年12月25日董事會通過,期限一年。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802 5.計息方式: 無。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6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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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璋釔鋼鐵廠 公 | 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1.董事會決議日:109/12/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雲敬雯副總經理 張樹源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 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雲敬雯副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深圳綜貿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皇崗商務中心1號樓38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貿易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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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友荃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變更營業地址案 |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變更營業地址案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目前南科廠房新建中,擬租用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高雄 園區第一期廠房(路科五路88號2樓A12室廠房,面積31.4平方公尺),作為營業地址登記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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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鈺鎧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25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02/19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南屯區精科東路15號(本公司) 4.召集事由: 一、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1/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2/19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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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鈺鎧科技 | 公告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異動 |
1.發生變動日期:109/12/25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朱英城,Union Technology Corp.President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蕭珍琪,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原薪酬委員會委員逝世,依法補委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7/06/22~110/06/21 8.新任生效日期:109/12/25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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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南俊國際 | 南俊國際 109年11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 |
南俊國際 109年11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 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公司名稱:南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6年8月22日 證櫃監字第1060101321號函辦理,於每月底前公告申報自結 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直至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下降至60%以下。 6.因應措施: 109年11月份自結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 自結負債比率:63.09% 自結流動比率:123.35% 自結速動比率:93.37% (1)本公司正值營運擴張階段,持續投資雲科廠自動化設備並計畫興建中壢廠, 大額資本支出導致長期抵押借款金額增加。 (2)近年來本公司營業活動現金淨流入情形良好,隨著雲科廠新廠效益逐漸顯現 ,將有助於資本支出回收。 (3)本公司與主要銀行業務往來一向正常,目前主要長期借款的借款期間均 為15年,採本息平均攤還方式,輔以經濟部「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專案」 之中長期銀行借款開始陸續動撥,經評估對於短期資金需求影響不大, 同時本公司已有規畫長期資本籌資計畫以提前償還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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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友荃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更換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09/12/25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政初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李芳文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廣信益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萬益東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張倩綾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營運管理需要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公司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09/12/25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無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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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泛亞工程 公 | 補充會計主管異動 |
1.事實發生日:109/12/23 2.發生緣由:舊任會計主管陳祥誠退休係本公司財務部經理 3.因應措施:新任會計主管陳書怡係本公司財務部課長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9年12月23日董事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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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 久裕興業 興 | 代子公司諾飛客全球營銷(深圳)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 |
代子公司諾飛客全球營銷(深圳)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告標準,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9/12/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久裕交通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間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71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1,89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1,89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資金規劃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90,73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839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一年到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6,92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1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新增資金貸與原幣金額為人民幣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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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 久裕興業 興 | 代子公司久裕車料(昆山)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告標準 |
代子公司久裕車料(昆山)有限公司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告標準,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09/12/2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泰州久裕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間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8,11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7,51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7,51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資金規劃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29,57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447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一年到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6,92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1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新增資金貸與原幣金額為人民幣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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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 漢達生技醫藥 興 | 代子公司Handa Oncology, LLC公告治療癌症之505(b)(2)新藥取得美 |
代子公司Handa Oncology, LLC公告治療癌症之505(b)(2)新藥取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授予之孤兒藥資格認定
1.事實發生日:109/12/24 2.公司名稱:Handa Oncology, LLC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Handa Oncology, LLC為本公司100%間接持有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美國子公司Handa Oncology, LLC之505(b)(2)新藥(HND-027)於美國時間 2020年12月23日接獲美國藥物暨食品管理局(FDA)孤兒藥發展辦公室認證信函的通知 ,獲准通過用於癌症的孤兒藥資格認定(Orphan Drug Designation, ODD)。 6.因應措施:公告重大訊息,確保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HND-027經美國FDA認定為「孤兒藥」藥品,未來向FDA申請新藥註冊申請時, 得免繳付約140萬~150萬美元的新藥審查費用(PDUFA Fee Waiver);未來新藥獲 得上市許可及取得孤兒藥市場專有保護認證(Orphan Drug Exclusivity, ODE) 後,將有7年的美國市場專賣權,擁有專利保護以外更具價值的市場專屬保護。 二、藥物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申請藥證之時程有其不確定性,此等可能使投資 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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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 天凱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24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785,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7,850,000元 6.發行價格:13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785,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09年12月24日, 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二)變更後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84,460,000元,共計18,446,000股。 (三)依108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認購785,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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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 亞果遊艇開發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重大投資計劃 |
1.契約種類:租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09/12/8~109/12/8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授權董事長視其營運狀況締結契約後,將另行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契約主要內容:安平商港設施第一、二期開發結構體工程 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新臺幣9億元 契約起迄日期:預計於2021年第一季起分階段完成投資計畫 若有異動,將另行發布重訊公告之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因應未來營運發展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本次交易經主席徵詢各獨立董事及全體出席董事一致同意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後續投資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於預計契約總金額新臺幣9億元以內, 依預期進度進行之;若有異動,將另行發布重訊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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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 德河海洋生技 未 | 德河海洋新技術開發進展-登錄日本化妝品原料名稱(INCI) |
1.產品內容:TPF胚顏因子 2.產品量產日期:NA 3.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NA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自主開發「TPF胚顏因子」/「Totipotent Prostembryona Factor」 產品,已向日本化妝品工業連合會申請且審查成功並登錄, 成為全球第一家以”Fertilized Roe Extract” 成分名稱登錄使用的公司,已可合法在日本市場上流通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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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 驊陞科技 興 | 公告109年11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 |
公告109年11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09/12/24 2.公司名稱:驊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3年度第2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5.24%,依櫃買 中心證櫃審字第1030101342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流動比 率及速動比率 負債比率=66.81% 流動比率=129.20% 速動比率=99.56%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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