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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櫃股票公司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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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金鼎聯合科技纖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后里區泉州路2-9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本公司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決算報告。 (3)本公司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3)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0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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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金鼎聯合科技纖維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情形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3/16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6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4,923,179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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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明躍國際健康科技 未 | 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一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0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埔心鄉瑤鳳路一段398號 (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案。 (2)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年度決算報告案。 (3)本公司一一○年度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餘額報告案。 (4)報告大陸投資情形。 (5)本公司一一○年度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一○年度盈虧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0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0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65條規定,本公司111年4月8日起至111年6月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 ,掛號郵寄者以111年4月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辦理過戶 手續。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 司提案。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300字。本公司擬訂於111 年3月28日至111年4月6日止受理股東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11年4月6日 下午5時前寄(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 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 樣,以利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彰化縣埔心鄉瑤鳳路一段398號,連絡電話:(04)8299998。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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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鑫傳國際多媒體科技 | 公告本公司董事辭任 |
1.發生變動日期:111/03/16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自然人董事 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董事 詹加鴻 4.舊任者簡歷:董事 詹加鴻/美無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 6.新任者簡歷:不適用 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辭職 8.異動原因:因業務繁忙辭任董事職務 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0/10/19~113/10/18 11.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9 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 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03/16接獲辭職書,辭任生效日為111/03/16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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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公信電子 興 | 董事會決議分派股利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3/16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3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82,708,079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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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廣化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0年度虧損撥補案暨不發放股利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3/16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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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廣化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一一○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16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32,52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95,227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91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91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62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62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94,31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45,015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49,30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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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廣化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一一○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16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224,18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91,59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8,596)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8,974)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4,629)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4,629)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20) 11.期末總資產(仟元):587,102 12.期末總負債(仟元):337,79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249,304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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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廣化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一一一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 2.發行期間: 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核准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 日期得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認股基準日本公司及國內外從屬公司具特定職等或對公司有特殊貢獻之全職員工 為限;所稱從屬公司係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之標準認定之。 (二)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將參酌 員工之年資、職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 ,經董事長核定後,提請董事會決議認定之。 如認股人為兼任本公司董事之員工及經理人身份者,由董事長提案經薪資報酬委員 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前述身分以外之本公司及國內外從屬公司之員工經 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 (三)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六十條之九規定發行員工認股 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 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 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 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3,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3,000,000股 7.認股價格: 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 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 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 者,則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普通股收盤價。實際每股認股價格由董 事會授權董事長於符合上開條件訂定之。 8.認股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除被撤銷其全部或部份之認股數量外,經本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 滿二年後(係指自發行日起算滿二年),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憑證之 存續期間為十年,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 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時程(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計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屆滿2年(第三年起) 50% 屆滿3年(第四年起) 100%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後,遇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保密 契約時,本公司得依情節輕重撤銷認股權人全部或部分之尚未行使認股權數量。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1.自願離職: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 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開 除: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勞動契約終止生效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 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勞動契約終止生效日起失效。 3.退 休: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 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退休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 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三十天內行使之。 