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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鎧鉅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09年11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 |
公告本公司109年11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公司名稱:鎧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 第1080055833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於每月底前公告本公司上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 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負債比率:82.33% 流動比率:434.97% 速動比率:172.9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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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穎崴科技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 |
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公司名稱:穎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 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30,460,000元, 發行普通股3,04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109年12月9日臺證上一字第109180620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457,000股由員工 認購,其餘85%計2,589,000股,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 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 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 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三、本次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以競價拍賣及公開申購方式辦理承銷。 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 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 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訂為每股新台幣287.6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 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 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21倍為上限 ,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台幣348元溢價發行。 四、本次現金增資募集金額擬用於充實營運資金及擴充廠房。 五、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認股繳款期間: 1.競價拍賣期間:109年12月30日至110年01月04日。 2.公開申購期間:110年01月08日至110年01月12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0年01月08日至110年01月12日。 4.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0年01月11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0年01月13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0年01月13日~110年01月18日。 7.增資基準日:110年01月18日。 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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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公勝保險經紀人 興 | 公告本公司109年11月份自結合併報表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 |
公告本公司109年11月份自結合併報表之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公司名稱:公勝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本公司108年度第二季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偏高達65.72%, 依櫃買中心證櫃審字第1080100973號函要求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每月底前公告自結合併財務報告截至前一月底之負債比率、 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109年11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如下: 負債比率:56.79% 流動比率:140.31% 速動比率:139.4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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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優你康光學 興 | 公告本公司109年度現金增資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等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公司名稱: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公告本公司簽訂109年現金增資代收股款及存儲專戶行庫合約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簽約日期:109/12/25 (2)代收價款行庫:第一商業銀行新竹分行暨全省各分行。 (3)專戶存儲行庫:第一商業銀行東門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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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美賣科技 興 | 董事會決議發行109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25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 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1)以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本公司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之具中華民國國籍 或持有居留證者之員工為限。(控制及從屬公司定義依金管會107年12月27日 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號函釋規定辦理) (2)認股基準日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 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過去及預期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及發展潛力等 因素為決定原則,由公司內部管理階層討論後提交總經理及董事長擬訂,並經薪 資報酬委員會審核後,提報董事會同意。 (3)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處理準則第六十條之九規定,發行人依第五十六 條之ㄧ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 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 三,且加計發行人依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 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 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本次發行總額為448,5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發行之新股總數為448,5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 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 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前段所稱「發行日前一段 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指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 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 總和計算。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 若發行時,本公司已成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普 通股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四年,期間屆滿後,未執行之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 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 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但遇認股權人死亡而繼承者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可行使認股權比例(累計) 屆滿2年 60% 屆滿3年 100%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等 重大過失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全部或部份收回註銷。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 理: 1.自願離職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離職當日起視同放棄;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自離職當日起失效。 2.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 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 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第八條第一項所述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 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 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 間為限。 3.轉任關係企業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且經董事長核定需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 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權利義務均不受轉任之影響。 4.資遣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 第八條第一項所述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 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 利。 5.退休 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退休日起三十日內行使其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 八條第一項所述不得行使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 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退休日起失效。 6.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 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起失效。 7.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 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 外,不受第五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 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 使之。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繼承人可以行使 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第五 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 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8.其他勞動契約終止 (1)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勞動契約終止者:已具行使權利及未具行使權利之認 股權憑證,自勞動契約終止日起失效。 (2)非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勞動契約終止者:已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 勞動契約終止日起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利,但若遇有第八條第一項所述不得行使 認股權之情形者,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該項存續期間依序往後遞延。未具行使權 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勞動契約終止日起失效。 (五)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 利。 (六)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收回註銷。 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 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 變動時(包含私募)(如: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 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受讓他公司股份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拾五入)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之認股價格X【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X新股發 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及已繳款之股款繳納憑 證,並應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若係屬合併增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金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司最近 期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公司 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金額為受讓基準日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會計師簽證或 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5.