4.死 亡: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認股權利;若未及於六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得由繼承人於行使期限屆滿 前,以書面提出申請延展並經董事長核可後為之,惟,延展期間不得超過 六個月;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5.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行使全 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 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 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行使全部之認股權 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 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認股權人死亡日起 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準),一年內行使之。 6.資 遣: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資遣生效日起三十天內行使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自資遣生效日起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或得 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人員於本條第(二)項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 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7.調 職: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子公司除外)時,若該調職為應 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得由董事長或其授權主管人員於本條第(二)項 權利行使時程範圍內,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8.留職停薪: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證,得自留職停薪日起三個月內行使權利;未具 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利,惟認股權憑證行使期間 應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11.其他認股條件: 1.其他終止僱傭關係:除上述原因外,其它未約定之終止僱傭關係或僱傭關係調 整,由董事長依實際狀況核定其認股權利及行使時限。 2.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利者,即視為放棄,不得 於事後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 3.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 發行。 4.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權發生重大變動時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 公司依企業併購法進行併購(即合併、收購及分割),或經營團隊有重大變動(董 事會席位變動達二分之一)時,董事會得訂定於一定期限內由所有認股權人行使 認股權,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 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之限制。 12.履約方式: 由本公司以無實體帳號劃撥發行新股方式交付之,並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 項但書規定,採先發行股票後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 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 加時(包含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 分割、股票分割、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 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計算,並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調整之,如係因股票 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 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 則不予調整)。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 /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 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買回 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公司合併、受讓他 公司股份或公司股票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合併契約、股份受讓契約或 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之 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並於減資 基準日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減資前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 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 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降後認股價格=調降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註) 之比率)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 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 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 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於本公司股票 上市(櫃)掛牌日後,應為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 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四)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 扣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購價格。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以下所列之限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所訂之時程行 使認股權利,並填具員工認股申請書,向本公司之股務單位(或股務代理機構)提出 申請。 1.當年度股東會召開前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2.當年度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 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 3.決定當年度之合併基準日之公告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當年度合併基準日前之期 間;或決定當年度之分割基準日之公告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當年度分割基準日 前之期間;或當年度自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洽辦有償配股停 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當年度有償配股基準日前之期間。 4.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5.其他依事實發生之法定停止過戶期間。 (二)本公司股務單位(或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應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 指定銀行帳戶。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繳款者,視同 未請求認股。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及姓名登載於本公司股東 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帳簿劃撥方式給付。 (四)本公司至少每季經董事會訂定發行新股增資基準日,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辦理已 完成認股股份資本額變更登記;惟如遇無償配股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除權基準日 後,得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五)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依本辦法交付之普通股新股,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稅賦: 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其交易所產生相關之稅賦,均按當時中華民國主管機關 所訂之相關稅務規定辦理。 保密規定: 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洩露 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之2辦 理。 實施細則: 各別認股權人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及數量、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繳款等事宜之相關手續 及詳細作業時間等,由本公司承辦單位另行通知認股權人。 其他重要事項: (一)本辦法應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後提報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後通過,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後生效,實 際發行前修改時亦同。送件審核過程中,若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為爭取發行之 時效,得授權董事長修訂本發行及認股辦法,惟嗣後仍須提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追 認後始得發行。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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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廣化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新豐鄉康樂路一段169-2號2樓(本公司)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決算表冊承認案。 (2)一一○年度盈虧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章程。 (2)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本公司自民國111年04月09日起至111年04 月18日止,受理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 期間依規定辦理,並敘明聯絡人及連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本公司受理提案處所:廣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地址:新竹縣新豐鄉康樂 路一段169-2號2樓。電話:03-5577668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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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明躍國際健康科技 未 | 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異動 |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 主管、公司治理主管、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 非訟代理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1/03/16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1)財務主管、代理發言人:林志韋/財務長 (2)會計主管:許景翔/財會部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董事會通過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及代理發言人任用案 7.生效日期:111/03/16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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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沅聖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