所稱「每股時價」: 所稱「每股時價」,於股票上市(櫃)掛牌前,應以除權基準日、定價基準日或股 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 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 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後, 係以除權基準日、定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 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應於除息基準日按下 列公式調降認股價格: 1.調降後認股價格=調整前之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 率)。 2.所稱「每股時價」: (1) 所稱「每股時價」,於股票上市(櫃)掛牌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 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 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 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上市(櫃)後,係以現金股息 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 平均數為準。 (2)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 扣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股價格。 (三)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減少股份時,應依 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之認股價格及調整後之認股比例,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計 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1.減資彌補虧損時: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之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 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之認股價格 - 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並應減除本公司買回 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四)依前述各項所進行之認股價格的調整,遇有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面額者, 則以每股面額為認股價格。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下述停止認股期間不得行使認股權利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第 二項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停止認股期間: 1.當年度股東常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2.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停止過戶日前15個營 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 3.決定當年度之合併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後至當年度合併基準日止之期間;或決 定當年度之分割基準日之董事會召開後至當年度分割基準日止之期間。 4.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5.其他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二)本公司受理認股之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權人 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 (三)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指示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認購之股數及員 工姓名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普 通股股票,上述普通股股票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得掛牌買賣。 (四)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向主管機關辦理已完成行使員工認股權憑證增發股 份之資本額變更登記。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本公司所交付認股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董事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之特 別決議,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後生效,於發行之前修正亦同。若日後基於法令變 更、客觀環境變動或提請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 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如實施細節未及完備必須小幅變更,須經董事會特別決議通過始行變 更,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保密規定: (一)本公司完成法定發行程序後,即由承辦部門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 憑證受領同意書」,經認股權人完成「員工認股權憑證受領同意書」簽署後,即 視為取得受領權利;未依規定完成簽署者,即視同放棄受領權利。 (二)凡經通知簽署後,均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 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款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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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美賣科技 興 | 註銷本公司105年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5/05/31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董事會決議發行105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本公司之「105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 第1050042437號函核准發行。本公司根據「105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總額為1,000,000單位並訂定實際發行日期為105年12月15日, 存續期間為五年(自105年12月15日至110年12月14日),調整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股 價格為110元。 (2)由於原可參與認購之員工已有75%離職,而失去執行認購資格,且本公司已取得 剩餘25%之每一位員工放棄執行認購同意書,故擬註銷於105年12月15日所發行之員工 認股權憑證。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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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美賣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之重大決策 |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公司名稱:好玩家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10年度營運計畫暨預算案。 (2)105年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註銷案。 (3)訂定109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辦法暨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案。 (4)本公司「採購及付款循環」及「內部管理循環」之內部控制制度及 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修正案。 (5)本公司110年度稽核計畫訂定案。 (6)組織架構調整案。 (7)本公司總經理薪資報酬案。 (8)109年經理人薪資報酬定期評估案。 (9)109年經理人獎金發放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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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進金生能源服務 | 補公告本公司取得營業用不動產之使用權資產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257號6樓及2個停車位 2.事實發生日:108/10/1~110/9/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權狀坪數:213.92坪 2.單位價格:每坪租金約1,000元 3.租金總價格:一年約2,568,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相對人: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原因:營運需求 2.前次所有人:惠普開發(股)公司(建物),鄒開鑄(土地) 3.前次交易相對關係:無關係 4.前次移轉日期:97年5月15日 5.前次移轉金額:建物18,270,397元,土地35,206,774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期:108年10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 2.付款條件:每月15日前支付 3.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決定方式:雙方議定 2.價格依據:參考鄰近地區行情議價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因交易金額未達取處第九條之規定,故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因交易金額未達取處第九條之規定,故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因交易金額未達取處第九條之規定,故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因交易金額未達取處第九條之規定,故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因交易金額未達取處第九條之規定,故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因交易金額未達取處第九條之規定,故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因交易金額未達取處第九條之規定,故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因交易金額未達取處第九條之規定,故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求,作為辦公場所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9年12月25日 2.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第3 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09年12月2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因租賃合約一年一簽,故補公告108年及109年不動產之使用權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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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進金生能源服務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普通股增資基準日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2/25 2.增資資金來源: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轉換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4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400,000元整 6.發行價格:6.5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4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本次增資之目的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新股之增資基準日訂為民國109年12月31日, 並依法令規定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事宜。 (二)變更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25,800,000元,計32,58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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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遠雄人壽保險事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依國際會計準則提列金融資產減損 |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公司名稱: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依國際會計準則提列金融資產減損新台幣30,087,974元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金融資產減損不涉及現金流量,對公司營運並無重大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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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創王光電 未 | 代子公司台州觀宇科技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蓬北大道1888 號東達智慧物流部分廠房及辦公室 2.事實發生日:109/12/25~109/12/2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廠房租賃面積:4,608平方米 每單位價格:第1-5年: 每平方米月租金人民幣11元(未稅)。 第6-15年: 租金按第6、11年市價評估價格收取。 租金總金額:第1-5年: 每月人民幣50,688元(未稅)。 第6-15年: 未定。 (2)辦公室租賃面積:5,600平方米 每單位價格:第1-5年: 每平方米月租金人民幣15元(未稅)。 第6-15年: 租金按第6、11年市價評估價格收取。
租金總金額:第1-5年: 每月人民幣84,000元(未稅)。 第6-15年: 未定。 (3)物業管理費計價面積:10,208平方米 每單位價格:第1-5年: 每平方米月物業管理費人民幣2元(未稅)。 第6-15年: 物業管理費按第6、11年市價評估價格收取。
物業管理費總金額:第1-5年: 每月人民幣20,416元(未稅)。 第6-15年: 未定。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台州東達資源利用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第1-5年:每一年為一期支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第6-15年:每半年為一期支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參考依據:依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議定。 決策單位:由執行董事依據"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程序"全權處理, 事後本案如有修正或調整以及後續主管機關規定辦理公告申報等相關事宜。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 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未稅): 勘估標的之廠房及辦公室合理租金及費用範圍(月):人民幣152,000~186,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陳聯興。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華淵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證號(101)高市估字第000068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業務發展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09.12.25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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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世正開發 公 | 代子公司世誠營造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 |
1.事實發生日:109/12/18 2.發生緣由:世誠營造因執行專案截至9/30帳列累計虧損2.5億元,為支應專案虧損造成之 資金缺口與維持營運所需資金,擬辦理現金增資1.7億元,相關日期如下: (1)認股基準日為2020年12月23日。 (2)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自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8日止。 (3)增資發行新股基準日為2020年12月29日。 (4)上述相關日期得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發行新股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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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世正開發 公 | 代子公司世誠營造公告董事會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
1.事實發生日:109/12/18 2.發生緣由:世誠營造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億元,因執行「通霄」及「台藝大」二專案 ,截至9/30帳列累計虧損2.5億元,為改善財務結構,擬依公司法第168條之1規定辦理減 資彌補虧損7仟萬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仟萬元。有關本次減資相關事宜,擬 授權董事會依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訂定減資基準日為2020年12月18日。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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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F-太和 未 | 代子公司太和生技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 |
代子公司太和生技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Global Giant Corporation Limite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皆為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82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40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40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不適用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3,15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9,250 5.計息方式: 依借款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借款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借款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8,81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7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9年第二季財報 (2)匯率依109年11月30日美金兌新台幣匯率28.81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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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F-太和 未 | 代子公司太和生技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 |
代子公司太和生技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本公司(英屬開曼群島商太和生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82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40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4,40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不適用。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82,96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568 5.計息方式: 依借款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借款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借款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8,81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7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109年第二季財報 (2)匯率依109年11月30日美金兌新台幣匯率28.81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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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帝聞 公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公司名稱:帝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次董事會決議如下: 討論事項: (1)110年度營運計劃 (2)110年度稽核計劃 (3)本公司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 (4)擬發放109年度董事長及經理人獎金案 (5)本公司新增加之經理人,民國109年各項薪資報酬項目案 (6)本公司擴增產線新增生產設備案 (7)本公司超過正常授信期限一定期間之款項判斷是否轉列為資金貸與案 (8)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 (9)修訂本公司「審計委員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案 (10)修訂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部分條文案 (11)修訂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案 (12)修訂本公司「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部分條文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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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聯寶電子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
1.事實發生日:109/12/24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開會日期:民國110年02月26日 (星期五) (二)開會時間:下午1時30分整 (三)開會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27號5樓(本公司) (四)本次股東臨時會召集事由如下: (1)選舉事項:改選董事7席(含獨立董事3席)。 (2)討論事項: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競業禁止案。 (3)臨時動議。 (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1/28 (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2/26 (七)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期間: 110年01月19日~110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八)受理股東提名之處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27號5樓(財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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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晶呈科技 | 公告更正本公司107年~109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 |
1.事實發生日:109/12/25 2.公司名稱:晶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自107年第2季起將實質控制之中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納為合併 個體。 6.因應措施: (1)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合併/個體資產負債表、合併/個體綜合損益 表、合併/個體 權益變動表及合併/個體現金流量表、附註揭露、部門資 訊、及大陸投資...資訊及其他財務相關資訊公告。 (2)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107年第2季至109年第2季股東權益、本期淨利及 綜合損益金額,詳公開資訊觀測站。 (3)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107年第2季至109年第2季股東權益、本期淨利及 綜合損益金額,詳公開資訊觀測站。惟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本期淨利及每股盈餘,均無變動。 (4)因應措施: (A)109年12月25日發布重大訊息更正。 (B)重新上傳107年第2季至109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及107、108年第4季 個體財務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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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信實保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總監聘任案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總監 2.發生變動日期:109/12/2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建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新任。 6.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營運需求。 7.生效日期:109/12/25 8.其他應敘明事項:經109年12月25日董事會決議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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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 連騰科技 興 | 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辭任 |
1.發生變動日期:109/12/27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連展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柳夜沙 連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連展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王志民 連訊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因代表人業務繁忙,辭任法人董事代表人一職。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09/18~112/09/17 7.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40%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法人董事代表人辭職生效日為109年12月27日。 法人董事連展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另指派法人代表 自109/12/27辭去兩席法人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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