1.事實發生日:111/03/16 2.公司名稱:沅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1年03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發放民國110年度員工酬勞金額 新台幣9,415,391元,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2,800,000元,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 (2)以上決議金額與民國110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3)本案業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將依法提報股東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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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沅聖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1/03/16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0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0/01/01 至 110/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3.5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5,000,0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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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沅聖科技 興 | 本公司自民國111年第一季起更換簽證會計師事務所及簽證會計師 |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1/03/16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莊文源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楊清鎮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寇惠植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郭欣頤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鑑於營運及管理等整體考量所需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公司主動終止委任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1/03/16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是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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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沅聖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0年度財務報表 |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1/03/16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0/01/01~110/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4,435,17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733,545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285,614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35,289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147,036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158,527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5.28 11.期末總資產(仟元):4,995,146 12.期末總負債(仟元):2,897,906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761,852 14.其他應敘明事項:上列財務報告詳細資訊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屆時 相關之財務報告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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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沅聖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6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10號4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110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及合併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之處理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規定,本公司擬定於民國111年04月07日起至民國111年04 月18日下午五點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 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股東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 查結果,受理提案之地點:沅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66號 16樓,電話:(02)2223-6556。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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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美賣科技 興 |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收足股款 暨增資基 |
公告本公司110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收足股款 暨增資基準日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1/03/16 2.發生緣由: (1)本公司經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 並於111年3月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次私募普通股總股數為1,488,000股,每股私募價格 11.88元,私募總金額為新台幣17,677,440元,已於111年3月16日全數收足股款。 (2)本公司訂定增資基準日為111年3月17日。 3.財務業務資訊: 無。 4.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所列重大訊息之 情事而未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若有,請說明): 無。 5.有無「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5條所列重大訊息 說明記者會之情事。(若有,請說明): 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案等其他重要說明事項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私募專區查詢。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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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美賣科技 興 | 更正111年3月14日董事會通過之增加持有 子公司「美賣科技 |
更正111年3月14日董事會通過之增加持有 子公司「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案 有關交易對象與本公司關係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標的物之名稱: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標的物之性質: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1/3/16~111/3/1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687,050股 每單位價格:每股33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2,672,65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林信又:無 廖鈺琦:總經理及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張志弘:無 多利曼(股)公司: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為積極整合雙方資源,加速開展多元業務及整體營運轉型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預計於111/3/18前支付新台幣22,673千元, 取得美賣20.14%普通股股權。 其他重要約定:本公司應於董事會通過取得美賣科技(股)有限公司20.14%, 以達100%持有美賣股權,且林信又董事及張志弘董事應於 簽屬股份買賣契約書前辭去美賣科技(股)有限公司董事一職。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公司內部核決權限及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辦理,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並參考美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及111/3/4經會計師評估之價格合理意見書作為價格決定之依據。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2.47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數量:3,412,500股 持有金額:新台幣125,324千元 持股比率:100%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之比例:130% 占母公司業主權益之比例:208% 營運資金:新台幣13,085千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此情事。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考量公司拓展未來多元業務及整體營運發展,以提升集團整體獲利能力。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3月16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3月16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歐亞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柯翠婷會計師(91)台財稅登(六)字第4231號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91)台財稅登(六)字第4231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無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原交易對象林信又先生及張志弘先生均於111年3月14日董事會後, 辭去美賣公司董事一職,故二人已非屬本公司之關係人, 故擬更正本次預計取得美賣公司普通股股權有關交易對象與本公司關係。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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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鈺寶科技 | 本公司董事長訂定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一次發行之增資 |
本公司董事長訂定11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第一次發行之增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1/03/16 2.公司名稱:鈺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民國111年2月14日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0,000,000元,發行價格為 無償發行,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1年3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 111033495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依「民國一一一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第一次發行700,000 股,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本公司董事長訂定 本次發行之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11年3月17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既得條件達成前將以股票信 託保管方式辦理。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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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16 | 國鼎生物科技 興 | 澄清媒體報導 |
1.傳播媒體名稱:3/16財訊快報 2.報導日期:111/03/16 3.報導內容:「國鼎新冠新藥主指標P值遲不公布,解盲算不算達標外界霧裡看花」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經美國FDA核准之新冠肺炎二期臨床試驗計畫已載明主要評估指標是治療 完成後與基準狀況相比較,而非與對照組相比。臨床試驗計畫中的主要指標之數 據分析是跟基礎值比較,因此沒有納入統計分析的P值,所以無需公布此數值。 6.因應措施: 依櫃買中心要求發布重大訊息補充說明。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及新藥研發臨床 進度等相關事宜,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資料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單一臨床試驗結果,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新藥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 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2)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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